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是礼仪事项,礼仪循天时,因此自古以来,丧事都有“择葬日”的要求和讲究,即按特定的方式方法确定出殡下葬的时日。择葬日决定停殡期,停殡期就是丧事操办期。一般居民人家,发引出殡,逝者下葬,入土为安,客走人散,丧事操办结束。

现实生活中,丧事操办一般3到7天,即3天、4天、5天、6天、7天都有。超过7天也有,农村相对多一些。还有1日殡葬就是即日下葬的,感觉有点率性敷衍,亲情人情太淡了。我们以礼仪典籍文本和礼仪制度文本为依据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择葬日”由专业人员提出日期方案,主家选择确定

按《仪礼—士丧礼》的规定,出殡下葬的日期是由巫祝人员占卜得来的。即举行特定的仪式,巫祝人员通过占卜提出日期,主家定。主家不满意的,就再来一次,直到满意为止。

秦汉之后,丧事活动中,巫祝人员退出历史舞台,阴阳风水先生粉墨登场,一直到现在。司马光在《书仪》中说:“古者葬地葬日皆决於卜筮。今人不晓占法,且从俗择之可也。”意思是说,古人选择墓址和出葬日是靠占卜,现在人不会,权且请阴阳风水人员胡乱定一个就完了。

古典名著《金瓶梅》第六十二回,写李瓶儿死,西门庆叫玳安:“快请阴阳徐先生来看时批书。”徐先生来,向西门庆施礼,西门庆令取笔墨,徐先生向灯下问了姓氏并生辰八字,批将下来:“故锦衣卫西门夫人李氏之丧。生于元祐辛未正月十五日午时,卒于正和丁酉九月十六日丑时。今日丙子,月令戊戌,犯天地往亡,煞高一丈,本家忌哭声,成服后无妨。入殓之时,忌龙、虎、鸡、蛇四生人,亲人不避。定于九月十九日辰时大殓,十月初八日丁酉午时破土,十月十二日辛丑未时安葬。

这里的“十月十二日”,就是下葬日。

现实生活中,特别在农村,家有丧事,第一件事就是请阴阳风水先生看日子,确定出殡下葬日,然后安排丧事。通丧告丧,请人借物,采买准备。

家庭操办丧事,几天为宜

2、“不择日”最好,值得提倡推广

实际生活中,有“三天下葬”的习俗,相对较为流行。在城里,三天下葬已经成为规制。在农村,许多地方也执行。

所谓三天下葬,就是不请阴阳先生,不看日子,从逝者咽气的当天算,第二天办事,第三天下葬。所以叫不择日。

现实生活条件下,通信交通等都十分发达,头天远在大洋彼岸,第二天就可齐聚一堂。丧葬物品也全部实现市场化,即时即刻都可以买到丧葬所需的所有物品用品。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以现实的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三天下葬都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择日就是没有禁忌。礼俗上省去了许多麻烦。操作上可行,所以应当提倡推广。

3、“择葬日”的操作要点

(1)一定要清楚,下葬日是主家定的,不是阴阳先生定的。就是说,阴阳风水人员只是提出择日方案,最终决定权在主家。有些业内人员不讲究,给你加上破财伤身、血光之灾、贻害子孙等等诅咒,让你听他的。其实都是忽悠人的,所以主家一定要有主见。

(2)择日下葬的,3到5天为宜,不要超过7天。根据天时天候,根据准备情况,丧事以入土为安为目标,所以越快越好。有的家庭,听从阴阳先生瞎忽悠,拉长停殡时间,除了耗人耗物耗钱以外,没有任何好处。从根本上讲,丧事是凶礼,日子无好坏。只要礼仪到,不究迟和早。就是说,礼仪到了心意到了是核心,时长不是重点。

(3)1日葬不建议,礼仪上也不可取。有人说,孝顺在平时,平时不孝死后大操大办就是不孝。此言有失偏颇。平时孝顺是平时孝顺,死后按礼体面地发送逝者也是孝顺。两者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应当明白,丧事的核心意义是礼待逝者,本身就是孝顺孝敬。这一点都做不到的人,平时孝顺肯定是假的。1日葬亲戚邻居都上不来,没有人情之人,何来情义之说。

回到原题,归结一下。一般居民家庭操办丧事,没有特殊情况,3到5天为宜。不择日3天下葬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