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吴先生在广州走亲戚过完春节,拖着行李箱回到自家小区。
按说二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可他刚推开门,就觉得家里闷得像蒸笼,比楼道里还热好几度。
他以为是窗户关久了,赶紧走到主卧想开窗透气,结果拉开窗帘的瞬间,整个人都懵了。
楼下王先生家的露台上,凭空多了个银灰色铁皮雨棚,上面挤挤挨挨装着 3 台空调外机,机身还泛着新机器的光泽。
他凑近窗户量了量,雨棚顶部离窗户才 0.9 米,最靠近他床垫的那台外机,直线距离仅 1.5 米!
更让他气的是,走到次卧一看,外墙又挂了 1 台空调外机,支架直接钉在墙上,风一吹还微微晃。
吴先生试着开了下主卧窗户,一股带着机器热气的风直往屋里灌,刚开几秒就赶紧关上!
他这才明白,家里变热不是因为关窗,是邻居这 4 台空调外机闹的。
可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就度假十几天,邻居咋就敢在他窗外 “搞事情”?本以为找邻居好好说就能解决,可他没料到,这场麻烦才刚开头……
邻居的“突击违建”
人家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吴先生的邻居可让人头疼死了。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某小区的吴先生说起他的邻居王先生可是气不打一处来。
因为他们住的小区是个老小区,没有电梯,吴先生住在3楼,王先生住在2楼,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还给2楼的每户送了个小阳台,可以让业主放放杂物,养养花草什么的。
但谁承想2024 年春节假期结束,吴先生回到家一看,楼下2楼的露台上凭空多了个铁皮雨棚。
而棚顶赫然架着 4 台空调外机,机身紧贴着吴先生家的墙壁,距离窗台最多 30 厘米。
当天晚上吴先生就见识了厉害,四台机器一起启动,嗡嗡声像钻进脑子里的蚊子,关着窗都挡不住。
更糟的是热浪,即便自家开着空调,外墙被外机烘得发烫,室内温度比平时高了两三度,一家人夜里要么被吵醒,要么热得翻来覆去。
吴先生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二楼王先生趁他度假时偷偷弄的。
但这实在是不行啊,太影响生活了。于是,3 月初,吴先生就拎着水果上门协商。
可吴先生的话还没说完就碰了钉子,王先生说这是他的露台,想装几台空调就装几台,你管得着吗?

但吴先生却解释道,是因为确实是太吵了,而且那个铁皮问过物业,物业也说是违建。但王先生根本不听,最后,协商不成,吴先生还是被吵得要死。
吴先生此时郁闷的不行,他不明白自己买的房子怎么住的这么憋屈!
但吴先生也没法跟这种极品人硬刚,只能先找物业求助。
物业的冯经理倒是干脆,的确承认王先生的雨棚是违建,而且空调位置也不合规。可这话听着解气,真要解决问题就没下文了。
冯经理说他也没办法,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上门劝,可王先生根本不接茬,所以这件事真的没办法。
物业解决不了,吴先生又跑了一趟街道办。街道工作人员上门看了现场,很快出具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先生 15 天内自行拆除。
可显然,这套“警告”对王先生根本不管用,15 天过去了,雨棚和外机纹丝不动。吴先生再去问,得到的答复是 “对方不配合,我们也没辙”。
这一拖就到了 2024 年 9 月,街道的处罚书成了废纸,王先生反而更嚣张了,见了吴先生连眼皮都不抬。
眼瞅着夏天快到了,外机的噪音和热浪越来越难忍,吴先生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了当地媒体。没想到这招真管用,“记者帮” 一介入,城管部门立马有了动作。
2025 年 9 月 18 日,王先生家门口贴上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雨棚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经荔湾区政府批准,9 月 24 日起强制拆除。
但吴先生没高兴几天,新的问题又来了。9 月 24 日过了,拆违的人影都没见着。他去问城管,对方只说 “会执行,但具体时间不好说”。
这背后的门道其实不难猜,按《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强拆得提前 7 天通知当事人,还要对屋内财物登记公证,万一王先生真闹起来,还得公安、住建部门配合,流程确实麻烦。
更让吴先生憋屈的是,他后来查到白云区有个类似的案子。
楼下业主把外机装在飘板上,离楼上窗户才 28 厘米,最后法院依据《民法典》相邻权条款,判了限期拆除,还让对方承担诉讼费。
可真要走诉讼,少说得三五个月,他实在耗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
至于那纸强拆决定什么时候能兑现,没人能给出准信。就像无数个相似的邻里纠纷一样,守法的人在熬日子,违法的人在钻空子,而本该兜底的规则,似乎总差着最后那一步落地。
作者 | 本文转载自@智史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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