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
是民间风俗中
最大最为隆重的习俗

       有道是“流而不息以成风,积而相效以成俗”(民国《吴县志》“舆地考·风俗”)。过年习俗,流传久远,内涵丰富,然而并非一成不变,它随时代、社会而波动。

△《吴县志·风俗》

△《光福志·风俗》

所谓“过年”,其实并不是简单的祭祀祖先、吃顿年夜饭而已,而是一个时间较长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年前准备年货、除夕祭祀守岁、年后拜年会亲三个阶段。年前准备特别重要,最主要的是购买年货,俗称“备年货”。从前乡村交通不便,物流不畅,物资匮乏,而计划经济年代什么都要凭票,什么都要排长队,因此一般人家都会为备年货忙碌并发愁。

漫话光福:备年货

       在所有年货中,有一样物资很重要——笋干。光福农村有所谓“一管不管,先买笋干”之说,笋干买好了似乎定心了一半。南货店里的笋干通常有福建货、浙江货之分,光福人一般都认同福建货。挑选笋干也很有讲究,质量以“大金片”最佳;不宜太老,太老了不容易咀嚼,吃起来渣多;也不宜太嫩,太嫩了泡不出,不出菜,没嚼头。笋干买回家后,在腊月二十之前开始浸泡,不要用井水,最好是用淘米水(俗称米泔水),泡出来的笋干白净又吃口好。切笋干是一项费时费力费神的活,要照顾到老人与小孩,不宜切得太粗。烧笋干,光福人不称“煮”,也不称“烧”,而称为“煠”(zha)。煠笋干用炆火,用时需要好几个小时。

       其次是购买豆制品。计划经济年代,豆制品凭票供应,1982年春节时苏州市民也只供应每人粉丝2两、豆腐干28块,而农民是没有豆制品供应,由是只得用自己平时省下来的黄豆拿到豆制品加工厂(俗称豆腐店)去“物物交换”,支付一定的加工费;黄豆可以换豆腐干、百叶、油豆腐、素鸡等。光福的豆制品厂(店)在古镇小巨角街上,过年时特别忙,因此至少需要提前半个月,先将黄豆送去,然后到腊月二十日以后凭票据去取货。当时硕大的光福只有一家豆制品厂(店),换不到或者年前拿不到货也是常有的事。为了确保年前能有豆制品,有时只得另外寻找其他的加工厂(店)。记得当时东渚玉屏大队有家豆制品加工厂,质量还不错,“物物交换”的条件与镇上的差不多。笔者小时候曾经与村上伙伴一起去过多次,虽然要走四五里路,至少往返二趟,但能够换到比较满意的豆制品已经是很开心满足了,而且基本上不用排长队。

       第三是买鱼。生活在太湖边的光福人,对过年的鱼很讲究,首选的是太湖白鱼。白鱼肉质鲜洁,不肥不腻,而且不像青鱼、草鱼那样肚皮里有一包鱼子、鱼油,浪费很多。白鱼买回家后,用盐腌制起来,盐不宜放得太多,腌的时间也不宜太长,称为“暴腌”。上世纪90年代前,青鱼、草鱼是市场上的紧俏货,一般是买不到的,城镇居民才有少量供应(1982年春节时苏州市民也只供应每人1斤)。过年前能够拎一条青鱼或草鱼回家,很能体现身价,旁人会侧目相看。生产队里养的青鱼、草鱼除了完成上交指标数量外,大多拿去送人,为发展社队企业而去“搞关系”。白鱼之外,其次的选择是鳊鱼。光福人过年是不吃鲢鱼的,鲢鱼俗称“鲢大头”,有白鲢、花鲢之分,白鲢是绝对不上春节餐桌的。

△ 杀年猪(网络图)

年货中最重要的物资自然是猪肉。猪肉对农村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从前农民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多么希望能够吃上几块红烧猪肉,煞煞馋,补充补充营养。但是上世纪90年代之前,猪肉凭票供应,平时每人每月只有几两,吃肉成了一种奢望。肉店里的卖肉师傅与医生、工商管理员、驾驶员曾是社会上令人羡慕的好职业,当时曾经流传“白衣战士大盖帽,四个轮子挥大刀”之语,其中“挥大刀”就是指卖肉者。年货中绝对不能少了猪肉,解决过年的猪肉当时有二种途径,一种是自家饲养,然而在“割资本主义尾巴”最盛行的年代里,是不允许农民自家饲养生猪的;后来政策稍有放松,允许农民自家饲养,但必须出售给商业食品公司,根据生猪的大小返回一定比例数量的鲜肉。真正自家独自杀一头生猪过年的还是少数,杀猪人家往往会卖掉一点,既做人情又可少钱。另一种途径是生产队集体饲养。生产队饲养生猪既为了解决农田肥料,又是为了完成上交给商业食品公司的任务。笔者所在的生产队最多时饲养过好几十头生猪,等到年前集中斩杀一批,每户人家可以分到10来斤鲜肉,还可以分到一点猪头、肚肠、心肝等“下脚”。光福人喜欢吃太湖土猪,俗称“黑毛猪”;在上世纪70年代之前是不吃“白毛猪”的,认为白毛猪的肉不鲜洁……有了上述这些年货,再杀两只鸡,再买点白菜之类的配菜,基本上可以过年无忧了。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醒了中华大地。人们告别了计划经济,全面进入商品社会,乡村居民再也不用为备年货而忙碌发愁了。如今是史上少有太平盛世,市场物资充裕,物流通畅,花色众多,品种丰富,想买啥就能买到啥,想吃啥就有啥,用老百姓的话来说:“现在是天天过年。”于是乎,过年的“年味”反而到没有以前那样浓了。

素材来源:李嘉球
光福发布公众号 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