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16日12时左右,叙永县公安局接到叙永县烟草公司的电话报案:“烟草公司分水烟站出纳员徐光义失踪,他保管有巨额现金,要求派员查看现场……”
接报后,叙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几名侦查员驱车赶往分水烟站,会同分水派出所的民警以及叙永县烟草公司的人员共同对徐光义和巨款失踪的情况进行分析。
徐光义总共保管着160万元的烤烟收购款,现金原本放在分水烟站的保险柜内。9月16日8时左右,许多烟农来到分水烟站等着交付自己种的烤烟,但久久不见徐光义出来,他们以为徐光义睡过了头,就来到烟站后的宿舍喊徐光义的名字,结果喊破了嗓子都没见到徐光义有回答。想到徐光义在两天前曾经说过自己身体不适,担心他是否犯病的烟农们用竹棒将徐光义宿舍的门拨开入室,但宿舍内空无一人,两个保险柜都在原来的位置上。
老照片 收购烤烟现场
于是烟农们分头来到叙永镇陕西街的徐光义家中和徐光义平时经常去逛的分水镇和威信县扎西镇等地寻找,均没有找到徐光义本人,于是就向烟草公司报告。
当烟草公司分水烟站站长用钥匙打开两个保险柜后,赫然发现原本存放在里面的158万元的烤烟收购款也不见了,烟站站长当即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
接到报告后的叙永县公安局计局长意识到案情重大,亲自带领增援的侦技人员赶到分水烟站,然后兵分两路,一路进行现场勘查,一路开展现场访问。
现场位于分水镇分水烟站综合楼,该楼系砖木结构,坐西向东,北临叙威公路,南靠陡山坡,西背菜园地,东接烟草站伙食团和灯草坝烟点。楼南端为楼梯间,东面是阳台兼走廊,总共两层,每层三个开间,一楼进门第一间是徐广义的办公室,该室东墙南侧有一单扇暗锁木门,中侧有一玻璃窗,靠窗下有一张办公桌,抽屉内的3000元现金无恙。靠西墙北侧放有一个装着账单和文件的立柜;在西墙南侧有一单扇暗锁木门。
检查物证的刑警
90年代勘查现场的刑警
开门往西就是徐光义的宿舍,室内靠东墙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被褥和枕头凌乱;靠北墙依次放着一只大的铁质密码保险柜,一张办公桌,一只小的铁质密码保险柜和一只木质立柜。大保险柜内空无一物,柜前地上凌乱散落着四张印着“伍拾万元”字样的人民币封签。办公桌的挂锁抽屉完好,里面的13000元现金无恙;小保险柜内尚有2200元现金和两本总计35000元的集体存折;立柜内存放的衣物、票据和20000元现钞无恙,西墙中侧有一扇玻璃窗。
整个现场的门、窗、桌、柜、锁均完好无损,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现场访问烟站职工和分水镇群众得知:9月15日20时左右,有人看见徐光义在澡堂洗澡后回宿舍,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徐光义。徐光义在失踪前一段时间,经常有年轻女性打电话到烟站找徐光义。9月12日晚和9月14日晚都有一辆车牌照为“云C”开头的白色“长安”牌面包车到烟站接徐光义去威信县方向。
各种用途的长安牌微型车
9月16日凌晨1时左右,烟站炊事员何某起床冲脚时看到一辆白色“长安”面包车停在靠在烟站门口的叙威公路上,当时徐光义的办公室关着门、亮着灯,约半小时后,这辆车调头往威信县方向去了。何某还称:9月14日下午他看见徐光义在火坑处烧一些东西,他看了一眼,是一些徐光义自己的照片和一些纸。
分水烟站副站长王某称:几天前徐光义问他是否马上可以办离岗手续,因为他想和他人合伙搞运输。
9月16日下午,叙永县公安局和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了9.16案专案组,经分析案情后,对此案的性质,发生时间和作案人数作出如下判断:
一、本案性质有两种可能:其一是徐光义贪污公款、携款潜逃;其二是徐光义被人杀害藏尸,然后巨款被劫。理由如下:1、徐光义提出离岗干副业的要求,说明他有出走的思想基础;2、烟站职工反映徐光义平时喜欢打牌、唱卡拉OK,花钱大手大脚,工资经常不够他花,说明他有作案的动机;3、现场的门窗橱柜抽屉锁都完好无损,说明作案人是用钥匙开锁,而这些钥匙只有徐光义身上有,现场勘查没有发现徐光义遇害的痕迹;4、徐光义在发案前几天和威信县方向的人来往密切,两次乘坐白色“长安”面包车前往威信,案发当晚也有白色“长安”面包车停在烟站门口;5、9月14日下午徐光义焚烧自己的相片,可能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用照片通缉所为。
二、案发时间可能在9月16日凌晨1时左右。
三、徐光义单独作案并乘坐长安面包车潜逃,或者和他人勾结作案均有可能。
随即,专案组迅速采取了如下措施:
1、派两名侦查员配合烟站站长清理徐光义的办公室、宿舍和账目,核对和查清丢失的钱物数额明细。
2、继续深入访问群众,弄清徐光义的亲属和社会关系及其它有关案件的情况。
3、由县公安局和检察院领导带人连夜赶往威信县,在威信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彻底查清威信县的卡拉OK厅、旅店和出租车。
4、由叙永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陈云生负责调查徐光义在叙永县和兴文县的亲属和其它社会关系。
5、由叙永县烟草公司和分水烟站组织人员在县局的指导下对现场附近进行搜索,注意发现新的物证。
……
经过清点,总共确定丢失现金158万元,此外徐光义宿舍中的一个塑料桶和一个枕套不见了。
调查走访得知:9月14日晚,威信一中职工王跃武租了威信县个体出租车司机陶云的白色“长安”牌面包车到分水接徐光义和分水烟站副站长王克美到威信县扎西镇吃烧烤,然后通宵唱卡拉OK。
吃烧烤

唱卡拉OK
9月15日20时,有一位自称姓李的叙永县的年轻女子将电话打到烟站,找徐光义谈了十多分钟。
经威信县公安局的协助查实:9月12日晚和9月14日晚,王跃武租了陶云的“长安”面包车(车牌号“云C06184”)到分水接徐光义到威信玩耍。经询问陶云,他承认9月12日和9月14日驾车去分水,但他否认9月15日驾车去过分水,经查陶云所说情况属实。并且将王跃武拘留后带回分水进行询问,可是不论怎么上“大记忆恢复术”,王跃武一口咬定不知道徐光义去了哪里。
专案组在叙永和兴文两地查遍了徐光义的主要社会关系,结果一无所获。
但专案组并不气馁,又进一步一口气采取了以下九条措施:
1、以泸州市公安局的名义通过四川省公安厅迅速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公安厅和上海市公安局等徐光义可能潜逃的省份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和通缉令,并将协查通报刊登在《人民公安报》上。
2、派遣三个小组分别奔赴徐光义可能出境的云南、广西、广东等边境地区调查布控。
3、派出一个小组驾车沿着分水至昆明的公路进行追踪搜索并沿途访问。
4、派遣五个小组分别到广东、贵州、云南、广西以及四川调查布控徐光义的亲戚和社会关系。
5、通过邮电部门查询分水镇、威信县和叙永县与本案可能有关的电话,在发案前后时间通话的受话地点和号码,一发现徐光义可能的同伙和关系人,并对徐光义主要亲友的通信方式进行监控,以发现徐光义的踪迹。
6、派遣三个小组分别在威信县、叙永县和兴文县清查白色“长安”面包车。
7、继续对王跃武进行审讯。
8、物建特情人员,广布耳目,发现情报线索。
9、派遣两个小组在分水镇继续深入调查徐光义临近失踪前的行踪。
在随后的五个月时间内,专案组总共调查对象数百人次,审查车辆100辆,审查嫌疑人员十三人,但经过核实全部被否定,徐光义依旧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对于王跃武,因为没有证据定他的罪,在拘审两个月后只能放人——
……
1997年2月18日晚,专案组通过特情耳目查到一条线索:在叙永镇居住的分水粮站职工陈刚和刘勇在徐光义失踪后形迹可疑,经济反常,可能和9.16案密切相关。叙永县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巫俊明立即召集叙永县公安局、检察院的专案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究线索的可靠程度,部署查缉工作。
巫俊明
经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该线索可靠性很高,会后立即委派专案组成员青培旭等四人火速驱车赶往落卜镇找到提供线索的特情耳目,根据该特情耳目讲:家住在叙永镇鸭子塘的周怀湘和他侃大山的时候道:“分水粮站的刘勇、陈刚把分水烟站出纳员打死后埋在洞里头,用水泥沓起来,拿他的钥匙开保险柜,拿走近158万元……钱在我(指周怀湘)家放过一段时间。”同时还表示自己亲眼在周怀湘家见过这些钱,全都是100元一张和50元一张的票面。
据此,专案组兵分三路,于2月19日凌晨4时同时突袭了陈刚、刘勇和周怀湘的家,三人在被窝里束手就擒。
随后就是“保留节目”了,陈刚和刘勇面对“大记忆恢复术”咬紧牙关,只字不吐,可是作为窝藏赃款的周怀湘则完全没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觉悟,仅仅四个小时就把刘勇和陈刚二人打死徐光义、劫走巨款,自己参与窝赃毁证的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了出来——
然而,即便把周怀湘的供词拍在刘勇和陈刚面前,两人依然冥顽不化,声称周怀湘是在陷害他俩。
结果周怀湘听了审讯录音后破了大防,主动要求分别和刘勇、陈刚两人对质,在对质中直接说出了大量不是参与者根本不会知道的细节,说得刘勇和陈刚目瞪口呆,最终不得不缴械投降,交代了三人合谋犯罪杀害徐光义的犯罪事实。
1996年9月10日,陈刚到分水烟站找徐光义拿运烤烟的运费时刚好有运钞车将两口袋的现钞运到烟站抬进徐光义的办公室,随即就起了劫款的念头。回去后就向刘勇透露意图并获得刘勇的支持,两人经密谋盗窃告失败后,就决定将徐光义杀掉后劫款。
9月11日,刘勇和陈刚在分水粮站餐馆内偷得一柄砸煤块用的斧头,在随后的几天晚上连续伺机作案,但都因为烟站人多而没有得逞。
9月15日,陈刚从叙永叫来一个“小姐”,让她给徐光义打电话,请他到分水粮站刘勇的寝室“玩一玩”,然后打发“小姐”回去,徐光义不知是计在20时左右按时赴约,刚进刘勇寝室就遭到刘勇用斧头砸击头部倒地,陈刚扑上去用手掐徐光义的颈部将他掐晕,两人又担心徐光义不死,又用运动鞋带一人一头狠拉,生生将徐光义活活勒死。
杀人后,两人从徐光义身上搜出一串钥匙,然后趁夜将徐光义的尸体背到50米外的罗汉林的乡村公路涵洞内并用砂石掩埋,又返回现场,将所有沾上血迹的被子、毯子等物品抛进分水小学公厕的粪坑内。然后拿着钥匙来到分水烟站用钥匙开门启柜,将两个保险柜内的158万元现金取出,用徐光义寝室里的一只枕套和一只塑料桶装了提回分水粮站刘勇的寝室,清点了数额后分别用纺织袋和塑料桶装好。
次日,刘勇留在分水观察动静,由陈刚携带全部赃款乘班车赶回叙永县,将赃款藏在墙角湾变电站旁公路涵洞内,当晚陈刚叫来其朋友周怀湘将全部赃款转移到周怀湘家,将作案穿的血衣丢弃在叙永镇鸭子塘的公厕粪池内。
9月17日,周怀湘将塑料桶丢弃在邮电大楼附近。
9月21日,刘勇返回叙永,两人害怕罪行败露,在9月22日和9月23日先后两次叫周怀湘开车到分水,将分水小学粪坑内的罪证捞出,用剪刀剪烂后丢弃在叙威公路黄坭、两河段的两侧,还用水泥将徐光义的藏尸处封死。然后将赃款分两部分分别转移到刘勇家中和叙永镇小教场的一处陈刚租下的房屋内。
随后陈刚、刘勇和周怀湘就地分赃,刘、陈二人各分52.5万元,周怀湘分得53万元。至三人落网时,三人分别取出29.5万元、30万元和18万元,用于购买汽车、高档电器、首饰、高档衣服、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嫖娼和去南方城市(广州、深圳)游玩,全部挥霍殆尽,剩余的80.5万元在陈刚所租的房屋内被起获。
经对刘勇在分水粮站的寝室的仔细勘查,在寝室内的床铺和墙壁上发现大量没有擦干净的喷溅型血迹残留,经化验血型和徐光义血型一致。同时在刘勇的指认下在公路涵洞内挖出了被水泥封堵掩埋的徐光义的尸体,经法医检查,确定徐光义死于勒扼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同时,在陈刚和周怀湘的指认下,专案组分别在黄坭乡和两河镇段的叙威公路两侧的荒林以及分水粮站假山水池处分别找到了刘、陈二人作案后抛弃的被褥、毯子、斧头和徐光义的钥匙(被拆散后分别抛弃)。
通过大规模的追赃,专案组总共追缴了赃车、首饰、高档电器等赃物,外加搜出的现金和存折总计120万元。
至此,9.16案告破。最终刘勇和陈刚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周怀湘因窝藏罪和毁灭证据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