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合冲刑穿破”是子平术理论体系中,脱胎自古代算命术“刑冲害化合”的一种概念。
而其理论支撑,倒也和咱们之前讲过的“刑冲害化合”一致,只不过辅以了更贴合“时间”的一些理论。
其在所谓“推命”行为中的用法,也一样是“变化”二字。
这六个名词,其中“刑”和“冲”,与咱们讲过的,古代算命术体系内的概念一致,都被认为是削弱五行力量的存在。
且在子平术的认知中,“刑”削弱五行的力量最强,“冲”次一些。
而“穿”就是脱胎自“害”的概念,其在子平术的考量中,认为是削弱五行力量的情况,但只是“破坏”,其力量会弱于“刑”和“冲”。
除了这三项以外,还有一种,与古代算命术体系,或者说命理学基础一致的,是“合”的概念。
这“六合”和“三合”,也是古代算命术体系内的概念,只不过把“午未合太阳太阴”,变成了“午未合土”而已。
但“半合”,却是独属于子平术体系内的延伸了,是“三合”出现其中两项的情况。
并且“半合”的不同组合,还要结合日柱天干的五行寄生十二宫情况,去判断其中力量的差异。
最强的是长生加帝旺的半合,弱一些的是帝旺加墓库的半合,最弱的是长生加墓库。
无论是哪一种“合”,在子平术的考量中,都是认为,无论命局情况如何,都要认为其“合”出的五行,力量有较强的增益。
但是,无论哪一种“合”,所合出的五行在四柱天干中出现了,并且月令的本气五行,不能克合出的五行,且局中不见“冲”,才能算成“合”。
比“合”对于五行力量的增益更强旺的,就是“会”,其中认为力量最为强大的,叫做“三会”,其组合分布,是每个季节的三个月齐全的情况。
也就是寅卯辰三会木、巳午未三会火、申酉戌三会金、亥子丑三会水。
比如说一盘命局,其中寅、卯、辰三者皆有,就认为这盘命局中无论其它表现如何,五行之木的力量都极为强旺。
比这“三会”力量稍弱一些的,被称作“暗三会”,是三会出现其中之二,而天干五行相同的情况。
还是以寅卯辰三会木来举例,如果命局中出现寅、卯、辰其中之二,且与这两项同柱的天干,都是甲乙木,那就属于“暗三会”了。
这种情况,也是认为无论命局中其它表现如何,五行之木的力量都较为强旺。
再弱一些的,就是“拱会”,也就是“三会”只缺“四正”的情况。
这种情况,也是认为所会五行的力量极其强旺,或者说,无论哪一种“会”,只要成形,都代表着,其会出的五行较为强旺,且无论命局中其它还有什么表现,都不影响其所会五行强旺的判断。
只不过在“会”中,三会的力量强于暗三会,而拱会最弱而已。
至于最后的“破”,虽然是独属于子平术体系内的概念,但地位却也不高,是认为“对五行力量起到轻微损伤”的概念。
而这分类,就是“六破”,分别是子酉成破,寅亥成破,卯午成破,辰丑成破,巳申成破,未戌成破。
比如子酉成破,就是认为,如果命局中出现了子、酉,那就认为,子水与酉金所属的水、金力量有损,如果局中对于水、金的扶助力量稍弱,这两者就不堪用了。
说起来虽然较为复杂,但这会、合、冲、刑、穿、破六者,与刑、冲、害、化、合五类,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甚至说在实际的使用中,还更为简便了一些。
这就分为两个概念,一是要先论哪一种再论哪一种,也就是比如亥卯未三合木、寅卯辰三会木都符合,但命局中一个“卯”时,要论“合”还是论“会”。
二呢,就是看哪一种的所代表的力量更强了,比如命局中亥卯未三合木、巳午未三会火都成形了,是该认为五行之木的力量较强,还是认为五行之火的力量更盛。
无论命局中出现会、合、冲、刑、穿、破的多少种情况,只要有“会”,就先判断“会”,并且认为“会”代表的五行力量最强。
这“会”中的优先级,无论是判断先后次序还是力量强弱,也都是咱们才讲过的,三会最强,暗三会次之,拱会最弱。
在论过“会”之后,才可以去考虑合、冲、刑、穿、破的其它情况。
论力量强弱时,认为三会、暗三会、拱会最强,之后三合,再之后六冲,再是半合,再是六合,再是四冲,再是三刑,再是六穿,再是自刑,再是四害,再是生克耗泄,最弱的是六破。
但这力量强弱的次序,是子平术体系内,偏传统的考量,在现如今的子平术衍生流派内,在“半合”中,有认为其判断的先后次序,是长生配帝旺最先、帝旺配墓库次之,长生配墓库最次的。
也有认为这先后顺序正相反,是长生配墓库最先,长生配帝旺最次的。
这也要结合对应流派的细分理论去判断,只说大多数子平术传承流派内的公认,倒是更认同前者。
除了这力量强弱的次序之外,“合局不能被冲”,比如子午成冲,子丑成合,如果命局中只有一处“子”,那就要以子午相冲来判断,而非子丑合土。
所以在论命局情况时,要先论三会、暗三会、拱会,之后论六冲,再论四冲,再论三合,再论半合,再论六合,再论三刑,再论六穿,再论自刑,再论四害,之后看生克耗泄,最后论六破。
无论是论力量强弱,还是看先后次序,在现如今的子平术体系中,有认为“四库合土”与“三合”的地位相当的,有认为“四库合土”仅弱于“三合”的,也有不认同“四库合土”的。
这就要结合对应流派的细分理论去判断了,只说大多数子平术传承流派内的公认,倒是更认同“四库合土”弱于“三合”强于“六冲”的力量强弱,以及“四库合土”后于“三合”先于“半合”的判断次序。
之于“四害”一项,偏传统的子平术流派还以这种次序来判断,但现如今许多的子平术衍生流派中,却不加以多少认同,至于要不要考虑,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还认为古代算命术体系中“化”的概念,无论是哪种情况,天干的五化都认为处于“三合”的次序,在论力量时,就看命局的其它表现,是更助益三合局所合五行,还是化出的五行了。
之于“生克耗泄”一项,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要参与所有的会、合、冲、刑、穿的情况的。
特别是在判断力量强弱时,上面的次序,是以生克耗泄力量均等的条件下为定的,如果某一情况受到生克耗泄的力量不同,自然其所成的力量也不同了。
比如某一字受到克耗泄的力量较重,就认为其力量不显甚至有似于无,会、合、冲、刑、穿即使成形也认为无力。
或者说,是处于蛰伏状态,需要在岁运或其它条件的加持下,才可以显化出作用来。
像是命局中,寅卯辰三会木、寅亥合木的条件都符合,正常是要先论三会的,如果命局中只有一处寅,那就认为是三会木局,而不能论合。
但如果逢上削弱卯、辰的岁运,或者局中的卯辰受克耗泄太重,那这些情况下,就认为能在命局中起力量的,是寅亥合木,而并非三会木局。
只是在论“六破”的时候,认为生克耗泄的力量并不参与“破”,而是大于“破”,只要在生克耗泄的力量平和时,才可以去论“破”。
比如子酉成破,但是酉又生子,如果命局中酉的力量比子强得多,那就只以酉生子论,不论子酉成破。
反之,如果子的力量极强,就认为子泄酉,也不论子酉成破。
也就在子、酉的力量相等之时,才认为子不受生气,酉也不受泄气,而是两者都受到了轻微损伤,也就是子酉成破。
甚至这“轻微损伤”,也要认为,是弱于克、耗、泄的。
这就是会、合、冲、刑、穿、破出现在命局中,要先论哪一种的方式了。
但这些,都只是四柱八字,或者只在岁运中的次序,要是把原局、岁运结合起来,那就又有一些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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