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丝绸之路考古”微信公众号,原文载于《丝绸之路考古》第10辑,2025年,第79-99页。


新疆洋海墓地动物殉祭习俗研究

邵会秋 宋佳雯

(西北大学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从新疆洋海墓地的动物殉祭现象入手,首先梳理了动物遗存的出土情况,并分析了动物殉祭的使用与墓葬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继而对各期墓葬中的动物殉祭现象进行统计和归纳,揭示了洋海先民对牲畜的认知和利用存在历时性演变。在此基础上总结得出,洋海先民在墓葬中对牲畜的使用存在“祭牲”与“殉牲”两种习俗,通过论证表明其成因与当地环境密切相关,生态是文化习俗构建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洋海墓地;动物遗存;殉祭现象;生态环境;文化适应

洋海墓地[1]位于吐鲁番盆地火焰山吐峪沟大峡谷的荒漠戈壁中,遗址面积约5.7万平方米。其墓葬主要分布在三块流水切割形成的台地上,分别被命名为Ⅰ、Ⅱ、Ⅲ号墓地。由于地处干燥的沙漠腹地,墓葬中的人骨、动物骨骼以及其他随葬品保存状况良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现以来,受到了持续关注。以往学界对洋海墓地的研究多集中在分期分区、墓葬类型、文化遗存、人骨以及动植物等方面,其中有关动物遗存的研究除对“洋海墓地随葬(或祭肉)动物(骨骼)”的登记与鉴定外[2],仅在新疆地区动物骨骼随葬方式[3]、祭祀遗存[4]的研究以及大区域下的殉牲研究[5]中有所涉及,目前仍缺乏对洋海墓地动物殉祭遗存及习俗的系统性研究。

鉴于1988年清理的82座墓葬(Ⅰ号墓地77座,Ⅱ号墓地5座)和2006年在I号地清理的8座墓葬均遭受了较大程度的破坏,且资料发表相对不完备,本文选取2003年发掘,载于《新疆洋海墓地》的材料作为研究对象,并在对洋海墓地不同时期的动物殉祭现象进行统计的基础上,有根据地对民族志材料加以结合、使用,以“透物见人”为最终目标,对洋海墓地中所体现的动物殉祭习俗进行综合讨论。

一、出土动物殉祭概况

洋海墓地共发现519座墓葬和2座不知归属的殉马坑。通过对发掘报告的资料篇及研究篇中的《洋海墓地随葬(或祭肉)动物(骨骼)登记表》进行整理,我们发现部分墓葬中出土的动物骨骼未被登记。经重新统计,洋海墓地共159座墓葬出土动物殉祭遗存,占墓葬总数的30.64%。出土动物骨骼主要包括羊、马、牛、狗四个品种。共计182具个体。其中,羊的数量最多,达159具,包括135具绵羊(占总数的74.18%)、19具山羊(占总数的10.44%)和5具不可鉴定种属的羊(占总数的2.75%)。马的数量为19具,占总数的10.44%。牛和狗各有3具和1具,分别占总数的1.65%和0.55%(图一)。

洋海墓地中所见的动物殉祭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为某种动物的单独部位,包括绵羊的头骨、下颌骨、肩胛骨、椎骨及肢骨;山羊的头骨、下颌骨和后肢骨;不可鉴定种属的羊的头骨残块、脊椎骨;牛的头骨;狗的头骨及部分骨架(也可能为保存较差的完整个体);马的头骨、下颌骨、肩胛骨、胫骨和椎骨。二为整牲,动物种类仅见马。由于洋海墓地长期被盗扰,部分墓葬的分析条件受到制约。此外,既往研究并未对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微痕分析,因此我们所能获取的信息较为有限。

动物殉祭的组合情况存在9种类型:绵羊、山羊、不可鉴定种属的羊、马、绵羊与山羊、绵羊与马、绵羊与狗、山羊与牛、马与牛(图二)。我们可以直接观察到,绵羊为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的最大宗,且常与其他种类动物共同出现。洋海墓地位于典型的大陆性暖温带荒漠气候区,干旱多风,年降水量极少,仅有16.9mm;日照充足,蒸发量巨大,高达3124.6mm[6],夏季平均气温可达39℃,因此自古就有“火洲”之名。人类适应干旱地区环境的生态学原理在于通过牲畜构建以植物为基础、牲畜为中介、人为最高消费等级的长食物链[7]。因此在上述自然地理与畜牧条件下,较为耐旱且至少能提供肉、奶、皮、毛资源的绵羊就成为洋海先民饲养的主要畜种。值得注意的是,洋海墓地动物畜养数量与占比数据主要基于考古发掘出土的动物骨骼资料,而通过墓葬材料所统计的动物骨骼数据也可能存在偏差,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对各墓葬动物殉祭的研究来探讨洋海先民动物畜养的构成情况,而不能将其结果简单等同于当时实际的畜养比例。

图一 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种类占比情况

图二 洋海墓地各类动物殉祭组合出现次数统计

从墓葬空间结构与动物殉祭的关系上看,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墓葬方向。洋海墓地各墓葬方向及异位墓葬的墓向数值离散情况如下(图三),墓向主要集中在95°~120°之间,明显异位墓葬共计57座,明显异位墓葬中使用动物殉祭的有7座,占明显异位墓葬总数的12.28%。其次是墓葬形制,据统计,A型椭圆形竖穴墓共35座,其中11座使用动物殉祭,占A型墓总数的31.43%;B型长方形竖穴二层台墓共65座,其中18座使用动物殉祭,占比27.69%;C型长方形竖穴墓共362座,其中118座使用动物殉祭,占比32.60%;D型竖穴偏室墓共57座,其中12座使用动物殉祭,占比21.05%。最后是墓葬规模,由于洋海墓地建立在黄土层深厚的台地上,其上层除了风化作用形成的流沙,几乎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因此墓葬的原始体积基本未受影响,可用于计算动物殉祭与墓葬规模的关联性(图四)。箱线图显示,无论是否使用动物殉祭,洋海墓地各墓葬体积整体都处在较为相近且稳定的区间内。综合来看,动物殉祭的使用与墓葬空间结构的关联性不大。

从动物殉祭出现的位置来看,其主要被放置于墓室,多见于墓主人的头端和脚下,或靠近墓室的四壁或四角。其中,部分动物殉祭还被盛放于容器内,如木盘、木盆、陶钵、陶釜和陶器残片等。此外,在D型竖穴偏室墓中,动物殉祭还出现在偏室外的墓道中、专门修筑的埋藏坑内,或者作为单独一层埋葬在墓室之上,这几种情境下动物种类仅见马。

图三 洋海墓地墓葬墓向箱线图

图四 洋海墓地墓葬体积箱线图

从墓主性别与墓中使用动物殉祭的关联性来看,我们采用二项式分布函数进行分析,以探究男女两性单人墓葬在动物遗存使用方面是否存在明显偏好[8]。在洋海墓地中,男性单人墓葬有157座,女性单人墓葬有113座。在男女无差别共同使用动物殉祭的前提(H0)下,任意一次动物殉祭现象出现在女性墓葬中的概率p为0.419,而出现在男性墓葬中的概率q为0.581。动物殉祭现象在男女两性单人墓葬中总共出现91次,其中33次在女性单人墓中,58次在男性单人墓中。通过计算,累计概率为0.163。该数值大于判别阈α=0.15,这表明在洋海墓地中无法判断墓葬对动物殉祭的使用与墓主性别的关联性,二者未呈现出明显规律。

二、使用动物殉祭的历时性演变

一片墓地是在该地活动的先民以时间为轴线,在空间上进行有意规划、排布而最终形成的景观。由于认知是流动的,整个洋海墓地经过近15个世纪的发展,利用牲畜的观念与习俗不可能从始至终一成不变。因此,在了解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的整体概况后,我们将从各期墓葬出发对其历时性演变进行分析。梳理洋海墓地研究史并比较各类分期方案后,本文采用洋海墓地发掘者的分期断代方案,即第一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3~前11世纪,第二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0~前8世纪,第三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7~前4世纪,第四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3~公元2世纪。其中前两期属于青铜时代,后两期属于早期铁器时代[9]。接下来,我们将对洋海墓地各期墓葬中的动物殉祭现象进行描述与统计,并尝试结合墓主性别年龄、宰牲岁龄以及畜群结构等因素,总结出洋海先民使用动物殉祭的历时性演变规律。

(一)洋海墓地第一期

在该期别的30座墓葬中,有10座墓葬使用动物殉祭,占总数的33.33%。所使用的动物种类全部为绵羊,且部位均为头骨。屠宰绵羊岁龄最小的不满1岁,最大在6~8岁,主要集中在3~4岁这个区间(附表一)。

从性别分布来看,该期中概率p为0.333,q为0.667,发现动物殉祭的墓葬中有7座为男性单人墓,2座为女性单人墓,累计概率为0.378,这表明,使用动物殉祭在这一阶段的两性墓葬中不存在明显区别。此外,我们观察到随葬动物殉祭性别与墓主性别并不具关联性,应当从畜群特点来考虑这一问题。值得一提的是,IM21下层墓主是该期唯一的中年人,在其墓葬中发现的绵羊也是所有绵羊中岁龄最大的,此期动物殉祭岁龄和墓主年龄之间或许存在一定相关性。

(二)洋海墓地第二期

在该期别的152座墓葬中,有41座墓葬使用了动物殉祭,占总数的26.97%。动物种类增至绵羊、山羊、马、牛、狗五种,部位以头骨、下颌骨和腿骨等为主。宰杀动物岁龄最小的不满1岁,最大超过10岁。其中以绵羊头骨为最大宗,共计34个,主要集中在3~4岁这个区间。其次为山羊头骨,共计8个(附表二)。

统计显示,该期中概率p为0.479,q为0.521,发现动物殉祭的墓葬中有15座男性单人墓,5座女性单人墓,累计概率为0.032,这表明此阶段使用动物殉祭与墓主性别存在较大关联性。部分动物殉祭被置于木盘或其他容器中,显示出较强食用属性,ⅠM59和ⅠM166两座女性墓中还出土了粟类食品,这在男性墓中较为罕见。此外,使用2个及以上动物个体作为殉祭的墓葬有7座,其中5座为合葬墓。动物殉祭使用最丰厚的墓葬是ⅠM130,墓主为一名6~7岁的未成年人,该墓随葬1个牛头骨和4个山羊头骨,这表明该期墓葬中使用动物殉祭的种类和数量似乎也较难与墓主年龄直接挂钩。

(三)洋海墓地第三期

在该期别的255座墓葬中,有93座墓葬使用了动物殉祭,占总数的36.47%。动物种类包括绵羊、山羊和马,部位除头骨、下颌骨、腿骨、肩胛骨、脊椎骨等部位以外,还使用了整牲(马)。屠宰动物岁龄最小的不满1岁,最大在8~10岁。其中以绵羊头骨为最大宗,共计74个,主要集中在3~4岁这个区间,不满1岁的羔羊也被较多使用;其次是山羊头骨,共计9件(附表三)。

据统计,该期中概率p为0.455,q为0.545,发现动物殉祭的墓葬中有28座男性单人墓,25座女性单人墓,累计概率为0.65,这表明使用动物殉祭在洋海墓地第三期男女两性墓葬中没有明显区别。本期使用2个及以上动物个体作为殉祭的墓葬有4座,除ⅡM35、ⅡM124、ⅡM169为合葬墓外,ⅡM38墓主为中年女性;4座墓葬中除ⅡM124放置1个绵羊头骨和与该绵羊头骨性别不同的绵羊骨骼外,其余3座均使用2个或为绵羊或为山羊的头骨作为动物殉祭。

(四)洋海墓地第四期

在该期别的82座墓葬中,有15座墓葬使用了动物殉祭,占总数的18.29%。殉祭动物种类包括绵羊、山羊、马、牛四种,部位有头骨、肩胛骨、脊椎骨、下颌骨、肢骨以及整牲(马)。宰杀动物的岁龄最小的不满1岁,最大超过10岁。其中以马为最大宗,整马共计6匹,主要集中在8~10岁区间,全部都是公马。马头骨共计4个,年龄主要在6~8岁区间,均为公马。其次为绵羊头骨,共计7件,年龄仍主要集中在3~4岁区间,全部为母羊(附表四)。此外,2座不知归附墓葬的马坑Ⅲ M69、Ⅲ M70也属于该期,共埋有3匹公马。

统计显示,该期中概率p为0.148,q为0.852,发现动物殉祭的墓葬中有8座男性单人墓,1座女性单人墓,累计概率为0.606,这表明第四期墓葬使用动物殉祭在性别上并无明显差异。本期使用2个及以上动物个体作为殉祭的墓葬有5座,其中3座为合葬墓。动物殉祭使用数量最多的是多人分层合葬墓Ⅲ M64,上层为成年女性,其左侧放置牛、马头骨各1个;下层为男女合葬,置有山羊头骨1个、绵羊头骨2个。

(五)小结

对洋海墓地四期墓葬使用动物殉祭情况的分析结果显示,洋海墓地各期墓葬动物殉祭的使用率存在波动,如第一期和第三期的使用率较高,而第二期和第四期则略有下降。随时间的推移,殉祭牲畜种类日益丰富,这表明洋海先民对各类动物的认识和使用程度在逐步加深,同时,可能对牧草资源的利用程度也在逐步深入。举例来说,至少从第二期开始,洋海先民就已经在混养食性不同的牲畜,如绵羊和山羊,较之饲养单一种类牲畜更具效用和生态价值。此外,芦苇是绵羊喜食的嫩叶,从墓葬中大量使用苇草席作为葬具来看,周边以芦苇为主的天然牧草资源应较为丰富。各畜牧社会的生产模式主要由其所处地区的气候、植被等自然环境条件决定,洋海先民所采用的这种绵羊多山羊少的畜群比例,也反映出当时其所处环境的水草条件较为优越。

洋海先民对马的认识与使用经历了明显的历时性演变:第二期开始随葬马的部分肢体,其中一段马胫骨置于未成年墓主身侧,靠近木盘;第三期发现有随葬在木盘旁侧的马头骨和马腿骨,以整马下葬的殉祭方式在此期首次出现;第四期随葬整马的数量明显增多,同时也见以部位随葬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二期到第四期,马作为动物殉祭下葬的岁龄也在增加,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先民对马的饲养技术有所提升。马数量增多的同时,生业模式中对马的役用程度应也会逐步降低,相对忽视马龄[10],因此第四期中出现了岁龄在13~15岁的公马。此外,宰杀后不作为肉食的整马随葬、第三期整马腹内发现食物,以及整马下葬岁龄普遍大于以身体部位随葬的马骨的岁龄等现象都体现出洋海先民在认识和使用马的过程中对其产生了情感上的变化。这种变化除当地先民自身观念发展外,从部分墓葬也可见外来人群迁入的可能。

从各期使用动物殉祭的数量、形式及与墓主的关系来看,除第二期外,墓葬使用动物殉祭与墓主性别并无较大相关性。各期使用动物殉祭数量、种类较多的墓葬大部分为合葬墓,其余单人墓葬年龄不一,在第二期中还见有置牲数量、种类最多的墓主是未成年人的情况。由此可见洋海先民在为死者放置动物殉祭时,在规模上并无特定的性别、年龄考量,最有可能是与单座墓葬中下葬的人数以及墓主生前的亲属关系存在一定关联性。洋海墓地各期墓葬,随葬品在组合上有较大随意性,在数量与结构上都体现出一种“薄葬”理念[11],结合动物殉祭进行分析后也是如此。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可以从前人对近现代生业方式较传统的牧人进行过的民族学调查中得知,他们在不同的季节对不同的家畜有不同的利用方式,以绵羊为例:产羔期间牧民将羊奶及其制品作为主要食物,入秋开始吃肉,入冬成批宰杀,制作过冬用的干食[12]。因此我们还可以进行推测,或许洋海墓地中各个墓葬中是否使用动物殉祭,放置牲畜的种类、部位以及数量,还与墓主人逝去、下葬以及迁葬的季节息息相关。

三、动物殉祭习俗分析

上文中,我们将洋海墓地墓葬中发现动物遗存的现象统称为“动物殉祭”,在对这种动物殉祭习俗展开进一步分析以前,首先要明晰动物遗存“殉”与“祭”的概念和区别。

最先对“殉牲”与“祭牲”进行讨论的是黄展岳,基于对殷商墓葬的考察,他认为除其中发现的司警卫的整狗、备驾驭的整马兼具殉牲、祭牲二重性质以外,其余情况皆为祭牲[13]。随后霍巍在对吐蕃时代墓葬进行研究时将作为献祭而杀殉的动物统称为动物殉祭,但对具有代表性的现象也进行了殉牲与祭牲的区分[14]。此外,有关中原地区出土动物遗存的研究较为注重动物遗存殉与祭的界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以动物遗存的部位为判定标准,如整牲为殉,被肢解过的动物为祭[15];第二类以动物遗存出现的位置和种类为判定标准,如墓葬填土、腰坑中的狗为祭牲,其余情况为殉牲[16];第三类对发现动物遗存的各种部位和种类作出了进一步区分,如认为牲腿等为殉葬用的肉食,兽头则可称祭牲[17]。而将中国北方和欧亚草原地区墓葬出土动物遗存作为研究对象的学者则更多采用广义的“殉牲”称谓。此前也有研究者在论著中缩小范围,将在墓葬中随葬的动物头骨、肢骨或完整个体称为狭义的殉牲,辅之以“祭肉”的概念[18]。也有研究者认识到,殉牲与祭牲的表述,应根据其出土的具体情境加以分析[19]

以上研究基本认同墓葬中出现的动物遗存应具有殉葬和祭祀两种功能区分,而其中的分歧点主要在于研究者自身如何看待各类动物及其随葬部位背后所代表的含义。通过对洋海墓地出土的各类动物遗存进行分析,我们发现洋海墓地无疑也存在殉牲和祭牲两种情况,如要对其进行具体辨析,应将这些遗存的实际出土情境与记录、研究生活在相似生态环境地区人群的民族志材料相结合,尽可能地重建文化情境、阐释考古材料。

(一)洋海先民祭牲习俗

首先,洋海墓地中部分墓葬存在明显祭牲行为,具体表现为将头骨、脊椎骨、连同肩胛骨的牲腿等动物肢体盛放在木盘、木盆、陶钵、陶器残片等容器内。如ⅠM27绵羊左前腿和左肩胛骨被置于陶钵中;ⅠM169绵羊头骨被置于木盘内;ⅡM18绵羊腿骨被置于木盘内;ⅡM60绵羊头骨和椎骨被置于木盘内;ⅡM65、ⅡM158、ⅡM164、ⅡM202羊椎骨被盛放于木盘或木盆内;ⅡM178绵羊头骨、腿骨以及肩胛骨被置于木盘中;ⅡM201山羊下颌骨和后肢骨被盛放于木盆内;ⅢM35绵羊头骨被置于陶器残片中。除此之外,被盗扰的墓葬中也可见明显祭性行为。如ⅡM35两个绵羊头骨被置于木盘中;ⅠM117羊腿骨被盛放在木盘中;ⅡM132绵羊下颌骨被置于木盘中;ⅡM151绵羊头骨被盛放于木盘中;ⅢM61绵羊腿骨被置于陶釜内。以上列举的墓葬中的动物遗存,明显被作为肉食品供奉墓主使用,除牲腿和脊椎骨等明显具有较高可食用价值的部位外,我们可以发现此前部分研究者因各类原因认为不应归入随葬肉食的动物头部,在洋海先民的观念中也明显被作为食物奉献给墓主人。

除此之外,我们认为被放置于墓室中但未处在容器内的动物遗存,也应为祭牲,理由如下。首先,处于这类出土情境中的动物骨骼,主要为绵羊头骨、绵羊下颌骨、绵羊肢骨、绵羊后腿骨、山羊头骨、羊椎骨、牛头骨、马下颌骨以及马腿骨等具有肉食价值的部位。其次,在ⅡM30、ⅡM43、ⅡM84、ⅡM109、ⅡM158等墓葬中发现绵羊头骨紧挨容器,在ⅠM119、ⅠM142等墓葬中发现绵羊头骨位置靠近容器,或许这是汛期或是地下水上涌等原因造成墓室进水,进而使动物遗存出现了位移。此外,还存在墓葬平面图与文字描述有出入的情况,如ⅠM72,平面图中可见一羊头近木盘,木盘中还存有似动物肢骨的骨骼,而文字中仅对头骨进行了描述。最后,部分人骨保存较好,且在似不见位移现象的墓葬中确发现将动物头骨置于墓主头端或足端的情况,但同时在这类墓葬的随葬品中也难见木、陶质容器或体量足以盛放动物头骨的容器。这类墓葬多见于洋海墓地第一期,因此也可以认为将肉食品置于容器中供奉给死者的习俗是逐渐发展起来的。

曾有研究者对洋海墓地的动物殉祭情况进行讨论。在文章结论部分作者认为洋海墓地祭肉之风盛行,并认为殉牲动物主要为羊头、蹄以及马头,祭肉多为羊肢骨、肩胛骨及马肩胛骨;在讨论部分根据洋海墓地A型和B型墓葬中殉牲比例较低,且殉牲部位均为羊的头骨,再加之洋海墓地C型墓葬数量多、殉牲比例高的情况,得出洋海墓地中A型和B型墓葬所代表的文化人群中并不流行殉牲,C型墓葬背后所代表的是管理和经营畜群能力较为成熟、畜牧业较发达的游牧人群的结论[20]

据本文由概况到对洋海墓地各期动物殉祭情况进行的统计与分析来看,我们认为这种理解并不完全正确。首先,墓葬形制并不能完全代表其背后人群。墓地是时间与空间的结合体,人群的观念更有可能跟随时代的变迁而产生变化。此外,将洋海墓地四期使用动物殉祭的墓葬占比与各期墓葬与人骨个体的数量结合起来看,其变化是基本符合人口变化反映的生产力变化趋势的(图五),二者可以互为佐证。其次,以上结论的得出是由于仅将各型墓葬出现动物殉祭现象的数量与墓葬总数进行了计算而忽略了A型与C型墓葬本身数量相差悬殊的问题。我们在前文对四型墓葬中出现动物殉祭现象的比例进行了计算,由图六可以明显发现A型墓葬中出现动物殉祭现象的比例与C型不相上下,B型墓葬中使用动物殉祭的占比也与C型墓葬相差无几(图六)。经统计,洋海墓地出现动物殉祭现象的墓葬共159座,其中以羊为最大宗。此外,使用头骨作为动物殉祭的墓葬计140座,占总数的88.05%。因此,根据墓葬中使用动物殉祭的部位是羊的头骨就认为“该人群不流行殉牲”的结论是较为笼统的。

图五 洋海墓地各期使用动物殉祭墓葬情况

邵会秋 宋佳雯 | 新疆洋海墓地动物殉祭习俗研究

图六 洋海墓地各型墓葬使用动物殉祭占比

综上所述,结合前文中对洋海墓地祭牲现象进行的归纳与总结,我们可以将墓葬中所体现的洋海先民的祭牲习俗总结为:主要以动物头部作为肉食品奉献给死者。

(二)洋海先民殉牲习俗

生者为墓主放置殉牲与祭牲的出发点存有极大差异。结合情境分析,不以食肉为目的,能够被称作殉牲的动物遗存只有马,仅见于第三、四期少数墓葬,可见洋海先民使用殉牲的意识出现得较晚。根据殉马所处的位置,可分为三种情况:①专门为殉葬马匹修建殉葬坑,可见于墓葬ⅡM47、ⅡM48、ⅡM49、ⅡM212,其中,仅ⅡM212为第三期的C型长方形竖穴墓,其余三座皆为第四期D型竖穴偏室墓;②将殉葬马匹放置在墓道中,可见于墓葬ⅡM48和ⅢM80,均为第四期D型墓;③在墓室以上专门辟出一层放置马骨,可见于墓葬ⅢM1和ⅢM6,均为第四期D型墓。值得注意的是,情况①中还包括ⅢM69和ⅢM70两处难以判断其附属墓葬的殉马坑。此外,殉马也存在以部位随葬的情况,如ⅢM70殉马坑中仅见马头骨、ⅢM1和ⅢM6中为不见头骨的其余马肢。以上三座墓葬都并非整马下葬,但先民为其专门辟出一个空间,且ⅢM6的马骨下还铺有苇草,因此三座墓葬中的马也应为殉牲而非祭牲。此外,除ⅡM48和ⅢM69殉葬2匹整马以外,其余殉马行为均随葬单个个体。

(三)殉祭习俗成因分析

通过对以上归纳的洋海先民祭牲、殉牲习俗进行统计,我们还可以总结出一些共有特征。在不对动物殉祭种类进行区分的前提下,一座墓葬中,以单个动物个体作为动物殉祭的墓葬共计142座,占总数的89.31%;以单个动物头骨作为动物殉祭的墓葬共计121座,占总数的76.10%。因此,不论是使用祭牲还是殉牲,洋海先民均主要采取了一墓配一牲的殉祭策略,该牲多以动物头部为象征。我们认为,当前的考古学研究不仅需要对现象和过程进行描述和概括,更需要对其成因进行探究。在此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解释洋海先民使用动物殉祭的策略选择。

以洋海墓地发现的各类植物遗存来看,当时先民所处地域的气候与现今应相差不大[21]。结合墓葬中发现的各式随葬品来考虑,洋海先民应主要生活在干旱区中资源环境优化组合较好的绿洲区域,其生业模式为农牧兼营[22]。由于所处地貌的封闭性与所处地域的分散性严格限制了新疆绿洲区域的经济活动,长期以来,这类区域的经济发展缓慢而封闭,主要为自给自足的农牧业生产,直到1980年情况才逐渐改变[23]。我们可以发现,不同时代的人群处在相似的环境中会产生相似的适应方式,因此在分析洋海先民动物殉祭策略时,不仅要密切结合洋海墓地出土的考古学材料,还要以当今对自然环境相似或生业模式相同人群进行的人类学调查、研究为借鉴和参照。

我们首先想要讨论的是,为何洋海先民主要采取一墓配一牲的动物殉祭策略。学界普遍认为洋海先民的生产方式是以畜牧和狩猎为主,辅以粗放的粮食作物栽培,例如黍、青稞、普通小麦等,在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对葡萄等蔬果的种植活动。以生活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达里雅博依绿洲的维吾尔族人为例,由于生活在相似的环境中,他们与洋海先民有着相似的生业模式。对于当地牧民来说,畜牧业与他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息息相关,存活的家畜能持续提供乳汁(分季节)、羊毛以及粪便等可利用的资源,因此达里雅博依人具有干旱地区游牧民所具有的特点,如尽可能不宰杀既作为生产资料也作为生活资料的家畜,相应地,他们对肉的摄取量也不多,大部分能量从谷物中获取[24],这与洋海先民的食物结构一致[25]。与近现代牧民相比,当时的洋海社会整体更是处在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下的阶段,畜群结构与生态环境等因素息息相关,从墓葬中使用动物殉祭的畜种来看,其结构也应为简单维持牧民一般生活自给的维生型。此外,洋海墓地的墓葬中出土的大量毛织衣物和用作葬具的毛毡,明显也取材于当地畜养的羊群。总的来说,由于牲畜自身及其产物无不可被转化为生活或商品交换资料,再考虑到当地气候与食物储存的条件,为维护家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洋海人在丧礼时选择数量可控地宰杀动物为亡者殉葬,是完全可理解的。

要探究洋海先民主要以动物头部作为奉献给死者的祭牲的原因,我们首先可以从墓葬随葬品所体现出的物质需求入手。对动物皮毛的利用表现在洋海先民的衣物、生产和生活工具中大量使用鞣革和裘皮制品,部分墓葬还直接将羊的毛皮铺在木尸床上。此外,洋海墓地中还出土了大量骨角器,还有少量牙器。骨器包括纺轮、锥、梳、扣、针、杼、管、镞、镳、衔、弓弭、扳指等;角器有镳、梳、杯等;牙器有扣子、饰品等。据此可知,动物其他部位的骨骼是先民制作生产生活工具或装饰品的重要用料,或许是颅骨上的皮毛较少难以利用,并且其骨质坚硬不易加工,使得生者将动物头骨奉献给死者,作为祭牲。其次,我们还可以结合饮食及其所衍生的文化加以考虑。以现代新疆哈萨克族的食肉文化为例,出于其自身的种种特殊需要,他们给家畜的各个部位赋予了各种与之相应的象征意义,使其成为表达思想观念和反映社会结构的象征符号。用不同动物及不同部位的肉来招待不同的客人,谁先食用、如何食用等问题,都能反映出一个家庭或团体的社会分层、性别角色以及权力关系。在哈萨克族食肉文化中,羊头被认为是等级最高、最有价值的部位,通常特意用来招待长者或贵客[26]。以此联想到洋海墓地的祭牲习俗,一是如以食肉为目的,羊头上可食的肉不算多;二是在丧礼过程中死者为大,生者敬畏死亡,因此洋海先民以文化上等级最高、最具价值的动物头部作为主要奉献给亡者的肉食。动物头部具有食用和象征等多重属性,祭肉又来自祭牲,因此本文经讨论认为:洋海墓地“祭牲”虽也主要具备肉食属性,但仅使用“祭肉”一词显然难以全面涵盖其意义。

结语

本文对新疆洋海墓地发现的动物殉祭现象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我们对牲畜种类、数量、组合及出现位置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梳理。随后,观察并分析了墓葬空间结构、墓主性别与墓中是否使用动物殉祭的关联性,发现其中并无明显规律。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的历时性演变进行了分期归纳,发现随时间推移,墓中使用的动物殉祭在牲畜种类、埋葬方式以及宰杀岁龄等方面产生了变化,同时认识到墓中置牲的规模与墓主的性别、年龄关联较弱,或与下葬人数及墓主生前亲缘关系密切相关。

在对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现象有整体了解后,本文进一步归纳出洋海先民的祭牲和殉牲习俗,并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与解释。研究表明,生态是习俗建构的重要基础,环境决定了洋海先民的生业方式及其文化特性。洋海墓地中所见的动物殉祭行为,无法仅用“流行”一词来概括,而是先民对环境的适应过程在文化形态中的体现。此外,洋海墓地显然埋葬了多个人群,尤其在第四期中更为明显。在同一墓地中,不同人群有着极其相似的动物殉祭习俗,表明这一现象不仅是文化传播导致的,也与当地生态环境息息相关。

尽管得出了上述结论,我们对洋海墓地动物殉祭现象仍存有疑问。在关注洋海墓地动物殉祭使用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其中并未出现野生动物。与之相对的是,在洋海墓地各期墓葬中都发现了一定数量的狩猎工具,如木弓、复合弓、木箭、皮弓箭袋、木撑板、骨镞等,说明狩猎活动应当在洋海先民的经济生活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墓葬中却缺乏通过狩猎获得的野生动物骨骼。我们据此推测,洋海先民可能将狩猎视为辅助生计手段,以获取额外的肉食或动物皮毛资源。将家畜用于动物殉祭,或为一种固定下来的葬仪传统。此外,野生动物可能以骨、角、皮、毛等制品的形式出现于墓葬中,例如在ⅠM25、ⅠM49、ⅠM148、ⅡM157等墓葬中发现的疑似食肉动物牙齿制成的牙扣,ⅠM12中发现的牙器,以及ⅡM82、ⅠM204中发现的兽牙饰品。既往研究中并未对这些制品进行物种鉴定,要深入研究洋海先民对动物资源的使用方式和情况,还需进一步的骨、角等制品的鉴定结果。

附表一 洋海墓地第一期动物殉祭统计

附表二 洋海墓地第二期动物殉祭统计

附表三 洋海墓地第三期动物殉祭统计

附表四 洋海墓地第四期动物殉祭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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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吐鲁番市文物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学研究院等《新疆洋海墓地》,文物出版社,2018年。

[2]吐鲁番市文物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学研究院等《新疆洋海墓地》,第962~965页。

[3]薛文伟《新疆考古发现的动物随葬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4]刘秋彤《新疆地区青铜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祭祀遗存初探》,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2年。

[5]包曙光《中国北方地区夏至战国时期的殉牲研究》,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68~270页。

[6]孙应魁、塞尔江·哈力克、王烨《新村建设背景下地域性乡土村落民居的更新对比分析——以吐鲁番吐峪沟洋海夏村为例》,《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8年第3期,第86页。

[7]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90页。

[8]陈建立、陈铁梅、贾昌明《从随葬工具的性别关联探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性别分工》,《南方文物》2013年第2期,第39~48页。

[9]吐鲁番市文物局、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吐鲁番学研究院等《新疆洋海墓地》,第603页。

[10]王建革《畜群结构与近代蒙古族游牧经济》,《中国农史》2001年第2期,第51页。

[11]孙少轻《新疆洋海墓地研究》,《考古学集刊》第25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105~165页。

[12]尤悦、钟华、余翀《新疆巴里坤县石人子沟遗址生业考古的民族学调查与研究》,《南方文物》2016年第2期,第118~119页。

[13]黄展岳《殷商墓葬中人殉人牲的再考察——附论殉牲祭牲》,《考古》1983年第10期,第935~949页。

[14]霍巍《吐蕃时代墓葬的动物殉祭习俗》,《西藏研究》1994年第4期,第91~104页。

[15]a.郜向平《商系墓葬研究》,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32页。

   b.李志鹏《殷墟动物遗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c.胡子尧《西周时期商系墓葬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2年。

[16]韩巍《西周墓葬的殉人与殉牲》,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17]刘一婷《商周祭祀动物遗存研究综述》,《南方文物》2014年第1期,第58页。

[18]包曙光《中国北方地区夏至战国时期的殉牲研究》,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2页。

[19《甘青宁地区东周至汉墓内置牲现象研究》,《边疆考古研究》2020年第1期,第251页。

[20]包曙光《中国北方地区夏至战国时期的殉牲研究》,第268~270页。

[21]蒋洪恩、李肖、李承森《新疆吐鲁番洋海墓地出土的粮食作物及其古环境意义》,《古地理学报》2007年第5期,第557页。

[22]蒋洪恩、吕恩国、张永兵《吐鲁番洋海先民的生业模式探讨》,《吐鲁番学研究》2021年第1期,第41~47、154页。

[23]钱云、郝毓灵主编《新疆绿洲》,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9页。

[24]依丽米古丽·阿不力孜《沙漠干旱地区的人类文化适应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13~114页。

[25]司艺、吕恩国、李肖等《新疆洋海墓地先民的食物结构及人群组成探索》,《科学通报》2013年第15期,第1422~1429页。

[26]齐那尔·阿不都沙力克《哈萨克族食肉文化及其象征意义》,《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2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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