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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严格限制信息收集范围、禁止非法泄露与滥用、规范催收行为,全面保障网贷逾期借款人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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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第10条和第23条,在借款人被催收时,可以直接援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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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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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0条:个人信息处理的禁止性规定
原文要点——任何组织、个人不得:
(1)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2)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释义:该条划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红线”,强调处理行为需全程合法,尤其禁止以牟利或侵害为目的的非法信息流转。
2、第2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规则
原文要点——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当:
(1)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个人信息种类;
(2)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特殊规定除外)。
释义:重点在于“告知义务”和“单独同意”,确保个人对信息流向有充分知情权与控制权。
借款逾期人如何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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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抗非法催收行为的依据
(1)禁止非法收集与传播信息(援引第10条)
①若催收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借款人通讯录、社保信息等,或向无关第三方(如同事、村委)泄露债务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②维权动作:
– 保留证据(录音、短信截图等),向银保监会或网信部门举报;
– 要求信息处理者(如网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2)禁止非法公开与骚扰(援引第10条)
①催收方在社交媒体公开借款人信息、恶意P图、频繁骚扰电话等,均构成侵权。

②维权动作: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报案,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责(如寻衅滋事罪)。
2、行使信息控制权(援引第23条)
(1)要求信息流转透明化
– 若网贷平台将债务信息转交给第三方催收机构,必须提前告知借款人接收方详情并取得单独同意。未履行即违法。
维权动作:
– 向平台书面要求提供接收方信息及授权记录;
– 未获回应时可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
(2)拒绝未经授权的信息共享
①部分平台在借款合同中隐藏“同意向合作方共享信息”条款,此属于无效约定。
②维权动作:
– 主张合同条款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删除已共享信息。
关键维权策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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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催收方骚扰亲友
行动建议:(1)录音取证;(2)向平台及监管部门投诉;(3)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第10条)
2、平台私自转让债务信息
行动建议:(1)要求平台出具接收方证明及授权记录;(2)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第23条)
3、遭遇暴力/软暴力催收
行动建议:立即报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恐吓、侮辱罪)。(法律依据:第10条+《刑法》)
4、逾期信息被非法售卖
行动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信息贩卖者刑责(最高7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第10条)
补充建议
1、主动协商债务
–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可申请停息挂账或分期还款,避免催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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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范隐私泄露
– 定期查验个人征信报告,发现异常信息(如未授权查询)立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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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实践中,多数侵害行为因借款人不知权、不敢维权而持续。固定证据并依法主张权利,是打破催收滥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