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居住环境越来越好,以及国家对农村越来越重视,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到农村生活。因此,导致农村的房子、宅基地都变得紧俏起来。为此,有些农民不得不将自己的耕地,作为新的宅基地建房子。

农村建房子,这要是搁在几十年之前,估计没人管你。你想怎么建,是你自己的事。可是,随着国家政策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变得严格起来。农村建房,就成为一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01

为什么国家要严管农村占耕地建房呢?

耕地保护作为农业生产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基础性措施,是我国近年来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城市用于建设项目,导致耕地面积减少。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我国采取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对乱占耕地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这是因为,耕地一旦被破坏,土地恢复耕作层需要很长时间,非农化建设会导致土地肥力下降,污染项目还会影响周边农田的生产。因此,保护耕地资源是重要且迫切的任务。

02

耕地红线的范围是什么?

耕地红线是国家为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而划定的最低保障线,目前全国划定的红线是18亿亩。按照国家政策,耕地红线土地只能从事农事耕作和农业生产,不能用于建设或其他非农化事项。

03

国家针对耕地红线出台了什么政策?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明确“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04

已经占了耕地建房怎么办?

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各地要求不一致,仅供参考):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2020年7月3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

05

耕地建房应该怎么办?

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申请符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程序予以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相关链接:碣石镇推行农村建房审批“一站式”服务!

06

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管控农村建房有什么具体责任和义务?

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是农村建房的属地管理主体单位,负有最直接的管理责任。各村组干部要把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按镇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及时发现、上报并劝止占耕行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严不实、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或与占耕当事人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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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村民应该怎么做?

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在此过程中,村民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害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通知》列出的八种情形,每一种情形的表述虽然简单,却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0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并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0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强占耕地建房行为未经合法审批,多占耕地建房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应明令禁止。

0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提醒: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可取!

0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通知》明确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0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涉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0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应明令禁止。

07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予以禁止。

08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