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零碳
首图来源:Ai生成
摘要:
《欧洲电池协议》明确提出强化本土生产、公共采购向本土电池倾斜,这一里程碑式协议或将重塑全球锂电产业竞争格局,给中国锂电产业带来深远影响。
撰文 |Penn
编辑 | 小雨
→这是《环球零碳》的第1776篇原创
电池制造长期以来被视为欧盟的战略性技术领域,其成功不仅决定着电动汽车、储能等行业的竞争力,也直接关系到欧盟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长期目标。
早在2017年,欧盟委员会就曾提醒整个欧洲不可逆转地依赖进口电池将成为未来风险之一。从那时起,为降低对亚洲制造商的依赖并构建完整的本土产业链,欧盟就开始持续推进电池自主战略。
过去两三年,欧洲通过产业政策和脱碳政策,试图寻求缩小与亚洲的差距,吸引投资建立替代供应链,以减少对亚洲竞争者的依赖。
然而,承载着欧洲电池复兴希望、被誉为“欧洲宁德时代”的Northvolt的破产,给欧洲的电池雄心泼上了一盆冷水。随后,欧洲的电池企业逐渐回归理性,纷纷缩减发展雄心并与亚洲竞争对手结成合作伙伴关系。
在此背景下,欧洲先进可充电电池与锂电池协会(RECHARGE)与欧洲电池伙伴关系协会(BEPA)近日联合发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报告《欧洲电池协议》(A Battery Deal for Europe)。
该协议呼吁欧洲各国协同发力,在15年内部署5000亿欧元资金,构建一个具备全球竞争力、可持续且具社会包容性的电池生态系统,并为欧洲电池产业的未来勾勒了统一愿景与行动路线图。
RECHARGE总干事伊尔卡·冯·达尔维克 (Ilka von Dalwigk) 表示,“欧洲电池协议将产业雄心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这不仅仅关乎竞争力,更关乎构建一个能够为子孙后代创造就业机会、推动创新并改善气候的电池生态系统。”
他强调: “欧洲电池的未来不能各自为政,而必须通过共同的目标来实现。只有携手合作,并在创新、可持续性、韧性和竞争力的坚实基础上,我们才能塑造欧洲电池的未来。”
图说:《欧洲电池协议》发布现场
来源:BEPA

《欧洲电池协议》旨在确立欧洲在可持续电池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推动欧洲电池产业复兴并实现气候目标。其核心目标是建立可持续、包容的电池产业链,确保欧洲在技术主权和产业竞争力上的领先地位。
该协议呼吁制定一套协调一致的产业战略,围绕创新、生产、采购、保障四大相互依存的核心支柱,结合规模效应、推进速度、可持续性等原则,制定统一的电池产业战略。
在本土创新方面,协议强调欧洲必须强化其研究与创新(R&I)体系,以保持技术前沿地位。创新需覆盖整个价值链——从先进电池化学体系到回收利用、流程数字化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拟议中的BATT4EU 2.0合作关系(2028年至2034年)将成为核心举措,未来将构建从低级技术成熟度研究到高级技术成熟度产业项目的完整创新链条。
在欧洲本土化生产方面,协议呼吁为电池价值链上的资本密集型项目提供定向资本支出(CAPEX)支持,提出通过产出导向支持、资本支出补贴等政策,依托 “欧洲电池生态系统基金” 在15 年内投入 5000 亿欧元,破解本土产能规模化短板。
在采购环节,协议强调公共采购与战略需求必须成为产业主权的驱动力。同时,协议明确将通过在欧盟各项政策工具(创新基金、关键原材料法案、净零工业法案等)中嵌入本地含量要求(LCRs)与可持续性加权招标机制,推动公共投资转化为本土产业价值。
在保障维度,协议则强化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查、贸易救济措施,同时与志同道合国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保障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并为本土加工、回收利用及下一代技术提供激励政策。协议强调可持续性将成为核心竞争优势,欧洲必须在低碳、可追溯与循环型电池生产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图说:《欧洲电池协议》四大支柱
来源:batterydeal.eu
对中国锂电产业而言,短期来看,市场准入门槛与竞争压力或将显著提升。协议中的本地化采购与可持续性要求,将直接影响中国电池企业的欧洲市场份额,部分依赖欧盟公共采购订单的企业可能面临订单流失风险。
事实上,这并不是欧盟首次在公共采购程序中提出本地化要求。为减少欧盟在净零技术方面对(单一)第三国的供应依赖,欧盟在《净零工业法案》就已将供应商的“可持续性和韧性贡献” (sustainability and resilience contribution)作为一个指标,强制纳入相关公共采购程序(有限例外情况除外)。
触发“韧性贡献”机制后,相关净零技术最终产品或主要关键部件需达到一定的欧盟本土制造和供应比例。而《净零工业法案》的核心目标正是通过提升欧盟本土净零技术最终产品及关键部件的制造能力,减少对外依赖,从而确保欧能的能源安全。
根据欧盟官方公布的最新(2023年度净零技术最终产品及关键部件的(单一)第三国供应占比数据,在涉及光伏、风电、电池的净零技术和最终产品及其主要特定部件中,源自中国的相关产品供应已经达到了触发“韧性贡献”机制的比例。
也就是说,在涉及上述产品的公共采购和可再生能源拍卖中,来自中国的供应商应满足“韧性贡献”要求。这将迫使中国供应商将其产品的生产线从对欧盟出口量较大的第三国转移至其他国家甚至是欧盟境内,促进欧盟本土的净零技术制造能力提升。
图说:2023年度中国净零技术、最终产品在的欧盟占比
来源:ESG老妹儿
与此同时,在可持续性要求方面,协议强调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欧盟《新电池法》形成互补,共同强化电池相关的环境监管和资源回收要求。
在碳足迹方面,电动汽车电池、工业电池需披露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这意味着从电池原材料开采、电池生产、使用到最终回收的每一个环节,碳排放都将被量化和监测。
此前,已正式生效的欧盟《电池与废弃电池法》(EU Regulation 2023/1542)就以“全生命周期监管”逻辑规范了电池的设计、投放、使用、回收与供应链管理,这对中国电池产业提出了严苛的碳足迹和可持续性要求。
该法规对再生材料提出了明确的使用要求,并对电池中钴、锂、镍等关键原材料提出了相应的回收比例要求。与此同时,法规要求自2026年起,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需提供包含原材料来源、碳排放等信息的数字护照,信息披露复杂且严格,不满足要求的电池将可能会被直接退回或是召回,中国产品出口合规风险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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