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碎碎婆婆妈 碎碎婆婆妈 2025年11月17日 10:32 江苏


那么,这次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数电票红字发票的那些事,包含具体的操作步骤,来看~👇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受票方都可以开吗?
  •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
  •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首页热门服务里戳【发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或者戳【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
进入红字发票业务界面,戳下方的【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录入查询条件,戳【查询】,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并【选择
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界面后,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会自动带入到页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后戳【提交】,阅读温馨提示后,戳【确定】,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即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发票,来看~
  • 若《红字信息单》无需对方确认,系统将自动跳转至“开票成功”页面,此时您可以选择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下载发票等多种方式,交付红字发票

  • 若《红字信息单》需对方确认,系统提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已发给对方,可联系对方尽快处理”,此时您需要联系并等待对方确认《红字信息单》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 同样在红字发票业务,戳【红字发票开具】,找到对方已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戳右下角的【去开票】即可(目前未有需要开红字的信息确认单,就不截图举例了,不太清楚的小伙伴可私下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 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