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Neurooncology20259月 7日在线发表美国Stanford University的Jennifer C Hall , Keshav Goel , Yulia Lozko ,等撰写的《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初始放射外科治疗后局部复发的脑转移瘤。Repeat stereotactic radiosurgery for treatment of brain metastases locally recurrent following initial radiosurgery》(doi: 10.1007/s11060-025-05201-y. 

目的:

我们报告了在初立体定向放射外科外科SRS)治疗出现局部肿瘤进展进行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的结果。此外,我们还试图确定在初始 SRS 治疗后复发时,手术切除肿瘤后再进行SRS(手术 + rSRS)与单独进行 rSRS 相比是否具有优势。

在癌症患者中,脑转移瘤(BM)在确诊时很常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也是如此[2]。随着癌症治疗的改进,患者的生存期延长,脑转移瘤的发病率被认为在上升。多项前瞻性随机试验和指南支持对脑转移瘤数有限的患者采用初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治疗,并避免全脑放疗(WBRT),将其作为标准治疗方案。因此,越来越多的患者仅接受 SRS 治疗。同样,单次 SRS 治疗中可安全治疗的脑转移瘤数也在增加。尽管SRS 的局部肿瘤控制率很高,但临床医生和患者越来越面临如何最佳治疗初始 SRS 治疗后复发的脑转移瘤这一难题。

主要的救性放射治疗方案为再程立体定向放射治疗(rSRS)或全脑放疗(WBRT)。在进行 rSRS 时,必须权衡脑部放射副反应(ARE,即放射性坏死的影像学表现)的风险与救性WBRT 所带来的神经认知风险。为了为复发性脑转移瘤患者提供治疗方案的参考,我们报告了在初始SRS 后接受局部肿瘤复发治疗的患者的治疗结果。此外,我们还试图确定在初始 SRS治疗 后肿瘤复发时,是否进行肿瘤切除后再进行rSRS(手术 + rSRS)治疗比单独进行 rSRS 更有益。

方法:

我们回顾性分析了接受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rSRS)治疗初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后局部复发患者的资料。以死亡为竞争风险,估计了局部控制失LF)和放射副反应(ARE)的累积发生率。

患者群体

在获得机构审查委员会批准后,我们对接受过rSRS 治疗的复发性脑转移瘤成年患者进行了回顾性研究。再程 SRS 被定义为对在初始使用 SRS 治疗后出现局部进展的脑转移瘤进行的后续SRS 治疗。我们纳入了仅接受 rSRS 治疗或接受手术加rSRS 照射切除腔的患者。我们未纳入仅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也未纳入在初始SRS 治疗前接受过全脑放疗的患者。所有患者均使用  加州Sunnyvale,Accuray公司射波刀进行SRS 治疗。首次和再程SRS 治疗的处方剂量和分割方式根据临床情况和医生的治疗决策而有所不同。目前没有针对 rSRS 的正式再照射方案或指南。

结局指标

在进行任何一种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治疗后,患者通常每 2 至 3 个月接受一次脑部磁共振成像(MRI)检查以进行监测。对接受治疗的脑转移瘤进行局部失LF)的判定通常与神经肿瘤学脑转移瘤的反应评估(RANO-BM)指南保持一致,但需注意,这一概念主要适用于前瞻性临床试验,不能严格适用于回顾性分析;例如,RANO-BM 建议仅对直径大于 10 毫米的转移灶进行评估。如果在连续的影像检查中治疗部位的病变出现增大(通常增加超过 20%的大小),导致治疗医生决定单独使用 rSRS 进行额外治疗或手术加 rSRS,则判定为局部失。代谢和灌注成像有助于临床区分放射副反应ARE)和复发性肿瘤。在诊断不确定的情况下,患者在进行 rSRS 之前会接受救性切除手术,从而为复发性肿瘤提供组织学确认。在rSRS 后,如果总体临床印象为复发性肿瘤,则判定为局部失。在rSRS 治疗后,即便患者未接受进一步治疗或已进入临终关怀阶段,仍保守地将持续扩大的转移灶视为局部失效LF)。如果治疗部位的初始扩大情况随后得到缓解,则判定为放射副反应ARE)。

RANO-BM 研究相同,一旦确定了终点指标,就将 LF 或 ARE 的时间追溯至最初的 MRI 检查(此时影像学变化尚不明确)。。根据 5.0 版《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v5.0),对初始和 rSRS 治疗后的 ARE 症状进行评分,并将其归类为“中枢神经系统坏死”。排除了未接受 rSRS 治疗的其他部位的 SRS 相关症状。

SRS 剂量转换为生物效剂量(biologically effectiveBED),肿瘤控制分析采用 10 的α/β比值,脑ARE 分析采用 3 的α/β比值。将BED 转换为单次分次等效剂量(single fraction equivalent dose,SFED)。

统计分析

中位数值以四分位距(IQR)的形式呈现。总生存期(OS)通过 Kaplan-Meier 法进行估算,并附有 95%置信区间(95%CI),该区间基于从 SRS 或 rSRS 时点到死亡日期的时间计算得出,最后临床随访时点作为终止点进行计算。从 SRS 或 rSRS 时点到进行 MRI 时点(包含事件)的累积发生率 LF 和 ARE 被测量,以最后一次 MRI 或 WBRT 时点(如适用)作为终止点,以死亡作为竞争风险。我们比较了仅接受 1 个疗程 SRS 治疗的转移灶与接受 rSRS 治疗的转移灶发生 LF 和 ARE 的风险。在第一疗程 SRS 后治疗的转移灶的 ARE 被在该病灶发生 LF 时点终止;然后该复发病灶成为 rSRS 程的 ARE 分析的危险因素。数据按病灶(LF、ARE)和患者(OS、毒性)进行分析。通过 Wilcoxon 秩和检验、Fisher 确切概率检验和 Pearson 卡方检验(如适用)比较 LF 病灶和在最后一次已知随访中显示局部控制的病灶的 SRS 结果。统计学显著性定义为 p 值小于 0.05。由于缺乏独立性,因此初始组与 rSRS 组之间未进行统计学比较。所有分析均使用 R 软件(4.4.2.版本)进行。

结果:

2004 年到 2022 年,我们确定了 77 名患者共 429 个脑转移瘤接受了初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SRS),其中 97 个转移瘤在初始 SRS 治疗后接受了挽救性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以挽救局部失败(LF);49 个转移瘤在 rSRS 之前接受了切除术。在 429 个接受初始 SRS 治疗的脑转移瘤中,1 年时局部失的累积发生率为12.6% [95%置信区间(CI)9.7 – 15.9];在 97 个接受 rSRS 治疗的部位中,1 年时局部失率为14.6%(95%CI 8.4 – 22.4)。与单独rSRS 相比,手术+ rSRS 1 年局部失率无显著差异(p = 0.3)[手术 + rSRS 的为 11.1%(95%CI 4.0 – 22.31),单独 rSRS 的为 18.4%(95%CI 9.0 – 30.5)]。1 年的放射性副反应ARE)发生率分别为:(总体1 – 4 级)初始SRS的 为 3.0%(95%CI 1.7 – 5.0%),(总体1 – 4 级)rSRS的 为 15.6%(95%CI 9.2 – 23.6),(症状性2 – 4 级)rSRS的 为 12.6%(95%CI 6.8 – 20.1%)。

患者及肿瘤特征

2004 年至 2022 年,我们共识别出 77 名患者,他们在初始 SRS 治疗失后接受了SRS 治疗。这些患者总共接受了 429 次初始 SRS 治疗,其中 97 个病灶接受了 rSRS 治疗以救初始SRS 造成的局部失(表1)。

【文献快递】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初始放射外科治疗后局部复发的脑转移瘤

初始 SRS 时患者的中位年龄为 57.7 岁(四分位距 48.0 – 64.1 岁)。大多数患者为女性(55%),患有非小细胞肺癌(31.2%)。所有患者至少接受了 2 次 SRS 总疗程;15 名患者(19.5%)接受了 3 次疗程,16 名患者(20.8%)接受了 4 次疗程,14 名患者(18.2%)接受了 5 次或更多的疗程。患者初始 SRS治理的中位随访时间为20.3 个月(四分位距 10.2 – 40.2 个月),rSRS 的中位随访时间为 13.9 个月(四分位距 5.6 – 28.4 个月)。首次 SRS治疗 的中位总生存期为42.4 个月(95%置信区间 32.8 – 60.6 个月),rSRS 的中位总生存期为 22.5 个月(95%置信区间 15.6 – 40.2 个月)。初 SRS 和 rSRS 之间的中位时间间隔为 14.9 个月(四分位距 8.9 – 25.0 个月)。对于采用 rSRS 治疗的转移性肿瘤,初始疗程中 SRS 的中位剂量为单次分割等效剂量,其α/β比值为 10(SFED 10 为 22.0 Gy,四分位数范围为 18.52 – 22.0 Gy),肿瘤体积的中位值为 2.0 cc(四分位数范围为 0.6 – 1.7 cc)。再程 SRS 治疗大多采用分次SRS(rSRS 治疗疗程中有 55%采用 3 次分割):29 个病灶接受了 24 Gy 的 3 次分割治疗,18 个病灶接受了 27 Gy 的 3 次分割治疗。对于初始 SRS治疗,最常见的治疗方案为22 Gy 的 1 次分割(35%;n = 150 个病灶),24 Gy 的 1 次分割(18.9%;n = 81 个病灶),20 Gy 的 1 次分割(17.5%;n = 75 个病灶)。rSRS 的中位 SFED 10 为 18.0 Gy(四分位数范围为 16.4 – 18.2 Gy),肿瘤体积的中位值为 8.9 cc(四分位数范围为 2.2 – 18.9 cc)。救治疗中,49.5% 的转移性肿瘤仅采用 rSRS(97 例中有 48 例),而 50.5% 的转移性肿瘤采用手术 + rSRS(97 例中有 49 例)。接受救手术+ rSRS 治疗的病灶明显更大:初始 SRS 治疗的病灶体积中位值为 5.5 cc(四分位数范围为 2.1 – 11.8 cc),而接受手术 + rSRS 或仅 rSRS 治疗的病灶体积分别为 1.3 cc(四分位数范围为 0.3 – 5.6 cc)(p < 0.01)。在进行救性手术前,复发性脑转移瘤的中位直径为2.9 厘米(四分位距为 2.5 – 3.7 厘米)。在进行 rSRS 治疗后,接受手术加 rSRS 治疗的患者与仅接受 rSRS 治疗的患者在总生存期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图 1)。

肿瘤控制效果

在初始SRS治疗 后由于局部失效LF)而需要进行 rSRS 的病灶体积明显大于在初始 SRS 时仍保持局部控制的病灶体积(初始 SRS 时病灶体积的中位值为 8.9 立方厘米(四分位距 2.2 – 18.9),而未进展的病灶体积的中位值为 0.2 立方厘米(四分位距 0.1 – 1.7))。同样,在初始 SRS 时需要进行 rSRS 的病灶的 SFED10(中位值为 18.0Gy(四分位距16.4 – 18.2 Gy))低于未进展的病灶的(中位值为22.0 Gy(四分位距18.5 – 22.0 Gy)),初始SRS 和 rSRS 的治疗特征见表 2。在单变量逻辑回归分析中,病灶体积较大和 SFED10 较高持续与初始 SRS 后发生局部复发的几率增加相关(分别为优势比(OR)1.031,95%置信区间(CI)1.018 – 1.044 和 OR 3.333,95% CI 2.347 – 4.717)。在剂量分次≥2 次的治疗方案中也发现与局部复发的几率增加相关(OR 2.133,95% CI 1.505 – 3.022),而组织学类型(胃肠道相关 vs. 非胃肠道相关)并未显示出与局部复发几率的显著关联(OR 0.785,95% CI 0.491 – 1.255)。为了比较 rSRS 的效果,我们首先考虑了在 SRS 第一疗程中接受治疗的所有转移灶的肿瘤控制情况。在 429 例接受初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的脑转移瘤瘤患者中,1 年时局部失效的累积发生率为12.6%(95%置信区间为 9.7 – 15.9),2 年时则为19.7%(95%置信区间为 16.0 – 23.6)(图 2)。因此,429 例接受初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的脑膜瘤患者的局部控制累积发生率在 1 年时为 87.4%(95%置信区间为 84.1 – 90.3),2 年时为 80.3%(95%置信区间为 76.4 – 84.0)。在 97 例接受 rSRS 治疗的脑转移瘤患者中,1 年时局部复发的累积发生率为 14.6%(95%置信区间为 8.4 – 22.4),2 年时为 18.8%(95%置信区间为 11.6 – 27.2);rSRS 治疗后的 97 例脑转移瘤患者的局部控制累积发生率在1 年时为 85.4%(95%置信区间为 77.6 – 91.6),2 年时81.2%(95%置信区间为 72.8 – 88.4)。值得注意的是,rSRS 的局部失风险与初始SRS 的局部失风险相似(图2)。

手术联合rSRS 与单独使用 rSRS 在局部控制方面没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p = 0.30)。对于未接受手术的完整复发(仅使用 rSRS)部位,1 年时局部失的累积发生率为18.4%(95%置信区间 9.0 – 30.5%),2 年时的为 24.5%(95%置信区间 13.5 – 37.4%),而接受手术加 rSRS 治疗的部位 1 年时为 11.1%(95%置信区间 4.0 – 22.3%),2 年时为 13.3%(95%置信区间 5.3 – 25.0%)(图 3a)。对于接受 BM 治疗且达到 SFED10≥20 Gy 的患者与 SFED10<20 Gy 的患者,rSRS 后局部失败的累积发生率没有显著差异(p = 0.39;图 3b)。

放射副反应结果

在初始的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SRS)后,有 4.4%(429 个转移灶中的 19 个)出现任何级别的放射副反应(ARE),而在接受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后的转移灶中,这一比例为 23.7%(97 个转移灶中的 23 个)。在初始 SRS 治疗后的 1 年,ARE 的累积发生率(在 97 个接受 LF 治疗的转移灶中,ARE 的发生情况被在 LF 时进行评估)为 3.0%(95%置信区间 1.7 – 5.0%),2 年时的为 4.2%(95%置信区间 2.6 – 6.4%)(表 3)。在 97 个接受 rSRS 治疗的脑转移瘤患者中,1 年时 ARE 的发生率为 15.6%(95%置信区间 9.2 – 23.6%),2 年时的为 20.9%(95%置信区间 13.4 – 29.6%)。初始 SRS 后出现症状性 ARE(CTCAE 2 – 4 级)1 年时的的累积发生率为1.2%(95%置信区间 0.5 – 2.6%),2 年时的为 1.9%(95%置信区间 0.9 – 3.6%)。rSRS 后出现症状性 ARE(CTCAE 2 – 4 级)的累积发生率1 年时的12.6%(95%置信区间 6.8 – 20.1%),2 年时的为 18.2%(95%置信区间 11.1 – 26.7%)。有 4 名患者(4.1%)出现 1 级 ARE,8 名患者(8.2%)出现 2 级 ARE,11 名患者(11.3%)出现≥ 3 级 ARE(这些 ARE 由接受 rSRS 治疗的转移灶引起)。在这些患者中,ARE 的中位发生时间为 11 个月(四分位距 6 – 15 个月)。症状性 ARE 的治疗包括类固醇、贝伐单抗、手术或其组合。rSRS 相比,初始治疗任何级别ARE 及有症状的 2-4 级 ARE 的累计发生率如图 4 所示。将手术 + rSRS 与仅使用 rSRS 进行比较,ARE、任何级别(CTCAE 1-4 级)以及有症状的 ARE(CTCAE 2-4 级)的累计发生率在统计学上均无显著差异(分别为 p = 0.28 和 p = 0.14)。手术 + rSRS 后的任何 ARE 累计发生率与仅使用 rSRS 相比分别为 24.4%(95%置信区间 13.0 – 7.8%)和 7.9%(95%置信区间 2.5 – 17.4%),分别在 1 年时和 2 年时分别为 24.4%(95%置信区间 13.0 – 7.8%)和 17.9%(95%置信区间 8.7% – 29.8%)。有症状的 ARE(CTCAE 2-4 级)在手术 + rSRS 后与仅使用 rSRS 相比的累计发生率分别为 22.5%(95%置信区间 11.5 – 35.7%)和 3.9%(95%置信区间 0.7 – 12.1%),分别在 1 年时和 2 年时分别为 22.5%(95%置信区间 11.5 – 35.7%)和 14.6%(95%置信区间 6.3 – 26.3%)。有 3 名患者接受了第三次 SRS 治疗,这些复发的病变在初始 SRS 和 rSRS 后均复发。这些病变的中位剂量为 21 Gy(四分位间距 19.5 – 22.1 Gy),中位分次为 1.5 次(四分位间距 1 – 1.5 次)。接受三次 SRS 治疗的病变最终均未出现 ARE。

讨论;

对于初射外科治疗后脑转移复发的患者,救性治疗方案包括全脑放疗(WBRT)、局部再射外科治疗(rSRS)、激光间质热疗(LITT)、手术切除、颅内近距离放疗或上述方法的组合。鉴于全脑放疗可能引发神经认知功能下降的担忧,在需要治疗的转移病灶数有限的情况下(包括初射外科治疗后局部失救治疗),我们的临床实践通常会避免使用全脑放疗。

目前对接受再程射外科治疗以初始射外科治疗后复发的脑转移患者的回顾性研究表明,再程射外科治疗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其 1 年局部进展率为 14.6%,与初射外科治疗后局部进展的风险(12.6%)无显著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这些患者在初始放疗后均出现了局部进展从而被纳入分析,因此这一总体局部进展率为 12.6%的数值相对于之前的分析而言是人为抬高的。

反对局部再射外科治疗的一个潜在理由是,鉴于这些转移灶在初始射外科治疗后已经发生了进展,肿瘤控制效果应该较差;换句话说,为何要重复一种在第一次治疗时就未奏效的疗法呢?我们发现,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后的局部进展情况与初始的 SRS 治疗过程相似。我们的数据表明,SRS 治疗后的局部进展是随机性的,即在首次接受 SRS 治疗以及重复接受 SRS 治疗之后(在我们的系列研究中分别为 12.6% 和 14.6%),肿瘤的进展都以一定的固定速率发生,这与在局部首次进展后选择出“耐受辐射”的肿瘤是不同的[We found that local progression after rSRS was similar to that of the initial course of SRS. Our data suggest that local progression following SRS is stochastic, in that tumor progression occurs at some finite rate (12.6% in our series) following a first course of SRS as well as following repeat SRS (14.6% in our series), as opposed to the selection of ‘radioresistant’ tumors following local initial local progression.]

对于再程进行放射外科治疗前庭神经鞘瘤,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即在再程 SRS 治疗 10 年后,92% 的肿瘤得到了控制。SRS 治疗后的局部进展并不能明确地选择出那些原本就更具袭性或更难以通过再程 SRS 治疗得到控制的肿瘤。

我们探究了手术切除加上术后切除复发性转移灶的 rSRS 是否能比单独的 rSRS(不进行手术)带来更好的肿瘤控制效果。手术加 rSRS 对局部进展的影响没有统计学上的改善(p=0.30),即 1 年时的局部进展率为 11.1%,而单独的 rSRS  18.4%。在手术加 rSRS 治疗与单纯 rSRS 治疗后,放射副反应ARE)的统计数据并无显著差异,无论是考虑 CTCAE 1-4 级的放射副反应还是仅症状性放射副反应CTCAE 2-4 级)(分别为 p=0.28 和 p=0.14)。尽管有许多临床因素会影响在疑似复发时是否需要进行手术,但样本量较小,这限制了对这两组人群进行统计学细分分析。

为了降低放射性坏死的风险,对于初射外科治疗后复发的转移病灶,可以考虑仅进行手术治疗,而不进行切除术后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在一项针对已切除脑转移瘤(BM)患者的单中心随机试验中,手术加术后 rSRS 的 1 年肿瘤控制率为 72%,而单纯手术的为 43%[20]。因此,加入 rSRS 可以提高肿瘤控制率(风险比 0.46,p = 0.015);然而,43%的局部肿瘤控制率在某些临床情况下可能是可以接受的。此外,日本的 JCOG0504 试验表明,rSRS 可以推迟至病情进展后再进行,仍能获得相同的生存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针对先前未经治疗的转移灶切除而言的。对于在 SRS 治疗后进展的转移灶的手术切除,118 例仅接受转移灶全切除(不进行 rSRS)的患者报告了 40%的局部进展率;临床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考虑 rSRS。

治疗效果必须与毒性反应相平衡。在我们的系列研究中,接受单次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SRS)后 1 年出现放射反应的比率为 3.0%,而接受再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rSRS)后则为 15.6%。此外,初始 SRS 治疗 1 年时出现症状性 2 至 4 级毒性反应的综合发生率为 1.2%,而 rSRS 治疗 1 年时这一比率则为 12.6%(p<0.001)。与单次 SRS 治疗相比,尽管 rSRS 的肿瘤控制效果相似,但毒性反应似乎更严重。

在其他系列研究中也观察到了类似的情况(表 4)。总体而言,SRS 的肿瘤控制率通常在 61%至 88%之间,无症状性ARE率为 17%至 37%,有症状性ARE率为 11%至 25%。Sneed 等人报道的 rSRS 最大系列研究中,有 229 个转移灶,1 年肿瘤控制率为 80%,总体ARE率为 30%,有症状性ARE率为 11%。

总体而言,多个系列研究表明,初始 SRS 的有症状性ARE约为总体ARE率的一半。例如,Sneed 等人报告称,单次分次初始 SRS 的总体肿瘤坏死率为 10%至 15%,有症状性肿瘤坏死率为 5%至 8%[24]。米尼蒂等人发现 rSRS 的总体肿瘤坏死率为 34%,有症状性坏死率为 14%[25]。在我们的系列研究中,83%(23 名患者中的 19 名)的肿瘤坏死是症状性的(2 至 4 级);较高的 ARE 值可能意味着我们研究 LF 值低于其他系列(表 4)。

尽管脑水肿和放射性坏死是需要关注的问题,但除了皮质类固醇之外,现在还有多种其他治疗方案是常规使用的,包括贝伐单抗和激光间质热疗(LITT)。贝伐单抗的风险似乎与剂量有关,但用于有效缓解放射性坏死所需的剂量可能远低于随机试验中使用的剂量:症状缓解的剂量低至每 3 周 1 – 3 毫克/千克即可实现,而更高、毒性更大的剂量为每 3 周 7.5 – 10 毫克/千克。

本研究存在以下局限性:回顾性分析本身所固有的混杂因素和异质性,包括选择偏差以及在单一机构环境中仅采用单一放射外科疗法。此外,样本量较小限制了子集分析和稳健的单变量/多变量分析;例如,将手术+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组与单纯放射外科治疗组的治疗效果进行比较,在任何回顾性分析中都是为了提出假设,并需谨慎解读。鉴于样本量较小,系统性药物对颅内控制的影响未进行分析。此外,无法评估在放射外科治疗时进行分次治疗的潜在益处或危害。

尽管 LITT 在治疗 SRS 后的放射性坏死方面显示出一定潜力,但在复发性脑转移瘤的情况下,它似乎并不能完全取代 SRS。在 37 例回顾性病例系列中,LITT 加术后 LITT 放射外科治疗的局部进展率(24%)优于单独 LITT(40%)和单独 SRS(67%)。然而,在这一系列相对较低剂量的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每次 5 次,总剂量为 25 Gy)中,使用 rSRS 所导致的 67%的局部肿瘤进展率,明显高于我们以及其他系列的研究结果(见表 4)。单独使用 rSRS 与 LITT 加 rSRS 相比,未发现坏死风险的差异。正在进行前瞻性试验以评估 LITT 与 LITT + SRS 的疗效对比(NCT05124912)。

结论:

鉴于rSRS 的 1 年局部进展率为 15%,与初始 SRS 的 13% 相近,我们的数据并不支持初始 SRS 治疗后复发的肿瘤对救性SRS 具有固有的放射抵抗性。肿瘤控制必须与 1 年放射副反应的发生率(总体16%,有症状 13%)相平衡。

再程SRS是初始SRS后转移复发的治疗选择。在我们的研究中,1年局部进展率仅为15%,1年出现症状性放射性坏死的风险13%。对于潜在的放射性坏死,有多种治疗选择,如LITT和贝伐单抗,rSRS,延迟WBRT,仍然是我们临床实践中的常规治疗选择。需要进一步研究分离rSRS对肿瘤控制和坏死率的影响,以及rSRS联合LITT和/或手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