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地区、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试点期限至2027年。
土地是产业落地、基础设施建设、人口集聚的支撑要素。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试点部署会议上强调,此次试点一项重要任务,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实践探索,不断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那么,各试点地区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中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涌现出哪些创新亮点?本文从产业用地创新、存量地盘活和城乡统一市场建设等维度,系统梳理各试点地区的改革举措,呈现不同区域的探索路径与突破重点。
产业用地:“标准地”成标配,混合用地迎新突破
据了解,此次入选的试点地区均为发展基础扎实、经济带动力强的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结合自身资源条件与发展需求,各地在产业用地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创新举措。
“标准地”模式成为标准配置,多个试点明确在工业用地中引入投资强度、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在供应方式上,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灵活模式。
混合用地成为改革亮点。北京城市副中心、成都、重庆等多个试点积极探索二三产业功能兼容,成都探索“混合清单制度”,划分“鼓励、允许、禁止”混合类型,为企业提供清晰指引。长株潭试点则支持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建设多层厂房,并允许分割转让,极大提升了存量土地再利用空间。
机制创新上,苏南重点城市尝试“按产业贡献出让土地”,杭甬温推行“限地价竞贡献”,郑州、长株潭试点,则更强调“亩均论英雄”,突出集约发展导向。
存量盘活:低效用地如何“活”起来?
面对“沉睡”的存量土地资源,如何实现高效再利用?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差异化政策措施。

北京城市副中心强调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土地整理推进存量盘活。苏南重点城市则聚焦制度创新,通过完善低效用地司法拍卖流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再开发。
粤港澳大湾区持续深化“三旧”改造,探索以授权经营、国家作价出资等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重庆结合山地城市特点,创新采用TOD(公共交通导向开发)和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
郑州将用地评价与新增指标挂钩;合肥都市圈试点低效用地主动退出机制;长株潭制定跨市一体化存量盘活方案。成都创新提出协议处置、司法处置、自主盘活等多路径再开发方式。
此外,土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被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长株潭、粤港澳、重庆、成都等多个试点列入政策工具箱,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便利,有效增强二级市场活力与流动性。
集体土地入市:同权化改革多元探索
在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目标下,各试点地区围绕集体土地入市、闲置农房盘活与制度创新等领域探索多层级突破,为推动土地同权化改革积累重要经验。
苏南重点城市和重庆率先推进制度性突破,明确提出在企业上市审核中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对待,为集体土地进入资本市场破除制度壁垒。粤港澳大湾区聚焦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统一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化、规范化运行。
成都创新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为土地要素跨区域流动破题;杭甬温试点农业“标准地”改革,将工业用地管理经验向农业领域拓展;郑州探索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推动入市全程联合监管。
沿海地区:陆海统筹,用海权改革拉开序幕
沿海试点地区在陆海统筹方面展现出鲜明特色。杭甬温试点探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福厦泉试点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机制,粤港澳推进“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突出智慧用海和生态治理协同。
随着各试点地区改革举措的持续深化,土地要素加速实现有序流动与节约集约高效配置,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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