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别人的碗,服别人管。这是常识。

从认识妻子开始,煮饭的事都是她在做,我负责买菜洗碗。买啥菜他就煮啥,通常就唠唠菜买老了这类的。他没空煮的时候就到外面吃,因为我煮的实在不好吃。我家主事的人也是老婆,大大小小的事都她来决定,主要是她觉得我想法幼稚不做考虑。给她提意见她能找出多条理由反驳。有时想想不甘呐,唉,谁让我不会煮饭呢,“管住人先管住他的胃”是绝对有道理的。把他惹急了,她撂勺不煮了,自己只能巴巴的到外面吃,还得屁嗔屁嗔地讨好她。自然而然的,长此以往就变成她主事了。我身边认识的人大部分主事的人就是家里掌勺的人,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我姐。

我嫂子买菜煮饭,我姐洗碗洗衣服。我姐没结婚前在家里是一点家务都不做,饭吃好了抹抹嘴就出去玩,脾气又倔,多少次跟我妈吵的面红耳赤,梗着脖子离线出走的,更别提让她做一丢丢家务。我家有句话能准确形容:家里地板上掉了根稻草,都不会捡起来。结婚后那可是华丽丽的转身,她的意思是懒的和家人吵,做一做也没什么。晚上绝对的不超过10点回家,我姐是说不回来每过10分种来一次电话;不洗碗晚上就没得出去逛逛;不拖地不能安生的玩游戏。家里的事也是哥说的算,因为吵不赢,刚开始还能接上话头,到后面就直接躲门口不出声了,生气了还是想办法哄她,这可是最头疼的。我姐呢就是一物降一物,终于找到一个管住她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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