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 职工普通门诊

     (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 支付限额为1000元。)

      2.职工门诊慢特病

      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线700元(严重精神障碍、组织或器官移植、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87%(组织或器官移植、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为90%)。封顶线:门诊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每年最高可报销13万元。 

二、职工住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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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住院起付线

      2.住院生育报销

      (1).2024年1月起,参保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2).生育并发症:(异位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前置胎盘、产后出血、胎盘早剥等)起付线与医保住院起付线相同;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为85%,30001元至5万元为90%;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单县中心医院最新医保政策解读

     (3).产前检查费。限额500元,项目包括B超、胎儿监护、 妊娠检查等。

     (4).计划生育医疗费待遇。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4个月以下流产 500 元,4个月以上引产 1800 元,绝育及复通术 800 元。②企业职工4个月以下流产500元,4个月以上引产 800元,绝育及复通术 800 。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一、居民门诊政策

1.居民普通门诊

     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封顶线200元。

2.居民门诊慢性病

二、居民住院政策

     1.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生育限额补助待遇:因怀孕、生育引发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政策执行。

药品单独支付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治疗病种相关、符合药品适应症要求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

     2.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3.单独支付病种及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