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言说的”禁忌”❶:袭人”初试云雨”被默许!
袭人的“偷试”事件,实则是封建性政治的一次完美操演,是一场被官方认证的性剥削。当主仆床帷被掀开时,暴露的是整个礼教体系的嗜血本质。
1. 性权的阶级垄断:主子的“初夜权”。
宝玉在太虚幻境做了云雨梦,回来就强拉袭人“偷试”,本质是主子对奴婢身体的合法征用(明清律法:家主奸婢无罪)。事后贾母笑谈“原该如此”,等于宣告:“我孙子的性启蒙是刚需,袭人是人形教具。”
对比晴雯之死,晴雯被逐的罪名“勾引宝玉”,实因她拒绝性工具化(“我一头碰死也不从”)。袭人顺从躺平,反获“贤良”奖章——制度只惩罚不服管的性,不惩罚性本身。
2. 王夫人的“合规性交易”。
提拔袭人的潜规则:
| 袭人价值 | 王夫人算计 |
| 性经验 | 已验货,安全可控 |
| 规训能力 | 能劝宝玉读书(见“箴谏事件”) |
| 反黛玉联盟 | 主动告密“宝黛越礼”(见34回) |
月银翻倍的真相:二两银子不是工资,是买断费→从此袭人必须用身体和忠诚,替王夫人监控宝玉。
3. 礼教的“性双标”密码。
对宝玉:“初试云雨”被美化为“公子雅事”(贾政知悉也未追究);
对黛玉:和宝玉共读《西厢》就被斥为“淫词艳曲”(薛宝钗审黛玉);
核心逻辑:性权归属家族,女性只是容器。

☛袭人(容器)为家族存嗣服务 → 合规;
☛黛玉(人)自主追求爱情 → 该死。
为什么袭人必须“合规”?
1. 路径唯一性:家生奴才的女儿,唯一阶层跨越之路是“当姨娘”(赵姨娘路线);
2. 风险对冲:若拒绝宝玉,可能被配小厮(如彩霞配来旺儿之子);
3. 道德赎买券:用性顺从换取“准主子”身份,再以“贤德”洗白原罪(如检举晴雯)。
“初试云雨”的三重绞杀:
| 层面 | 袭人的绞索 | 晴雯的绞架 |
| 身体权 | 被合规征用(赏银二两) | 被诬陷滥用(撵出等死) |
| 话语权 | 王夫人认证“比我的宝玉还强” | 王夫人定罪“妖精似的” |
| 历史评价 | 高鹗续书封姨娘 | 曹公判词“风流灵巧招人怨” |
荒诞背后的吃人机制:
袭人是“活体避孕套”→贵族用她吸收宝玉的性冲动,确保嫡系血脉不被“污染”(如庶子贾环);
晴雯是“性恐惧祭品”→处死她,是为震慑所有妄想“身体自主权”的女性。
结论:
袭人的床,是贾府血腥的祭坛。当她用肉体兑换阶级门票时,每一寸“贤良”都是对同类的背叛。而宝玉的“初试云雨”,不过是特权少年在制度安排下,完成了一次吃人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