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研究》
/2025年第1期
熔古铸今
守正出新
《永乐大典》 所录《诗》 类文献探源
李振聚
(山东大学文学院, 山东大学中国经学研究中心)
李振聚,山东大学文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专业方向为中国古典文献学。参与《清人著述总目》《清史艺文志》《山东文献集成》《十三经注疏汇校》等项目。在《文献》《图书馆杂志》等杂志发表文章四十余篇。
提要: 《永乐大典》 所录文献一般会在材料起首朱笔标引材料来源。 长久以来学者们利用 《永乐大典》 材料进行辑佚、 校勘等工作时也是主要参考 《永乐大典》 朱笔标示来进行。 现在看来 《永乐大典》 朱笔标示的来源有很多是不准确的。 今以《永乐大典》 所录 《诗》 类文献来看, 多数条目并非径录原书, 而是由他书转录而来, 或转录自类书, 或改编自旧注, 或转引他书另题新名。 对录自原书的条目, 应考查其文本的版本系统。 如 《毛诗正义》, 经考察, 其文本应该源出 《毛诗注疏》 版本系统里的 “八行本”。 只有充分地考辨出 《永乐大典》 所录材料的来源, 才能整理和利用好现存 《永乐大典》 中的文献资源。
关键词:《永乐大典》 《诗》 八行本
引 言
《永乐大典》 所录文献, 或为佚文, 或为佚本, 对于辑佚、 校勘来说都有重要的价值。 我们辑佚、 校勘在多数情况下仅据《大典》 朱笔标引的书名来进行, 认为 《大典》 所据文本皆源出朱笔标引的原书。 但是, 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吗? 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地考辨 《大典》 所录的这些文献到底源于何处。(对于 《永乐大典》 材料来源问题, 林鹄 《 〈永乐大典〉 编纂流程琐议——以 〈宋会要辑稿〉 礼类群祀、 大礼五使二门为中心》 ( 《文史》 2020 年第 1 辑, 第 279—288 页)、 韩悦 《 〈永乐大典〉 引录文献方法考略——以 〈周礼〉 为中心》 ( 《文献》2022 年第 5 期, 第 157—178 页)、 杜以恒 《 〈永乐大典〉 引 〈仪礼〉 考实——兼论 〈大典〉 编纂来源的复杂性》 ( 《文史》2023 年第 1 辑, 第 195—222 页) 等已经分别从不同角度加以论述, 此不具列。)当然, 这些文献的来源是决定其辑佚、 校勘价值大小的重要因素。 所以我们利用 《大典》 材料或源出 《大典》 的辑佚书时, 尤要注意的问题是: 对 《大典》朱笔标引的书名进行考辨。 具体而言, 须确定 《大典》朱笔标引下所录文本, 究竟是直接从原书中剪裁而来, 还是转录自他书的记述。 如果确为直接来源于原书者, 需要尽可能的确定《大典》 所据文献源自哪个版本系统; 如果是转录他书之文, 需要考察清楚其源于何书。 将《大典》 所录文献尽可能地考订来源, 正本清源, 才是今天系统整理 《大典》 的基础, 才能够将 《大典》 真正的文献价值发掘出来。 今以 《永乐大典》中所录 《诗》 类文献为例, 略加考辨, 以揭示 《永乐大典》 所录文献来源等问题。
一、《永乐大典》所录
《诗》类文献来源考实
从 《永乐大典索引》 所标引条目来看(《永乐大典索引》 栾贵明所编之本外, 另有日本衣川强编, 2001 年日本白帝社排印本。), 《大典》 引 《诗》 类文献大致有两种方式: 一是以单个条目形式录于相应条目之下, 此类引文编排较为分散, 属于 “有事于制度名物者, 亦分采入韵”, 没有规律性; 二是以一首诗为单位集中汇录相应著作, 现存 《大典》 中仅有五首完整的 《诗经》 篇目利用了此类形式, 分别是 《汉广》 (卷一万一千九百三)、 《河广》 (卷一万一千九百三)、 《著》 (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 《泽陂》 (卷二千七百五十五)、 《雝》 (卷六百六十一) 五篇。 这种以一首诗为单位集中汇录相关著作的方式, 显示出大典辑录 《诗》 类典籍的一个特色, 即将相关典籍依次分列, 在明初的 《诗经》 文献史上形成了一种集释类的解经体式。 《诗经》 类典籍在 《大典》 中的呈现方式与 《永乐大典凡例》 所言大致吻合。(《永乐大典目录》 卷首, 北京: 中华书局, 2024 年, 第 10 册, 第 9299 页。 《永乐大典凡例》 第十四条云: “ 《易》 《书》 《诗》《春秋》 《周礼》 《仪礼》 《礼记》 有序文, 有篇目, 有诸儒传授源流及论一经大旨者, 今皆会粹于各经之下。 如 《易经》 入’易’ 字之类。 其诸篇全文, 或以篇名, 或从所重字收。 如 ‘乾’ 字收 《乾卦》、 ‘礼’ 字收 《曲礼》、 ‘丧’ 字收 《曾子问》之类。 若传、 注则取汉、 唐、 宋以来名家为首, 如 《易》 程传、 朱 《本义》、 《书传会选》、 蔡 《传》、 《礼记》 古注疏、 陈澔《集说》 之类。 余依世次, 各附其后。 其间有事于制度名物者, 亦分采入韵。”)
《大典》 卷一万一千九百三录 《汉广》 《河广》 两篇。 今以 《河广》 第一章为例, 来看《大典》 汇录 《诗经》 相关文献的特色。 《大典》 首录 《河广》 第一章经文, 这章经文下接录朱子 《集传》、 《朱子语类》、 辅广 《童子问》、 胡一桂 《附录纂疏》、 刘瑾 《诗传通释》、 梁益《旁通》、 毛苌 《传》 郑玄 《笺》、 孔颖达 《正义》、 陆德明 《释文》、 《要义》、 苏颖滨 《集传》、 东莱吕氏 《读诗记》、 严氏 《诗解》、 华谷严粲 《诗缉》、 陈深清 《全斋读诗编》、 李恕《音训》、 《诗传纂注》、 朱善 《诗经解颐》、 李公凯 《句解》 等二十一种解 《诗》 典籍, 远超《诗经大全》 所录诸家解 《诗》 典籍的规模。(《大典》 校录解 《诗》 诸家, 于次序上是以朱子为尊, 但朱子以后诸家次序, 就漫不经心, 以孔颖达正义置与宋人之间, 盖与毛传、 郑笺相接联, 由此也说明一个问题, 即 《大典》 所录毛传、 郑笺和孔颖达正义的底本是一个经注疏完整的文本, 而不是一个仅存疏文的单疏本。)
两种引 《诗》 方式涉及的 《诗经》 文献都以朱笔标引称为 《诗》 或 《诗》 类相关著作。这种标引只能提供参考, 不能径直视作文本的实际来源。 当时纂修之人根据各书剪贴下条目的内容和性质再拟定题目, 加以剪裁和弥缝, 才成为今天我们所见 《大典》 的模样。 所以朱笔标示为 “诗” 者, 不一定直接源出原书, 有可能源出一部类书或诗文集的注释。 细加绎考,可以发现 《大典》 所录的 《诗》 类文献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源出本书。 如以一首诗为单位集中汇录相应著作的方式, 在现存 《大典》 中保存了五首首尾完整的 《诗经》 篇目, 分别是 《汉广》 《河广》 《著》 《泽陂》 《雝》 五篇。 其中抄录的 《诗经》 经文, 诗句之间夹注直音、 反切或叶音等, 应录自 《诗集传》(按当日四库馆臣曾将 《永乐大典》 中 《诗经》 经文辑录成册, 此本现藏傅斯年图书馆, 作 《永乐大典 (诗经残卷) 》 存卷一至十, 清四库馆辑红格钞本。), 或 《诗集传》系统的 《诗传通释》 之类典籍, 下面接录的各类典籍, 如 《毛诗》 的疏文部分起首标引朱笔题曰 “孔颖达正义”, 应皆录自朱笔所标引的原书。
第二是源出类书。 如 《永乐大典》 卷七千九百六十录有 《诗经》 郑玄注, 其文云: “ 《诗· 烈祖》 注: 殷中宗有桑谷之异, 惧而修德, 殷道复兴。” 此为郑玄注 《烈祖》 小序的话, 原文应是 “中宗, 殷王大戊成汤之孙也。 有桑谷之异, 惧而修德, 殷道复兴。 故表显之, 号为中宗”。 如果 《大典》 此段摘录原书, 不应在前补录 “殷中宗” 三字。 考 《万卷菁华前集》 卷二十七中兴门有 “殷中宗有桑谷之异, 惧而修德, 殷道复兴。 《诗· 烈祖》 注” 一句, “殷中宗”实为这个类书起首标引之辞, 下摘引郑玄注。 《大典》 据以转录, 不明其体式, 遂径直将 “殷中宗” 三字亦转录于首。 由此可见, 《大典》 所录郑笺不是出于原书, 而是辗转录自类书, 不明体式, 连贯接写而有此误。
第三是源出旧注。 如 《永乐大典》 卷二千二百五十九 “烹瓠” 条下录 “ 《诗》: 幡幡瓠叶, 采之烹之。 注: 酒既成, 先与父兄室人烹瓠叶而饮。 后刘昆教授弟子, 每春秋享射, 备列典仪, 以素净瓠叶为俎豆。 厌伴老儒”。 此条 《诗》 注 “酒既成, 先与父兄室人烹瓠叶而饮”一句节录自郑玄笺, 而此句后全用郑玄以后事, 显非郑注语。 检 《王状元集注东坡诗》 卷二十二 《和童传留别》 “厌伴老儒烹瓠叶” 一句下注云: “演: 后汉刘昆教授弟子, 常五百余人,每春秋享射, 常备列典仪, 以素木瓠叶为俎豆。 ○次公: 《小雅· 瓠叶》 诗曰: 幡幡瓠叶, 采之烹之。 郑氏注云: 酒既成, 先与父兄室人烹瓠叶而饮。”(诗注所录 “演” 当指程演, “次公” 指赵次公。)可见当为 《大典》 剪裁苏诗注释而来, 将刘昆事录于郑注之下, 不予区别, 遂有此误。 且 《大典》 所录此段后复衍 “厌伴老儒” 四字, 或是 《大典》 编纂时所标引的互见之注语, 抄写者未改作 “详厌伴老儒” 之类的小注, 而是连贯书之, 误作正文。(按: 《大典》 很多条目皆有互见之例, 多于条目末以小字标示 “详某某”, 如 《大典》 卷四百八十九录 《大雅· 既醉》 篇,于文末注 “详醉字”; 《大典》 卷五百四十一录 《桑中》 篇, 于文末注 “详中”; 《大典》 卷二千四百八录 《大雅· 召旻》篇, 于文末注 “详旻”。)
第四是转引他书。 《永乐大典》 卷一万二千一十六 “交友” 条下录 《诗》 云: “ 《诗· 伐木》: 燕朋友故旧也。 自天子至于庶人, 未有不须友以成者。 亲亲以睦, 友贤不弃, 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 孔氏曰: 朋是同门之称, 友是同志之名, 故旧即昔日之朋友也。 朋友新故通名, 故旧唯施久远。 旧则不可更择, 新交则非贤不友, 故变朋友曰友贤也。 亲亲以睦, 指上《常□》(按: 此处大典贴黄避讳, 当为 “棣” 字。 吕祖谦 《吕氏家塾读诗记》 卷十七, 宋淳熙九年 ( 1182) 江西漕台刻本, 此句为“指上 《常棣》 燕兄弟也”。), 友贤不弃, 不遗故旧, 即此篇是也。 伐木丁丁, 鸟鸣嘤嘤。 出自幽谷, 迁于乔木。嘤其鸣矣, 求其友声。 相彼鸟矣, 犹求友声。 矧伊人矣, 不求友生。 神之听之, 终和且平。毛氏曰: 丁丁, 伐木声。 朱氏曰: 嘤嘤, 鸟声之和。 又郭璞曰: 两鸟鸣。 张氏曰: 神之听之, 终和且平, 此为求友生。 程氏曰: 和谓相好, 平谓不变。 什方张氏曰: 诗人多相因之词, 如伐木而感鸟鸣, 盖因此以兴焉故也, 故下章皆以伐木言之。 程氏曰: 山中伐木, 非一人能独为, 必与同志者共之。 既同其事, 则相亲好, 成朋友之义。 伐木之人, 必有此义, 况士君子乎。 故赋《伐木》 之人, 叙其情, 推其义, 以劝朋友之道, 燕朋友故旧则歌之, 所以风天下。 朋友故旧笃, 则民德厚矣。 继言鸟鸣嘤嘤, 又以物情兴朋友之好。 嘤嘤, 相应和之和声。 鸟声相应和,自幽谷升乔木相追随。 嘤然其鸣, 盖求其应。 友声谓应声, 犹人之朋友相从也。 视焉如是, 岂人而不求友乎。 朋友之信, 恒久不渝, 可质于神明。” 此段标引首题曰 “ 《诗》 ”, 下列 《诗序》、 孔颖达 《正义》、 朱熹等人说 《诗》 之文。 细按之,内容全同《真西山读书记》。(按此段为真德秀摘录自 《吕氏家塾读诗记》, 详略有异, 见真德秀 《真西山读书记》 卷十三, 宋开庆元年 (1259) 福州刻元修本。)《永乐大典》 当自 《真西山读书记》转录而来。标引起首则以 《诗》 为名而不题 《真西山读书记》, 或当日剪裁之时, 仅据内容标引名称, 而不以实际出处来标引典籍。
以上四个方面, 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种类型, 即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两个方面。 直接引用的典籍, 以 《大典》 中保存 《诗经》 文献较为完整的 《汉广》 《河广》 《著》 《泽陂》 《雝》 五篇诗歌中所录的典籍来看, 这些典籍多数直接源出原书之中。 这些所谓 “原书” 基本上都是明初之前的文本, 多数属于文渊阁旧藏的宋元旧本。 根据相应的典籍, 就需要考察这个典籍今天尚存与否, 如果仍有存世文本, 则需要考察属于哪个文本系统。 今以 《大典》 中所录 《毛诗正义》 为例, 考察它属于哪个文本系统, 具有什么样的独特文本价值。
《永乐大典》卷一万一千九百三
二、《永乐大典》所录
《毛诗正义》源出八行本考
《毛诗正义》 即唐孔颖达等所撰疏文, 长期以来是与 《毛诗》经注本各自单行的, 到了北宋时国子监曾刊刻行世, 绍兴间南宋国子监又据北宋本翻刻行世, 今日本杏雨书屋藏有南宋国子监刻的 《毛诗正义》, 因为没有经文和注文 (即毛 《传》 郑《笺》 ), 故世人称之为 “单疏本”。 为了方便学人读书, 省却两翻之劳 (看了 《毛诗》 经注本, 还得再找 《毛诗正义》 单疏本看疏文解释), 到了绍熙间, 两浙东路茶盐司开始将经注部分和 《毛诗正义》 (疏文部分),合刻在一起, 形成 《毛诗注疏》, 这是经、 注、 疏的第一次合刻。 因为每半页八行, 世人称为“八行本”, 这个八行本, 原本已经不传, 今天仅存日本传钞八行本的残卷。(台北故宫博物院 《故宫博物院善本旧籍总目》, 台北: 台北故宫博物院, 1983 年, 第 48 页。 《毛诗注疏》 二十卷,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 唐孔颖达疏。 日本室町末期钞配江户中期钞本。 半叶八行, 行十六字, 小字双行二十二字左右。 存卷一上、 卷四上下、 卷五、 卷六上下、 卷十二上下。 存五册。)南宋末年, 福建地区书坊又将 《毛诗》 经、 注、《毛诗正义》 (疏文) 和陆德明 《经典释文》 中 《毛诗音义》这几个部分, 合并一册之中, 形成 《附释音毛诗注疏》, 因为每半页十行, 世称 “十行本”,这个十行本, 日本足利学校藏有全本。 后世 《毛诗注疏》 传本基本都是渊源于 “十行本”。 另外金代山西平水地区也曾刊刻过一部 《毛诗注疏》, 不附释文, 世称 “平水本”。(平水本存世者仅有残叶, 《宋元书式》 载有卷二第 17 页。 李霖 《平阳旧刊 〈毛诗注疏〉 残叶考》, 《首届晋学与区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太原: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山西省晋学研究中心, 2013 年, 第 53 页, 发现卷二的第 19、 20两页。 王国靖又发现了卷二第 26 页, 王国靖有 《新见平水本 〈毛诗注疏〉 残页考》 一文待刊。 至于平水本 《毛诗注疏》 在正文中是不附 《释文》 的, 是不是像平水本 《尚书注疏》 一样将 《释文》 附于每卷之后, 今不可知。)所以单疏本、 八行本、 十行本、 平水本中皆有疏文 ( 《毛诗正义》 ), 那么 《永乐大典》 当日钞辑 《毛诗》 的疏文是源出这四个文本中的哪一个呢?
八行本、 十行本、 平水本是将疏文与经、 注合并一起, 在实际合并过程中, 十行本并不是以八行本为底本附加陆德明释文而成, 而是另辟蹊径, 重新将经、 注、 疏、 释文加以排列, 形成新的文本。 所以八行本、 十行本在经、 注、 疏的排列次序上是不同的。 平水本也不附释文,但在经、 注、 疏排列次序上, 与十行本一致。
《永乐大典》 所录文本, 于每章之后再录相应经、 注部分的疏文, 与单疏本疏文排列次序不合。 单疏本一般是先经之疏、 次传之疏、 次笺之疏, 如 《著》 一诗, “著三章章三句至亲迎” “俟我至乎而” “传俟待至象瑱” “笺我嫁至而云” “传琼华至之服” “笺尚犹至似琼” “传青青玉” “笺琼英犹琼华”, 即按照此种顺序编排。 单疏本没有经注部分, 故不必照顾 《毛诗》分章的问题。 而八行本因为经、 注、 疏三者俱全, 就需要照顾分章问题, 这也是它与宋十行本不同的地方。 八行本一般是起首为本章的经注部分, 本章经注讫, 才开始排列本章疏文, 格式是: 诗序, 序之笺、 序之疏, 本章之经、 传、 笺, 本章经之疏、 传之疏、 笺之疏。 所以可以从《永乐大典》 所录 《诗经》 文献格式来看文本的来源。
如 《汉广》 一诗, “翘翘至其马” “传翘翘薪貌” “笺之子至意焉” 这三节疏文, 《大典》本在经文 “江之永矣, 不可方思” 下, 此乃一章之末。 而十行本此三节疏文在 “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下。 “传蒌草中之翘翘然” 节疏文, 《大典》 本在末章之下, 而十行本在 “翘翘错薪, 言刈其蒌” 下。 这样本为一章的经文就被疏文分隔二处。
又 《河广》 一诗, “一苇至喻狭” 节疏、 “谁谓至亦喻近” 节疏, 八行本与 《大典》 本皆在第一章之末, 而宋十行本 “一苇至喻狭” 节疏在第一章上两句 “谁谓河广, 一苇杭之” 之下, “谁谓至亦喻近” 节疏在第一章下两句 “谁谓宋远, 跂予望之” 下。
又如 《雝》 一诗只有一章, 《大典》 将疏文统一放在这一章经注之后, 与八行本同。 而十行本则不然, “有来雝雝” 节疏、 “传相助广大” 节疏、 “笺雝雝至欢心” 节疏在经文 “相予肆祀” 下, “传假加” 节疏、 “笺宣遍至君故” 节疏在经文 “文武维后” 下, “笺繁多至福禄”在经文 “介以繁祉” 下、 “传烈考至大姒” 在经文 “亦右文母” 下。
可见宋十行本疏文的位置不再照顾 《毛诗》 章句问题, 而是根据疏文实际情况插入相应位置, 这样进一步地照顾了阅读的方便。 而 《永乐大典》 在疏文位置方面, 仍是遵从八行本的旧式, 并不从宋十行本以来的新模式。
由此可见, 《大典》 中 《毛诗》 疏文位置与八行本相合, 而与单疏本、 宋十行本、 平水本截然不同。 《大典》 抄录诸书, 不会有意改编文本编列之次序, 当然那个时候的钞胥也没有能力制造出来一部与八行本排列次序暗合的另外一个版本。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明确 《大典》所录 《毛诗正义》 在文本格式上与八行本相同, 而与单疏本、 十行本、 平水本不同。
但是我们也需要考虑到另外一个因素, 因为 《大典》 校录 《诗经》 于经文部分是源出朱子 《诗集传》 系统, 朱子的 《诗集传》 本身就是源出福建刊本的 《毛诗》 经注本, 故每章之前皆标 “〇” 符号以示分章。 所以 《大典》 校录时, 也有可能完全尊重朱子 《诗集传》 的分章格式, 于章末依次汇录相应文献。 当时常见的 《毛诗注疏》 的文本, 比如十行本, 也有被利用的可能性, 所以需要利用校勘来进一步考辨这个问题。
单疏本、 平水本因为刊刻后, 没有翻印情况, 流传较少, 当时获得不易, 《大典》 编纂时或未能利用, 自在情理之中。 而十行本自刊刻后, 到元代又有翻刻本, 这个元代翻刻本的书板一直流传到明代, 屡次刷印, 可以说宋十行本系统的元刊明修十行本是当时最易得的注疏文本, 所以宋十行本系统的文本仍有为 《大典》 利用的可能性。 通过文本校勘, 我们也能发现更多 《大典》 辑录 《毛诗正义》 与十行本的不同之处。 由此, 可以更加确定 《大典》 所录《毛诗正义》 非源出宋十行本, 而是出自八行本系统。 兹举证如下。

一、 宋十行本合并经、 注、 疏、 释文时, 对疏文起讫语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造, 改造后的起讫语, 为宋十行本以后的文本所继承, 成了十行本文本系统独特的标识, 这也是辨别十行本系统文本与其他文本的要点之一。 如 《泽陂》 ( 《永乐大典》 卷二千七百五十五) “笺自目至曰泗, 正义曰经传言陨涕出涕”, “笺自目至曰泗” 六字, 宋十行本系统的文本皆阙失, 此乃宋十行本开始删削疏文起讫语所致, 故宋十行本以下诸本皆无此六字。 至清浦镗 《十三经正字》始提出此处脱文问题, 云: “当脱 ‘笺自目至曰泗’ 六字。” 但 《大典》 所录之本有此六字,可见 《大典》 并非出自宋十行本系统。
二、 《河广》 ( 《永乐大典》 卷一万一千九百三) “何者, 此文公之时”, “何” 字, 宋十行本始误作 “河”。 此处 “何者” 二字联语, 乃承上设问之辞。 宋十行本涉上文而误改为 “河”。《毛诗要义》 亦作 “何”, 《要义》 源出八行本, 可知八行本不误。 《大典》 与八行本同。
三、 《著》 ( 《永乐大典》 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 “楚语称白公子张骤谏灵王”。 “白”,自宋十行本始误作 “曰”, 各本沿袭未改。 检 《国语· 楚语》 有 “灵王虐白公子张骤谏”, 子张为楚国大夫白公, 以是作 “曰” 字误。 《大典》 所录作 “白”, 与单疏本、 八行本同, 不误。
四、 《雝》 ( 《永乐大典》 卷六百六十一) “传假嘉”, “嘉” 字, 宋十行本、 北监本作“加”。 此乃疏文标起讫之语, 前传文亦作 “嘉” 字, 此宋十行本始误。 单疏本、 《大典》 作“嘉”, 不误。
五、 《雝》 ( 《永乐大典》 卷六百六十一) “而别言列考”, “别” 字, 宋十行本始有残作, 元十行 (李盛铎藏本, 此页尚是元版页) 虽据宋十行本覆刻, 不能辨析, 继续讹作 , 元十行本明代补版 (刘盼遂藏本, 此页版心题作府舒校) 已经讹作 , 闽本沿误亦作 “引”。《大典》、 单疏本皆作 “别”, 不误。 由此可见, 《永乐大典》 并没有利用据宋十行本覆刻的元十行本的文本。
由以上举证可以看出, 《永乐大典》 所录 《毛诗正义》 不是源于十行本系统, 那只能出自单疏本、 八行本两者中的一个。 是不是源出单疏本呢? 显然是不可能的。 单疏本疏文排列体式, 与八行本、 十行本不同, 上文已经论述。 而 《大典》 的疏文次序与八行本将疏文依次放在各章之下的编排方式相同。 在疏文位置上, 《大典》 显然是尊重各书的格式, 而非完全无参照的漫然安排。 另外, 《大典》 所录各书排列次序, 也有一定规律, 标示 “毛苌 《传》 郑玄《笺》 ” 之后接着标示 “ 孔颖达正义” 以录 《 毛诗》 的 疏 文, 按 此 “ 毛 苌 《 传》 郑 玄《笺》 ” 之后文字相比正文大字而言, 为小一号双行小字, 有些条目是包含经文与注文的, 也显示出 《大典》 所据的文本是经、 注、 疏合并的文本, 非只有疏文的单疏本。 所以, 综合以上因素, 可以肯定的是 《永乐大典》 所录疏文部分, 当出自八行本。 而八行本的疏文部分也是源出宋国子监刻单疏本, 自然异同一致的情况为多。(八行本经注部分、 疏文部分皆源出宋监本。 见李霖 《宋本群经义疏的编校与刊印》, 北京: 中华书局, 2019 年, 第 247 页。)
南宋刊单疏本《毛诗正义》卷九
三、《永乐大典》所据
《毛诗注疏》八行本的特征与价值
(一) 《永乐大典》 所据《毛诗注疏》 八行本的版本特征
由上文所知, 《大典》 所录 《毛诗正义》 文本应录自八行本。 但 《大典》 所据八行本或刷印较晚, 页面漫漶, 或保存较差, 页面有损毁, 多有文字不能辨识处。 故 《大典》 校录时,只能留作空白以待添补, 或旁注小条以作指示。 如 《著》 ( 《永乐大典》 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 一篇疏文有多处空白, 未能补上文字:
1. “毛以此章陈□ ”, “陈” 字下作一字空, 小字旁注曰 “原本缺”。 按: 北监本作“士”。
2. “臣则下□”, “下” 字下作一字空, 有旁注小字 “已下空, 俱原本缺”。 按: 北监本作“之”。
3. “□□女于堂”, “女” 字上作二字空。 按: 北监本作 “婿受”。
4. “取□韵句故耳”, “取” 字下作一字空。 按: 北监本作 “其”。
5. “故以每章为□□耳”, “耳” 字上作二字空。 按: 北监本作 “一人”。
从 《永乐大典》 多处留空及旁注小字可以看出, 《永乐大典》 所据底本并非一个较好的版本, 这个版本仍有残缺待补的地方, 但 《大典》 抄录时并未妄自校补。 可以推测, 《永乐大典》 所依据的这个八行本应该为修版后印的文本。 考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的板片, 后取入南宋国子监, 元代存西湖书院, 明代入南京国子监。(黄佐编 《南雍志》 卷十八, 清钞本。 《南雍志· 经籍考》 著录 《毛诗注疏》 为二十卷, 非四十卷, 为八行本 《毛诗注疏》,非四十卷本的单疏本 《毛诗正义》。)从 《南雍志· 经籍考》 著录 《毛诗注疏》 为二十卷来看, 与八行本合, 与单疏本 《毛诗正义》 四十卷不合。(李霖 《宋本群经义疏的编校与刊印》 第 288 页, 详细考实西湖书院 “十三经注疏” 之版本, 其中 《易》 《书》 《周礼》 《毛诗》 《礼记》 《左传》 《论语》 《孟子》 《孝经》 九种为越刊八行本, 《仪礼》 《公羊》 《穀梁》 《尔雅》 四种为单疏本。)既然宋刊的 《毛诗注疏》 八行本的板片就在南雍, 补修刷印与 《永乐大典》 纂修皆在一城之中, 所以明初在南京获得一部 《毛诗注疏》 八行本的后印本, 似不是难事。 这个补修后印本, 因为既经三朝, 板片损烂,再刷印时文字自然也有漫漶不能辨识之处。 《永乐大典》 在钞录此本时, 对于不能辨识之处,只能空缺以示审慎。
当然, 《大典》 钞录文本时, 也会衍生出新的错误。 如:
1. 《河广》 ( 《永乐大典》 卷一万一千九百三) “刘熙 《释名》 云: 一百斛以上曰艇”,“一”, 诸本皆作 “二”。 按 《释名》 本文亦作 “二”, 而 “上” 字作 “下”, 即 “二百斛以下曰艇”, 考 《一切经音义》 两引, 一作下, 一作上, 知唐时 《释名》 传本即有异文。 此处 “一百斛” 者, 应为 《大典》 钞写之误。
2. 《泽陂》 ( 《永乐大典》 卷二千七百五十五) “兰是其香之草”, “其” 字, 单疏本、 宋十行及以下诸本皆作 “芬”, 未见有作 “其” 字的传本, 且此处作 “其” 字文意不通, 应为《大典》 钞写之误。
(二) 《永乐大典》 所存《毛诗注疏》 八行本的价值
《毛诗注疏》 的八行本作为两宋时期 《毛诗》 经、 注、 疏文本的首次合并, 经注部分与疏文部分都是源出于国子监刻本, 具有较高的校勘价值。 我们今天所常用的阮元刻本, 其祖本实际也只是元刊明修本, 即十行本系统的衍生文本, 文本质量与八行本不能同日而语。 但是八行本的原刊本, 今天已经失传,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杨守敬自日本访归的钞本残卷。 所以 《大典》 中所存的八行本, 与日本所钞残卷一起, 为我们提供了 《毛诗注疏》 八行本较为原始的面貌, 为我们深入认识和考察八行本提供了材料, 也为 《毛诗注疏》 的校勘, 提供重要的佐证。
当然, 《大典》 中所存的 《毛诗正义》 的文本, 也为我们提供了八行本独特的异文和面貌。 以 《永乐大典》 所录 《汉广》 《河广》 《著》 《泽陂》 《雝》 五篇来看, 与今传本相较, 可以得出校勘记近百条, 有些异文足以订今传本之讹。 如 《泽陂》 “笺自目至曰泗” 六字, 宋十行本合并经、 注、 疏、 释文时始删削此六字的疏文起讫语, 且自宋十行本以下付之阙如。 又如《著》 “楚语称白公子张骤谏灵王” 中的 “白公子张”, 自宋十行本始讹作 “曰” 字。 以上略举两条, 皆可据 《大典》 所录之本校正传世文本。
另外, 《永乐大典》 的编纂主要利用明代文渊阁的藏书, 可以为我们认识文渊阁藏书的构成提供参考。 因为 《文渊阁书目》 不注版本, 其中著录 《诗经注疏》 数部, 或皆为八行本乎?八行本板片入明后自西湖书院移置南雍, 修补刷印, 较为易得, 文渊阁取以入藏, 也自在情理之中。
《永乐大典》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
四、 由《永乐大典》 中《诗经》
部分文献的来源来看《永乐大典》 的编纂工作
对 《永乐大典》 中 《诗经》 部分文献的考察, 使我们认识到 《永乐大典》 文献来源具有多样性, 这种多样性, 应该与当时的编纂工作是分不开的, 由此我们可以逆推 《永乐大典》编纂工作流程。
《永乐大典》 纂修时, 应该各分部类。 各部皆有负责人员专职负责, 据 《 (正德) 松江府志》 卷三十, 王彦文与修 《永乐大典》, 领 《诗经》 副总裁。(陈威、 顾清纂修 《 (正德) 松江府志》 卷三十, 明正德七年 (1512) 刻本。)可见 《大典》 纂修之时, 各书皆有专职分管人员, 对所负责的材料进行的搜集和剪裁。 张忱石 《永乐大典史话》 所述, 或者较为接近实际情况: “整个编辑机构分工由监修、 总裁总其大成, 都总裁一人由陈济担任,负责调节和沟通监修与总裁、 副总裁之间的情况。 副总裁除参与总的计划工作外, 大致还兼管一个部门的实际任务, 领导若干纂修人员, 从事搜集和加工本部门的图书资料。 在副总裁中,如林环兼 《书经》 副总裁, 王彦文兼 《诗经》 副总裁, 高得旸兼 《三礼》 副总裁, 蒋用文、赵友同兼医经方副总裁, 释道联兼释教副总裁, 从这些人担任的职务来看, 显然是与他们个人的专长相结合的。 如果副总裁所主管的部门范围较广的话, 再分成若干小组, 修纂人员按照所分工的范围搜集资料, 然后将所有资料由编写人依韵目编排和连缀起来, 再由校对人员负责核实资料, 最后是缮写工作。 此外还设有 ‘催纂’ 五人, 监视编辑工作的进度。 整个编纂机构虽然庞大但并不臃肿, 人手众多却没有造成杂乱。 由于组织严密, 分工细致, 保证了整个工作的顺利展开。”(张忱石 《永乐大典史话》,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4 年, 第 7—8 页。)
“修纂人员按照所分工的范围搜集资料” 之后, 会对搜集来的材料进行加工。 根据 《大典》 所录 《诗经》 方面文献, 我认为 “材料加工” 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整齐材料,包括增删引文。 如 《雝》 ( 《永乐大典》 卷六百六十一) 所录 “毛苌 《传》 郑玄 《笺》 ” 体例与其他篇目不同, 所录经文皆改作 “某某至某某”, 然后下皆传笺的格式, 如 “有来雝雝至相予肆祀, 传云… …笺云… … ”, 与其他篇目全录经文、 传笺的不同, 显然是对引文进行了删削和加工的工作。 二是加工材料。 对于搜集来的材料, 因为来源复杂, 有些钞自类书, 有些转引旧注, 体例与 《大典》 引书要求并不完全一致, 就需要加以改编, 如上文所举源出 《万卷菁华前集》 和 《王状元集注东坡诗》 的条目, 显然编辑者对材料都进行了一定的加工工作。 三是标引出处, 增删和加工完成后, 再根据材料实际内容, 拟定名称, 标引出处。(如 《永乐大典》 所录 《考古图》 条目, 《大典》 在校录时, 为了照顾前后体例, 对 《考古图》 原文有所改动。)此时标引的出处, 将来很可能就是 《大典》 抄录成书朱笔标引的书名。
《大典》 编纂者在面对来源不同的很多材料时, 怎样剪裁入 《大典》 是一个问题。 如 《大典》 卷三千五百一十八 “周五门” 条下录有 《诗经》 一则云: “ 《诗》: 大雅 《绵》 篇: 乃立皋门, 皋门有伉。 注: 王之郭门曰皋门。 一云诸侯宫, 外门曰皋门。 《明堂位》 注: 皋之言高也。 陈氏曰: 皋者始事之辞。 《周官》 有皋舞, 五门始于此, 故曰皋。” 此段所录 《诗经· 大雅· 绵》 一篇的 《毛诗》 传笺, 但内容已加改编, 按毛 《传》 作: “王之郭门曰皋门。” 郑笺作: “诸侯之宫, 外门曰皋门。” 这个 “注” 字和 “一云” 二字显非 《毛诗》 传笺中原有。“外门曰皋门” 下复有小字注, 亦非 《毛诗》 传笺内容, 观其中提及 “明堂位注” “陈氏”,亦非直接源出 《礼记》 陈澔注。 经查核, 应录自 《玉海》 卷一百六十九 《宫室》 中内容, 而略有调整。 《玉海》 所引作: “陈氏曰: 皋者始事之辞。 《周官》 有皋舞, 五门始于此, 故曰皋。 《明堂位》 注: 皋之言高也。” 可知这一则标题为 《诗》 的内容, 主要包含两个部分, 即《毛诗》 传笺和 《礼记》 陈氏注。 来自 《毛诗》 传笺, 内容亦经改篡, 或来源的文献已经被改篡; 而来自 《礼记》 陈氏注部分, 则自 《玉海》 钞纂而来, 文字次序也有调整, 亦非出于《礼记》 原书。 由此我们可以逆推 《大典》 编辑的方法, 先将 《毛诗》 传笺编辑成型, 再添入与之相关的 《礼记》 陈氏注部分。 这样经 《大典》 编纂者之手, 便将改编后的 《毛诗》 传笺与 《礼记》 陈氏注捏合在一起, 而另朱笔标 “ 《诗》 ” 于段首以示渊源所自。
以上工作完成后, 可能根据每条材料的实际情况, 比如一条材料可以置于两处或多处的,需要在材料末尾添加小注, 标示互见之处, 《大典》 很多条目皆有互见之例, 多于条目末以小字标示 “详某某”, 如 《大典》 卷四百八十九录 《大雅· 既醉》 篇, 于文末注 “详醉字”;《大典》 卷五百四十一录 《桑中》 篇, 于文末注 “详中”; 《大典》 卷二千四百八录 《大雅·召旻》 篇, 于文末注 “详旻”。 这样材料的准备工作才完成, “然后将所有资料由编写人依韵目编排和连缀起来”, 各归其类, 钞纂入 《永乐大典》, 形成我们今天所见的模样。 当然有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 即这些因增删加工而形成的问题是因袭 《文献大成》 而来, 还是 《永乐大典》 编纂时所导致的问题, 还需要再加判断。 当然, 因 《文献大成》 一书不存, 这个问题只能留待以后再加以解决了。
综上所知, 《永乐大典》 材料来源具有复杂性, 我们利用 《大典》 材料, 或源出 《大典》的辑佚书时, 应注意其材料的来源问题, 不能径直认为 《大典》 材料皆取自原书。 今天我们进行 《永乐大典》 的综合整理与研究等工作时, 尤要注意这一问题。
文章来源:《传统文化研究》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