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启读《五种遗规之教女遗规 》
吕新吾《闺范》
我曾经总是纳闷:为什么我真心对待别人,却换不来别人对我的真心?
同样的问题,在我至亲至爱的女儿身上也是这样:我总感觉我真心实意地对她,总是尽我最大的努力把最好的都留给了她,但她似乎就是不领情!
直到女儿告诉我,我总是好为人师(自以为是),总是以说教的方式对待她,我还在纳闷:为什么、从什么时候,我竟然给她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直到最近读了《闺范》中的“姊妹之道”,我才似乎有些明白了:或许是我没有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却愿意对别人的选择评头论足吧?!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若经我苦,未必有我善。不知道别人都遭遇了什么经历,就不要对别人的选择说三道四。
战国时期,齐国要去攻打鲁国。在郊外,齐军看到一位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拉着一个孩子的妇人。
妇人看到齐军后,马上放下怀中抱着的孩子,抱起手里牵着的孩子慌忙逃命。被抛弃的孩子大声啼哭,那个妇人却头也不回。
齐将看着这个孩子,不解地问:“刚刚那个抱你的人是谁啊?”
孩子哭着回答:“是我妈妈。”
齐将追上妇人,质问她:本来是抱着一个、领着一个,为什么看到军队来了,却要抱起那个领着的、把原本抱着的扔掉呢?
妇人回答说:“我现在抱着的,是兄长的儿子;刚刚被我遗弃的,是我自己的孩子啊!你们来了,我自知没有办法同时保护两个孩子逃离,只能丢下我自己的孩子啦。”
齐将更糊涂了:“你自己的孩子和你兄弟家的孩子,你更亲谁?”
妇人义正辞严地回答道:“从个人情感上来说,我当然更亲自己的孩子;但是从社会道义来说,我置自己的孩子于不顾,是我自己的事;如果我只顾自己的孩子、不管我兄弟家孩子的死活,事后我就要接受社会道义的谴责。失去自己的孩子我肯定很痛心,但我可能还会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在我的看护下失去了我兄弟家的孩子,我就只能’社死’了,既使我勉强活着,也会变得毫无意义了!”
面对公义与私爱,她选择了公义。
这个记载在《列女传》中的“鲁义姑姊”的故事,引发了后世持续不断的讨论。明代学者吕新吾评价道:“义则义矣,然而未闻道也。”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不符合常理!
他的理由是:孩子不仅是母亲的孩子,也是父亲的孩子。如果义姑的丈夫还有其他子嗣;或者丈夫还在、可以再生,而兄弟已亡、只留下这个独子,那么义姑的选择还情有可原;
否则,以“义”的名义放弃自己亲生的孩子,终究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在危急时刻,人的决策往往依赖本能与直觉,而非冷静的理性分析。
如果你处在鲁义姑姊当时的场景,你又将如何权衡利弊?作何选择呢?
现代社会,我们常常站在历史后人的视角,对前人的行为指指点点、评头论足;或者以旁观者的身份,拷问丈夫在自己与婆婆同时掉进水里的时候,他会先救谁?
这种脱离真实困境的或者是假设性的问题,实际上是对他人情感的道德绑架。
齐将从鲁义姑姊的个体行为中,看到了“礼仪之邦”的整体实力:“鲁未可伐也。山泽妇人,犹知行义,而况士大夫乎?”于是撤军回国。
一个妇人的选择,避免了两个国家之间一触即发的一场灾难。
齐将的洞察在于,他没有孤立地看待这一事件,而是将其视为鲁国道德水准的缩影,他从局部看到了整体,从个别看到了普遍。

然而吕新吾的评判则恰恰相反,他聚焦于选择的“瑕疵”,认为齐将的判断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可悲矣。鲁士大夫,如义姑者几人哉!”齐将根据碎片信息对人妄下判断,依据单一事件对整体妄加定论,是可悲的。
“鲁义姑姊”的故事之所以千年流传,是因为其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智慧。
《道德经》有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意思是最高尚的德行是不刻意表现德行,一个志愿者如果只为了做给人看、或者赚积分、积累时长,那么他就不是真正的有德之人;网络上那些“摆拍式行善”的行为,是虚伪的、不善的,与那些真正发自内心的义行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正如《道德经》所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高尚品格的形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源自日常生活的点滴积累。
我们常常处于“旁观者清”的位置,随意地评判他人的选择,却很少意识到,没有亲历他人的处境、不是站在他人的视角,我们很难理解他们在做选择时都想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在当今这个信息大爆炸、个性张扬、很多人习惯于刻意表现自己、轻易评判他人的时代,我们或许更需要一份鲁义姑姊的纯粹,一份齐将的洞察力,以及一份《道德经》倡导的自然而然的智慧。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没有亲历他人的处境、不是站在他人的视角,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别人呢?
蛇
行
千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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