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雕侠侣》的第二章,金庸先生用武三通的视角来看李莫愁,描述了一些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当时武三通称李莫愁为“李姑娘”,这个称呼还是让李莫愁颇为受用的,小说里写:“当年(武三通)在陆展元的喜筵上相见,李莫愁方当妙龄,未逾二十,此时已过十年,但眼前此人除改穿道装外,仍然肌肤娇嫩,宛如昔日好女。”若武三通从这个角度来看李莫愁,称她一声“李姑娘”倒也正常,毕竟李莫愁三十不到,还年轻得很,而武三通应该也是有四五十岁了,不过武三通却对李莫愁昔日做的一些事情很不能理解。
接着,金庸先生引入了武三通的回忆:“武三通也心碎于所爱之人弃己而去,虽和李莫愁其情有别,却也算得同病相怜,但那日自陆展元的酒筵上出来,亲眼见到她手刃何老拳师一家二十余口男女老幼,下手之狠,此时思之犹有余悸。何老拳师与她素不相识,无怨无仇,跟何沅君也毫不相干,只因大家姓了个’何’字,她伤心之余,竟去将何家满门杀了个干干净净。何家老幼直到临死,始终没一个知道到底为了何事。其时武三通不明其故,未曾出手干预,事后才得悉李莫愁纯为迁怒,只不过发泄心中的失望与怨毒,从此对这女子便既恨且惧。”而后,武三通提到何沅君的名字,李莫愁居然大怒,说:“我曾立过重誓,谁在我面前提起这贱人的名字,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我曾在沅江上连毁六十三家货栈船行,只因他们招牌上带了这个臭字,这件事你可曾听到了吗?”
从这些描述来看,李莫愁似乎非常恨何沅君,而且小说里还明写了一件事情,当李莫愁面对陆立鼎时就对陆立鼎说过:“陆二爷,你哥哥倘若尚在,只要他出口求我,再休了何沅君那小贱人,我未始不可饶了你家一门良贱。如今,唉,你们运气不好,只怪你哥哥太短命,可怪不得我。”或许李莫愁说这个话是故意的,但是李莫愁后面做的一件事情却暴露了她仍然可以饶过陆展元,就是她居然没有杀陆无双,因为陆无双身上带着半块锦帕,而那块锦帕是当年李莫愁送给陆展元的定情之物,李莫愁就是因为这样一件物品饶过了陆无双的性命。这么一对比,我们就能发现,李莫愁对何沅君是真真切切的恨,而对陆展元则不然。

从小说叙事来看,明明是陆展元对不起李莫愁,最后却好像是何沅君对不起李莫愁一样?用现在某些话来说,李莫愁和何沅君都是女人,这“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呢”?李莫愁与何沅君之间的仇怨,应该根植于李莫愁扭曲的自我认知与对爱情近乎宗教般的狂热信仰之中,而何沅君,不过是这信仰崩塌时,最无辜也最刺眼的祭品。
当年的李莫愁,虽出身古墓派,却未必是后来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赤练仙子”。她初涉江湖,情窦初开,遇上了丰神俊朗的陆展元,便将一腔炽热纯真、未曾受过世俗玷污的情感,全然倾注于一人之身。这份爱对她而言,是生命的全部意义,是脱离了古墓清规戒律后所寻获的崭新信仰。然而,陆展元终究是世俗中人,他的情感世界掺杂了更多的权衡与变数。当他移情何沅君,并与之缔结婚约时,对李莫愁而言,这不啻为一场信仰体系的地震。她所信奉的“绝对之爱”被证明是虚幻的,她为之付出的巨大代价瞬间变得毫无价值。她无法接受自己的爱情信仰竟是一个谬误,于是,必须寻找一个外部的罪魁祸首来承担这崩塌的后果——何沅君,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这个角色。
在李莫愁的认知里,陆展元的背叛固然可恨,但何沅君的存在,才是这背叛得以实现的具象化证明。何沅君仿佛是那个“窃取”了她幸福的小偷,是横亘于她与她的“完美爱情”之间的现实障碍。李莫愁未必不能理解陆展元的薄幸,但她更难以忍受的,是另一个女子——在她眼中或许平凡无奇、远不如己的女子——竟能获得她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东西。李莫愁自视甚高,武功、容貌,皆属上乘,何以会败给何沅君?书中虽未直接描绘何沅君有何等过人的魅力,但从陆立鼎一家平庸的武学修为和家世来看,何沅君大约只是一位温良娴静的普通女子。正是这种“普通”,加倍刺痛了李莫愁。倘若对手是一位比她更优秀、更耀眼的人物,她的挫败感或许还能找到些许理由;但败给一个“寻常女子”,无异于宣告她李莫愁所有的独特与优秀,在陆展元的价值天平上,竟然如此无足轻重。这份屈辱,使得她对何沅君的恨,掺杂了自身价值被否定的愤怒。
于是,何沅君在李莫愁的心中,逐渐被符号化了。她不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自己情感与选择的独立个体,而是化作了李莫愁失败人生的耻辱柱,是她那神圣爱情叙事中必须被清除的“污点”。何沅君这个名字,已成了她心头一道无法愈合的诅咒,时时提醒着她那场惨痛的失败。她试图通过毁灭一切与何沅君相关的事物,来抹去这个符号在她生命中的印记,然而越是毁灭,这印记反而越是深刻。
更值得玩味的是,陆展元生病死后,何沅君自尽而亡。这对苦命鸳鸯,或许是为了保全家族,或许是为了殉情,选择了自我了断。这本应使李莫愁的仇恨失去实际的对象,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他们的死,非但未能化解李莫愁的怨毒,反而可能加剧了它。因为死亡,将陆展元与何沅君的爱情凝固成了一个永恒的、不可更改的结局。他们生前厮守,死后亦同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了彼此情感的坚贞。而这,正是李莫愁最无法忍受的。她所追求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死相许”的绝对性,可她未能得到,而她所恨的这对男女,却实现了。他们的殉情,在李莫愁看来,不啻为对她失败爱情的最残酷嘲讽。于是,李莫愁的恨意失去了活生生的目标,却不得不转向更虚无、也更广泛的发泄——追杀他们的后人(陆无双、程英),迁怒于所有看似幸福的男女,成为了一个游荡在人间的复仇幽灵,被自己铸造的恨之牢笼所囚禁。李莫愁对何沅君的恨,归根结底,是一场深刻的自我投射的悲剧。李莫愁恨何沅君,实则是恨那个无法接受失败、无法与遗憾共存的自己。
最终,李莫愁身中情花之毒,葬身于焚烧一切的烈火之中,这结局极具象征意义。那情花,正是她一生执着而不得的爱的隐喻,毒性深入骨髓;那烈火,一如她满腔的恨意,既毁灭了他人,也最终吞噬了自己。何沅君早已是一抔黄土,而李莫愁却用余生的疯狂,为这个她所憎恨的女子,陪葬了自己全部的人性与可能。
诸君以为何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