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艺术家:博纳尔】
Piere Bonnard
看博纳尔的画总像闯进了暖烘烘的午后。窗帘被阳光晒得半透,桌上的果盘淌着蜜色的光,连墙角的阴影都软乎乎的,裹着点橘粉 —— 他从不用硬邦邦的线条框住颜色,倒像把颜料调在温水里,搅一搅,就让整个画面浮着层水汽。难怪人看他的画会出神,那审美里藏着种会呼吸的暖,像晒过太阳的被子,往身上一裹,连骨头缝都松快。
他最懂把日常过成诗的分寸。画里多是寻常景致:刚摘的桃子堆在瓷盘里,妻子在窗边梳头发,或是餐桌铺着格子布,玻璃杯底沾着点酒渍。可经他的笔一描,这些碎事全活了。

桃子的粉里渗着点橙,像刚被阳光吻过;窗纱的白泛着点淡蓝,是天光漫进来的模样;连妻子发梢垂落的影子,都带着点金,是阳光漏过发丝的痕迹。他不追宏大景致,就守着柴米油盐的细碎,却把日子画得比蜜还甜 —— 原来审美到了极致,是把寻常日子里的暖,一点点熬进颜料里。
他的色彩会 “呼吸”。博纳尔的颜色总裹着层柔光,比如《餐室》里,米黄的墙在墙角晕开点粉,赭石色的椅子扶手上蹭着点橙,颜色挨在一起不打架,反倒像凑在一块儿说悄悄话。他爱用 “撞色” 却撞得温吞:番茄的红挨着柠檬的黄,像果盘里刚摆好的鲜;窗帘的紫蹭着桌布的绿,像窗外的树影漫进屋里。这撞色里藏着巧:给颜色留余地,像给日子留缝隙,光才能钻进来。
莫奈说 “色彩是光的女儿”,博纳尔最懂这话。他画里的光从不是直白的亮,是绕着弯子的暖。晨光落在桌布上是淡金的,带着点绒;午后的光爬过窗台是橘粉的,软乎乎的;傍晚的霞光漫进屋里成了淡紫,裹着点蓝 —— 光在他画里会变,像调皮的孩子,一会儿趴在果盘上,一会儿躲在窗帘后,总带着股活气。
他不画光本身,只画光走过的痕迹:杯沿的亮斑,墙根的阴影,发梢的金 —— 这些痕迹凑在一起,就成了会动的光,把画面烘得暖融融的。
看久了他的画会明白,他的审美让人着迷,是因为带着 “人味儿”。他画的是有人待过的日子:果盘里的桃子少了半颗,梳子齿间缠着根发丝,餐桌的布皱巴巴的,都是生活留下的实在痕迹。他把对日子的爱熬进颜料,看画的人像走进了画里的屋,能闻见果盘里的甜,能摸着窗帘的软,能觉出阳光的暖。
说到底,博纳尔的审美是 “懂生活”。他知道美在厨房的烟火里,在窗台的阳光里,在爱人的发梢里。他不刻意挑拣,把日子里的暖都收进画里,像把糖块揣进兜里,走着走着就甜了一路。如今再看他的画仍觉得暖 —— 原来最好的审美,是让人想好好过日子,想把眼前的碎事,都过成画里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