有人反映:自己因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税务局发送的通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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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系统分析比对,你在多家公司担任实名财务、办税人员,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实务中,在中小企业中,一人兼任多家财务、办税人员的情况,比较常见。那如今遇到税务部门开始提醒,并要求整改,怎么办呢?
一、为什么会被提醒?
我们先来弄清楚,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提醒。简单来说,出现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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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自然人在税务系统里被检测出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办税员,就容易被系统监控。
如果你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就应当通过机构身份规范登录;若属于个人兼职,虽目前暂无明文规定限制兼任企业数量,但也需完成信息采集。
这里可能有说,不是国家规定个人不能兼职会计吗?其实,这个问题是需要区分情况的。
二、个人能不能兼职当会计?
国家目前明确的是:个人不能从事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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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单位或个人,会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查处。

但是个人兼职并不完全等同于个人代理记账。
很多人把“个人兼职会计”直接等同于“个人代理记账”,从而得出“个人不能兼职”的结论,欠妥。
一个自然人,签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给企业提供会计工作,企业支付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
这就是正常的一份兼职工作,而非个人代理记账行为。
代理记账与企业是民事合同关系,企业支付给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费用,开的也是代理记账服务发票给企业。
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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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应对税务部门的监管?
尽管个人兼职会计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一个自然人在短时间内作为办税员出现在多家企业,尤其是这些企业之间缺乏明显关联,就容易触发税务系统的预警。
现在很多地区已经要求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和信息采集,税务机关也能够通过系统检测到同一自然人在多个企业中的任职情况。
虽尚未出台明文限制,但这类行为已被纳入监管视野。
面对逐渐收紧的监管环境,有些从业者,已经开始调整自己的操作模式:
比如不再将自己直接登记为办税员,而是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登录,以避免个人绑定多家企业。
但如果服务对象比较多,业务量比较大,还是正规操作才能长远。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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