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简(4)释意】……楚邵王轶事二则

     在上博简(4)中有一篇记载楚邵王两则逸事的文章,被出版者命名为《楚王毁室、楚王与龚之隼》,包括简牍10支,约388字。

       《楚王毁室》行文简练,逻辑清晰,通读释说的难度不大。概括而言,即楚昭王新宫殿建在坟墓之上,墓主人的儿子冲撞在为入住祭祀的楚邵王。因为一旦宫殿启用,墓主人的儿子将无法上坟并合葬父母。楚昭王闻听后,改换地址再建新宫后,并将建在坟地上的宫殿拆毁了。

  与上篇故事在同一简牍上续写的《楚王与龚之隼》,其读习难度不仅在构造特别的几个生僻字上,更难在不了解楚邵王生平故事,则难以通读读懂甚至一旦误读了个别字词语句,整篇文章也即陷入荒诞不经的泥沼。

对于活在孔夫子生平时段的楚邵王,通过幸存于上博简中的这两则小故事,再回头品咂孔夫子评价“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即义/参见上博简哉。”的史料,必定有超出寻常的心得体会。

总之,该文系闲暇聊赖时光,本无哗众取宠、沽名钓誉之臆求,仅供同好参考。(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草于济南)

  本文作者摹写上博简(4)楚邵王轶事图示(4-1)

【简1(字42合文2重文1)完简】

邵王为室,於死湑(围绕身边的水)之滹()。室成将格(原字形“示+各”应为启用祭祀仪式)之,王戒邦大夫(合字)以饮(重文或合文即饮宴)。既荆(原字形“刑+田”用地)祭(原字形“足+示”)之,王内将格。有一君子丧服,曼(莽撞无礼)庭将逅(适、到、往/原字形“辶+石”)闺。稚人止之(合文制止)曰:

【释意】楚邵王建造宫殿,位于墓地水畔。宫殿建成后,在即将进行祭祀仪式前,楚王告诫大臣官吏禁止饮酒。戒斋之后,楚王进入宫殿祭祀。这时一位身穿丧服的男子,莽撞无礼来到大殿的闺门。卫士立刻上前制止,说:

【简2(字41重文1)完简】

“君始内室,君服(做事、工作)不可以进。”不止,曰:“小人之告缞(丧葬、守丧/原字形存异议),将剸(专断、独断专行)於今日。余必至小人(重文2),小人将趙(肈、造)寇。”稚人弗敢止,至

【释意】“为了新宫殿启用,君王正在宫内祭祀不能进入。”来人不听劝阻,并说:“我是守丧的小人,今天我要闹事情了。既然如此逼迫我这样小人,我也只能不管不顾了。”卫士不敢再阻拦。

  同上(4-2)

【简3(字35)】

闺,迅(御、逆、迎、冲撞/出版者释为“卜”)令尹,陈省为见日,告:“仆之毋辱君王不逆(原字形“屰+犬”)。仆之父骨在於此室阶下,仆将炎(焚烧祭拜)亡老□□□

【释意】来人到了闺门,遇到令尹阻拦,于是讲述了今日来此的理由。穿丧服的人说:“我没有辱没君王的恶意。我父亲的尸骨埋在宫殿的台阶下面,我来祭拜亡故的老人……

【简4(字37)】

以仆之不得并仆之父母之骨,私自塼(专断)迅(冲撞、莽撞)。令君不为之告,君不为仆告,仆将趙寇。”迅命君,为之告□□□

【释意】因为我将不能把父母尸骨合葬一起,所以私自冲撞厅堂。请你转告君王不要这样做了,你如果不为我转告,我就要造次了。迅疾将这情况告知君王……

【简5(字39合文2)】

【上博简(4)释意】……楚邵王轶事二则

曰:“吾不知亓尔墓。尔古须既,祭(原字形“示+若”)焉從事。”王逐处(居处)於坪澫。卒於大夫(合文)饮宴(合文或重文饮饮)於坪澫,因命至俑毁室。邵王逅□□

【释意】楚邵王说:“我不知道这里是你家墓地。既然过去如此,你继续在此祭祀吧。”楚邵王立便将宫殿改建在澫水上方平地。完工之后,楚王在澫地新城宴饮群臣,并命令将在墓地那边宫殿铲毁了。楚昭王去往……

  同上(4-3)

【简6(字37合文2)完简】

逃许(原字形“玉+午”地名)。龚之隼(或为楚共王后代))驭王,将取车,大尹遇之披裀衣(合文重衣、甲衣)。大尹内告王:“僕遇隼,将取车披裀衣(重文)。隼介(介意、抵触、反感)趣君王,丕

【释意】楚邵王要逃往许地。龚之隼为楚王驾车,再去取车时,被令尹看见他套了厚重的内衣。令尹便去对楚王说:“我遇到龚之隼去驾车时,身上穿了厚重的衣服。龚子隼这样作是对君王不吉利,

【简7(字38合文1)完简】

蒦()寅颈之罪。”君王至于定,冬()而披裀衣(重文),王趙(造访)而佘(剩余)之衽褓,龚之隼披之亓䘳(衿、襟、外衣)。见网逃许,王命龚之隼

【释意】是触犯了杀头之罪。”楚王在路上天冷需要加衣服,这时楚王只有一身单衣,龚之隼便将外衣给楚王穿上。因被围困又逃离许地后,楚王传令不再使用龚子隼。

【简8(字43)完简】

毋见。大尹昏()之,自讼於王:“老臣为君王献见之。臣罪其容於死或闻死言,僕见隼仓(俗语自私自利/出版者释为“仓皇”)也,以告君王。今君王或命

【释意】令尹听说楚王不再见龚子隼,便对楚王自责说:“老臣当初将我所见的转告君王,是因为他外貌样子像是怕死或听说会死,我才推测他品质低劣,由此转告君王。如果君王现在

  同上(4-4)

【简9(字41)完简】

隼毋见,此则僕之罪也。”王曰:“大尹之言,隼可讼(怨屈)有焉。天加祸於楚邦,怕(被打败)君吴王廷(迁居)至于郢。楚邦之良臣所残(被杀、尸体/出版者释为“慧”

【释意】不再任用龚子隼,那就是我有罪过了。”楚王说:“按照令尹说法,龚子隼是被冤枉了。苍天嫁祸于楚邦,我们逃避吴王侵占郢都时,那些楚国良将勇士的尸骨至今未收,

【简10(字30)简中间不连贯】

骨,吾未有以憂亓子。隼既与吾同车,或□(或为“见……”)衣白,邦人皆见之三日焉。”命龚之隼见。

【释意】我还没能力为他们子孙解除这份隐忧。龚之隼与我同乘一辆车,我们一身白衣,楚国人已经看到多日了。”随后,楚王继续启用了龚子隼。

【释意随笔】

楚昭王逸事读习再三,最为纠结的是不明白第二个故事究竟何意。一直读到“僕见隼仓也”的“”字,联系济南土话“某某人很仓”一般暗含某人“吝啬小气、狭隘自私”等寓意后,再看其故事,即刻洞若观火。(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