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一药品基数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医疗机构药库、药房、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麻、精一药品基数管理,基数实行三级管理,确保基数设置合理。
二、适用范围
药库、药房、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使用、储备麻、精一药品的相关部门。
三、职责
1.麻精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院各科室麻、精一药品储备基数目录、品种、数量,必要时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2.药学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院的三级基数审核,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麻精药品管理小组审核批准。
3.药库负责人:负责药库基数药品审核,并提交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
4.药房负责人:负责本区域各部门基数药品审核,并提交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
5.库管药师:负责药库、药房基数药品的供应,储备适宜的麻、精一药品。
6.门诊、急诊药房专管药师:负责本药房的基数申请,并申领基数药品,储备适宜的麻、精一药品;负责审核门诊、急诊区域诊室等基数申请表并配发药品。
7.住院药房专管药师:负责审核本药房的基数申请,并申领基数药品,储备适宜的麻、精一药品;负责审核病区、麻醉科、手术室等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表并配发药品。

8.专管护士:负责本部门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药品保管及发放,保障药品品种、数量适宜,账物相符、记录完整。
四、流程图
五、细则
1.申请
1.1 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需要使用并储备麻、精一药品时,由专管护士填写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表(见附件3–1),本部门科主任、护士长初审、签字后,报相应药房负责人再审、签字,上报至药学部门负责人。
1.2 各药房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药房专管药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表(见附件3–2),由药房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至药学部门负责人。
1.3 药库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药库专管药师根据各药房向药库申请的储备基数,填写药库基数申请表(见附件3–2),经药库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至药学部门负责人。
2.审核与配发
药学部门将申请报告审核后提交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麻精药品管理小组审核批准,确定药库、各药房及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各部门配备的麻、精一药品品种、数量等。必要时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临床用药评价公众号:药学部门将药库、各药房及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备用的麻、精一药品基数表存档备查。药库按规定采购、储备麻、精一基数药品,各药房根据存档基数表药品品种、数量申领及配发药品,各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等各部门配备的麻、精一药品基数应计入相应药房的基数。
3.基数调整
病区、麻醉科、手术室、门诊、急诊及住院药房可适时对本部门基数进行调整。各部门调整基数时,流程同麻、精一药品基数申请(见附件3–3、3–4)。
附件:
3-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手术室/诊室基数申请表
3-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房/药库基数申请表
3-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麻醉科/手术室/诊室等基数一览表
3-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房基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