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现代中国”?首先必须明确何为“现代国家”。
现代国家即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非物质的法律实体,包含主权存在与主权承认两大内涵。主权存在即有领土、居民、政权组织机构,主权承认即国家政权组织机构是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合法政府。主权国家对内对属地属民行使至高无上的主权权利,对外是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主体,参与世界的战争与和平。
以上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概念也是现代人常识,但所有的现代观念都来自历史建构。“主权国家”概念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产物,这个旨在结束欧洲三十年战争的条约现在普遍公认是国际关系史和国际法的开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规定了主权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开创了以主权国家为基本行为主体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持续到今天,依然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当然,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仅仅是覆盖欧洲文明的地方国际体系,17世纪世界依然存在着不同的地方国际体系,比如我们最熟知的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两种地方国际体系都自认为其国际交往原则具有普适性,故而随着欧洲的殖民扩张,不同的思想碰撞不可避免。
乾隆末年的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故事,被许多史家描绘为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妄自尊大的天朝失去了与大英帝国平等相处的最后机会。但事实上,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本身与现代化并无必然联系,是率先实现了现代化的欧洲,用武力强制推广欧洲的价值观,定义了何为“现代”,谁强谁就是现代。当然,争论历史道义并无意义,既定的历史事实是:欧洲以炮舰外交将欧洲的主权国家国际体系推广到全世界,凡是不服从欧洲国际交往原则的国家无一不被殖民灭亡,不能在主权国家体系内得到承认的文明一律被视为不开化的土著人加以肉体消灭。故或主动或被动,所有现存国家均接受了主权国家体系的游戏规则,基于同一个规则参与国际社会,争取国家利益。
了解以上背景,“现代中国”的本质一目了然。现代中国是在1648年以后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国家的外交中形成的,国际条约是界定“现代中国”法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最早是签订《尼布楚条约》的大清国,此后是《清帝退位诏书》后得到国际承认的中华民国,当代则是1949年胜利后于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重返联合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此之前的历史的“中国”,是一种文明(华夏汉文明),是一个地名(中原地区或者汉族聚居的长城以内)。而主权的“中国”由满清开始建构,民国、新中国继承并完全现代化,主权中国无疑是比历史中国更大的概念。这一标准不分中外,无论东亚还是欧洲,所有前现代传统国家都只有王朝、君主、部族的臣民,没有主权国家的属地属民。贞观后期的漠北突厥人,他们也许会称自己是大唐皇帝的臣民,但从不会说自己是“中国”人。而今天所有民族中国公民的法律身份首先便是“中国人”,无论此人是否真心忠诚于中国身份。
王朝之间此消彼长,互相攻伐杀戮,这是历史的常态,所以很多传统国家都有自己对领地主张的“自古以来”,但只有被国际条约承认,才能转化为现代国家的合法主权领土。现代人当然可以谈现代国家的历史,现代国家的历史即现代国家合法属地属民的历史,但历史人物和历史族群绝无现代国籍。

比如:成吉思汗同属中国历史和蒙古历史人物,但他不属于历史的中国,他建立了历史的蒙古。历史的蒙古曾试图消灭历史的中国,却不可避免地受到汉化影响,汉化程度相对高的忽必烈主要依靠历史中国的力量(汉军世侯)夺取历史蒙古的最高权力,因此他建立的元王朝毫无疑问是历史中国的延续。皇汉朝代粉最喜欢的大明,其实继承了大量的蒙元体制(内陆行省制、少数民族土司制、世袭军户制、明初人殉制等)和蒙元元素(笔者常穿的明制汉服贴里常被错认为交领蒙古袍)。以成吉思汗为起点的历史蒙古,此时已经是包含元朝和四大汗国的世界帝国。在世界帝国轰然倒塌后,东亚以外的历史蒙古全部突厥化、伊斯兰化而消亡,在东欧、中亚的部分被俄帝国主义征服沦为殖民地属民,在东亚则藏传佛教化并以相当程度保留民族文化的形式融入满清并成为现代中国的共同缔造者。至于现代蒙古,只是被俄帝国主义从现代中国分裂出去独立建国的领地,自然无权代表历史蒙古的延续,无权独占蒙元历史人物和历史族群的历史记忆。
作为被动接受威斯特伐利亚规则的第一个中国合法代表,大清国也经历了从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的转型。从《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到《恰克图条约》,清与俄国在18世纪已完全划定从外兴安岭到唐努乌梁海的广袤边界(新疆边界未划定,因俄国尚未扩张到中亚),并且条约的正式拉丁文本中清政府均以“中国”为自称,事实上成为西人视野里中国的合法代表,正式确认当时中国对大部分黑龙江流域和蒙古高原的主权。晚清以后,清政府虽然代表中国签订大量不平等条约,但也是清=中国观念的一次次强化,清对广大非汉边疆的统治历史成为在威斯特伐利亚规则下现代中国尽可能多的保存主权国土的核心法理依据。在晚清主要是洋务派汉臣的努力下,大清国奇迹般避免了被瓜分解体的命运,太平天国、捻军、回乱全部镇压,左宗棠收复新疆逼迫俄国退出非法侵占的伊犁,晚清对新疆、西藏、蒙古、东北主体部分的控制越来越强,现代东北完全汉化,内蒙古形成蒙西讲山西话、蒙东讲东北话的格局,北疆也渐趋西北化。清末对外蒙、西藏都已有了建省规划,十三世dalai一度被清政府废黜并出逃。
辛亥革命是现代中国转型中的一次重大挑战,俄国策动蒙古分离,英印策动西藏分离,因革命而起的中华民国的民族性质尚未明确,一个汉本位的中国并无天然继承蒙藏等边疆主权的法理。而1912年南北和谈的达成,无疑是一代中国人的政治智慧。由清末民初实业家、教育家、著名立宪派张謇起草的《清帝退位诏书》,明文写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孙中山也宣布拥护“五族共和”。南北和谈的结果对内迅速安抚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心,民国政府对外也通过声明继承清政府在辛亥前签订的所有国际条约而得到国际承认,数月之间,中华民国平稳且完整继承了大清国全部法理遗产。虽然辛亥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但也是现代中国主权法理的又一次巩固。
当然,旧中国空有法理,瓜分危险仍未解除,而民国各路军阀、外交官和中国各界人民进行了坚决的抵抗。英国制造了麦克马洪线和约翰逊线,模仿内外蒙古炮制内外藏概念,用《西姆拉条约》企图逼迫当时不受民国实际控制的西藏噶厦政府就范,但无论西藏地方还是民国中央都拒绝签字,这是新中国在中印边界争端中的核心法理。一战爆发后,日本野心膨胀,制造二十一条密约企图独占中国,袁世凯被迫签字,但同时向全世界公开条款并说明中国政府难处,引发舆论哗然,此后的中国政府一直声明二十一条受日本胁迫,在一战后充分利用列强间的矛盾和国内汹涌的五四运动,首先拒绝在出卖中国的巴黎和会上签字,继而在华盛顿会议中取得美国支持,形成了保障中国行政主权与领土完整的《九国公约》,收回了青岛,完全否定了二十一条。外蒙古在苏俄革命的余波中实质独立,民国政府一直拒绝承认并坚持到1946年。日本二十一条阴谋和染指青岛不成,依然垂涎东北,策动满蒙分离主义,这些帝国主义策动的少数民族暴动都被崛起的奉系军阀镇压,此后日本寄希望于张作霖,投入大量资源,希望奉系军阀成为日本关东军在东北的傀儡。但张作霖对日本虚与委蛇,明面签署大量卖国条款骗取日本贷款,却又利用各种反日手段阻止条约落地。日本关东军制造皇姑屯事件杀死张作霖,但其子张学良将军则直接改旗易帜击碎了日本用阴谋手段分裂东北的最后幻想。中国各界持续数十年的全方位和平抵抗还是逼得日本关东军破防了,他们从918事变开始,走上了那条持续了14年的不归路。
间战期的国际法相比一战前信奉丛林法则的时代有了相当的进步,各国签署的《非战条约》,首次明确了以“征服”手段获取领土的非法性,我们现代人所熟知的“侵略有罪”世界观,实际只有一百年的历史。时局在变,而总有人停滞不前。德意日法西斯虽能强横一时,整出各种烂活,但成为国际体系和国际法的破坏者必然遭到反噬,当全世界向往自由的人民联合起来、被动员起来,任何反动势力都不会有生存的可能。有一种高于一切权谋的力量,叫作大道。而看似很虚的国际公法,就是国际关系的大道。大道常常迟到,却从不会缺席。美国人民并非天生软弱,他们在二战中付出十余万人死亡代价时国内依然稳定,但当美军跨过三八线进入北朝鲜、跨过十七度线侵略越南、本世纪侵略阿富汗和伊拉克,无一不是以可耻的撤退告终。
现代中国,正是在主动适应并以血与火严守国际规则的背景下,始终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抗日战争的坚决抵抗让中国得到世界的尊敬,《开罗宣言》、《德黑兰宣言》、《波茨坦公告》庄严宣示中国将在战后收复自甲午战争后五十年来被日本侵占的全部国土,奠定中国对台湾无可争议的法理主权。国民党军队乘着美国军舰首次实控南海诸岛,在东南亚国家尚未摆脱殖民的背景下划定南海十一段线,成为中国海峡两岸主张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开端。
现代中国转型的最终完成由新中国实现。继承了晚清、民国爱国志士外交努力的遗产,新中国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态度与各周边国家完成划界,收回大量争议地区。虽然相比民国法理有所让步,但实控领土远多于民国,新中国已基本成为法理与实际控制相一致的现代国家。新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成为了国际体系的贡献者。新中国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从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开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无论真情假意,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政要敢于公然否定此原则,他们只敢炮制各种文字游戏挑战中国主权。时至今日,中国已和绝大多数陆上邻国不存在领土争议,仅有印度顽固坚持帝国主义立场导致中印边界悬而未决。在海上,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有效改善了中国的外部环境,而随着中国崛起,曾经搁置的争议海域岛礁已越来越多的被中国完成实控。
对于现代中国,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最后一个重大议题,便是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这是属于我们时代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