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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菜市场主动将自己作为菜人卖给屠夫,只为让丈夫活命,而这一切发生在清军铁蹄刚刚踏过的广州城。

在广州城被清军攻陷的第二年,诗人屈大均写下了一首名为《菜人哀》的诗 。诗前小序记载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她含泪将卖身所得的三千文钱交给丈夫作路费,等丈夫追到市场时,只见到妻子的一只断臂已悬挂在肉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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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天屠城:尸堆如宝塔、山丘

1650年11月24日,平南王尚可喜与靖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攻破了顽强抵抗十个月的广州城。城破后,一场有组织的屠杀持续了整整十二天。

当时清军下达的屠城令明确表示:’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清兵“见人就砍”:躲进六脉渠的七千市民,被一场大雨淹成了浮尸,最后只爬出来两个活人;大南门关帝庙的神像肚子里藏了七个人,成了那片区域仅存的活口。

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在日记里写:“屠杀从24日到12月5日,孩子被挑在枪尖上,女人被砍断手脚——他们不说’杀’,说’清城’。”十二天后,广州街面上的血能没到脚踝,王鸣雷在《祭共冢文》里写:“尸堆像宝塔,像山邱,蚂蚁都在啃人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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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大均写《菜人哀》时,刚从广州的死人堆里逃出

作为庚寅之劫的亲历者,屈大均第二年创作出《菜人哀》。诗里那句“乳作馄饨人争尝”,是他亲眼见的:屠城后粮库被抢空,饿疯的人把菜市场改成“菜人市”——活人站在案板旁,论斤卖自己的肉。妻子卖自己的手臂,换的三千文钱够丈夫走一里路;有人卖腿,只为换半块窝头。

深度剖析:《菜人哀》背后的庚寅之劫,藏着广州70万亡魂的哭声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是诗人的想象:当时广州的屠户案上,“菜人”的胳膊和猪腿摆在一起,买的人攥着铜钱,挑“肥嫩”的部位——繁华了千年的岭南重镇,成了活人的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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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万亡魂:骨灰堆成“雪丘”,“共冢”埋不下的血债

广州市志里写“庚寅之劫死难70万人”,这数字不是虚的。

东郊乌龙冈的真修和尚雇了几十个人收尸,收了三天只收了一半——尸体太多,只能堆在一起烧,骨灰飘了几天,二三里外看过去像积雪盖了地。最后和尚把骨灰合埋成一个大坟,叫“共冢”,碑上只写了四个字:“不忍卒读”。

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当时在广州,他的报告里写:“城周围四十里,没一个活的,连狗都在啃人的骨头。”而清军的战报里,只轻描淡写了一句:“克广州,城破,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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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逆笔”:死后两朝皇帝焚他的书,却烧不掉“菜人”的哭声

屈大均写完《菜人哀》,剃了光头躲进寺庙,把住处叫“死庵”——意思是“宁死不做清朝的民”。

他后来云游四方,写了一堆记清军暴行的诗,死后却遭了殃:雍正、乾隆都下过令,搜他的书,搜到就烧。但《菜人哀》没被烧掉——老百姓把诗抄在纸上,藏在墙缝里,偷偷念。

清廷能烧书,能改史料,却烧不掉广州城那只断臂上的血,烧不掉“菜人”临死前塞给丈夫的那三千文钱。

三百多年过去,再读《菜人哀》,还是能闻到当年广州菜市场的血腥味。那些被当成“菜”卖的人,不是史书里的数字,是活生生的妻子、丈夫、孩子。

历史的意义不在于让我们沉浸于苦难,而在于提醒我们:生命脆弱,珍爱和平。当下看似平常的人间烟火,曾是无数魂灵求而不得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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