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络上流传一种说法:古代彩礼就是用来纳妾的。

若当真如此,那《西厢记》里的张生大可对崔莺莺理直气壮:“姑娘莫急,待我凑足彩礼,先娶你作妾!”这画面太美,不敢想象。今天,就让我们拨开历史迷雾,看看古代的彩礼与纳妾之间,到底上演着怎样一出人间喜剧。

一、彩礼VS纳妾:明媒正娶与“市场交易”的天壤之别

首先要明确的是,彩礼与纳妾在古代婚姻制度中,根本就是两条轨道上跑的车。

彩礼,古称“纳征”,是明媒正娶流程中的关键一环。

《礼记·昏义》记载,从提亲到成婚要经历“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就是送聘财,相当于今天的彩礼。这标志着婚事已定,双方不得反悔。汉代朝廷甚至明文规定,根据爵位高低,彩礼要有“珪璋马匹”或“绢帛酒肉”。这分明是合法婚姻的认证程序,与纳妾八竿子打不着。

那么纳妾又是什么情况呢?《唐律疏议》说得明白:“妾者,娶也,非聘也。”

一个“娶”字,一个“聘”字,道尽天壤之别。纳妾不需要三媒六证,更像是市场交易。白居易曾为一个貌美妾室花费数百万钱,还在诗中沾沾自喜:“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四五枝。”这种赤裸裸的买卖关系,与明媒正娶的彩礼制度完全是两码事。

古代法律对妻妾之别划分得清清楚楚。《大明律》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也就是说,如果把正妻当小妾对待,要打一百大板;如果胆敢把小妾扶正,也要打九十大板并恢复原状。

在这种严苛的制度下,用娶妻的彩礼去纳妾?那无异于在法律的雷区里跳踢踏舞。

二、历史夹缝中的“奇葩交集”:特例≠主流

不过,历史总是充满意外。彩礼与纳妾这两个平行世界,偶尔也会在某些情境下产生奇妙的交集。

比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嫁女索要天价彩礼,美其名曰“看重门第”,实则暗藏玄机。《世说新语》记载,某士族嫁女索要百万聘礼,男方倾家荡产凑齐后,女方家族转头就用这笔钱为儿子纳了好几房美妾。这种“一女出嫁,众妾入门”的骚操作,堪称古代婚姻市场的“资金盘骗局”。

网传古代彩礼是用来纳妾的,真的吗?

再比如明清时期的盐商群体,他们深谙“财色交易”的潜规则。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揭露,某些富商给未来岳家送彩礼时,会特意多备一份“薄礼”,美其名曰“孝敬二位大人”,实则是暗示:你们家女儿我娶定了,未来小舅子的妾室钱我也包了。

这种“买一送一”的骚操作,让彩礼与纳妾在灰色地带完成了隐秘的勾连。

但这些都是特例,绝非主流。对绝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娶妻的彩礼已经是沉重的负担,哪里还有闲钱纳妾?

《醒世恒言》中那个为了凑足彩礼不得不卖牛的老王,若听说彩礼还能用来纳妾,恐怕会气得从书里跳出来:“我连老婆都差点娶不上,还纳妾?”

三、从女性视角看:荣耀与屈辱的分水岭

从女性角度看,彩礼与纳妾更是截然不同。

作为正妻,收到彩礼是荣耀与地位的象征;而作为妾室,被买卖是身不由己的悲哀。

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记述,她与赵明诚结婚时,赵家送来的彩礼是珍贵的古籍字画,象征着她才女的身份得到尊重。而赵明诚后来纳妾,不过是花几十两银子买来的贫家女。这种天壤之别,岂是“彩礼纳妾”论者所能体会?

说到底,古代彩礼制度虽有种种弊病,但将其等同于纳妾资金,无异于说今天的结婚戒指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秤砣——看似有点关联,实则完全误解了其本质功能。

四、结语:别让历史误读成“段子素材”

回望历史长河,彩礼承载的是两个家族的体面与尊严,纳妾折射的则是男权社会的欲望与特权。将二者混为一谈,既是对古代婚姻制度的误读,也是对历史复杂性的简化。

今天的我们,在谈论这些旧俗时,或许该多一些审慎,少一些想当然。毕竟,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一面映照人性的镜子——照得见古人的悲欢,也照得见今人的偏见。

最后说句玩笑话:如果古代彩礼真能用来纳妾,那《红楼梦》里的贾琏大概会兴奋地搓手:“老祖宗,孙儿这就去凑彩礼,把园子里的姑娘们都纳了!”怕是先被金鸳鸯的绣墩砸破头,然后被贾母一拐杖打出门去。

历史,从来不是这么玩的。历史从不是任人揉捏的段子,而是一面照见制度真相的镜子,既映着古人的生存逻辑,也映着今人的认知边界。

致作者:写乎》致力于文化与历史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