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对于三阴性作为乳腺癌术前新辅助治疗选择的标准时,肿瘤应大于2cm。
(1)三阴性乳腺癌新辅助治疗方案均以紫杉醇联合为主,可联合蒽环类或铂类。
(2)新辅助治疗方案如效果欠佳者,可考虑更换化疗方案。
(3)TP*6周期效果优于AC*4-T*4方案,对于年轻、有乳腺癌家族史、BRCA1/2基因突变者,首先考虑TP含铂方案。
(4)新辅助治疗中加免疫治疗,TP+PD-1抑制剂方案可获得较高pCR率,虽然PD-L1表达可作为新辅助免疫治疗获益程度的预测指标,但专家认可新辅助治疗无须根据CPS评分决定是否使用免疫治疗。
(1)新辅助治疗中使用PD-1抑制剂者,无论是否达pCR,术后均可继续使用PD-1抑制剂至满1年。
(2)新辅助治疗未达pCR,术后卡培他滨巩固6-8疗程,或者节拍治疗1年。BRCA1/2基因突变者,在新辅助后也可考虑使用奥拉帕利治疗。
(1)辅助化疗强调标准方案、药物输注顺序、剂量及治疗疗程均要按标准规范来。
(2)AC*4-T*4方案对比TAC方案效果相当,但血液学毒性显著下降,故目前优先推荐AC-T方案。
(3)亚组分析显示年龄轻、肿瘤组织学分级高、BRCA1/2基因突变者更倾向于从铂类治疗中获益。
(4)TC*6、AC*6周期可作为部分中、低危患者的选择。担心心脏隐患时,优先TC。
(5)所有三阴性乳腺癌在完成术后辅助化疗后,均推荐采用一年卡培他滨节拍治疗。对于BRCA1/2突变者,完成辅助治疗后可考虑奥拉帕利治疗。
(1)解救化疗原则:联合化疗与单药化疗相比,ORR及PFS更好,但毒性更大且生存获益有限。故仅需肿瘤迅速缩小或症状迅速缓解者可考虑联合化疗。其余以“细水长流、延年益寿”的宗旨采用单药化疗或联合化疗后单药维持。
(2)每个方案持续周期因人而异,联合化疗有效者,完成6-8周期后可考虑维持治疗策略。
可选解救药物:蒽环类失败,优选紫杉类单药或联合,其他可选:吉西他滨、卡培他滨、长春瑞滨、联合贝伐珠单抗等。
①紫杉类解救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至少完成2周期);
可选解救药物:紫杉类及蒽环类均失败后,可选药物:艾立布林、吉西他滨、卡培他滨、长春瑞滨、铂类、优替德隆、另一类紫衫等。
(5)BRCA1/2突变的三阴性乳腺癌,奥拉帕利相较于化疗显著延长PFS,故此类患者推荐奥拉帕利。
(6)抗Trop-2新型ADC药物-戈沙妥珠单抗在既往多线耐药的难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明显降低了患者死亡及疾病进展风险,国内已获批。
(7)专家组认可在临床实践中晚期解救治疗CPS评分≥1分即可采用化疗联合免疫治疗,可提高PFS及OS。
(8)如果连续3种化疗方案从未获得过缓解,则不再建议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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