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篇,我们来看证券投资项下的资金跨境通道。

先明确一下定义,根据外管局发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证券投资对应的投资工具分为股权和债券。股权投资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债券投资包括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可流通的债务工具。

证券投资类项目有着跨境资金流向变化频繁、流量波动较大的特点,所以,我们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

我们在墙(国境线上)打通了一些专门的渠道实现证券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流通,即境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把钱投出去,境外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把钱投进来

下面我按照时间顺序列出主要的证券投资渠道:

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该渠道允许经过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的证券市场

QFII最早出台,2002年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面向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经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外汇局额度批准后,可以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投资范围最初仅限于国债、可转债、企业债券;2011年增加中金所的金融期货合约(仅限于套期保值);

2012年证监会第12号公告,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配股申购等;

2016年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

2020年证监会第63号公告,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债券类、利率类、外汇类衍生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期权、外汇衍生品(仅限于套期保值目的);

QFII投资规模从最初的100亿美元增长至2007年的300亿美元、2012年的800亿美元、2013年的1500亿美元、2019年的3000亿美元,并于2019年9月取消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的限制。

②RQFII

2011年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对于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可以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2013年证监会发布第90号令,将境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区在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纳入RQFII范围,同时投资范围从债券或ETF拓宽至股票、债券和权证、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申购。

2013年将RQFII试点从香港地区拓展至台湾地区、伦敦、新加坡等地。

2014年将RQFII试点进一步拓展至韩国、德国、法国。

2020年证监会发布第176号令和第63号公告,将QFII和RQFII的监管进行合并。

监管统一后,明确投资主体包括境外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政府投资机构、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和国际组织。

投资范围在介绍QFII时已经提过,这里不再重复。

③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该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境外证券

由于是境内资本流向境外,QDII推出的时间晚于QFII,于2007年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允许境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

2015年汇改,汇率波动较大,预期不稳,资本流出较多。在2016、2017年一度暂停了额度审批,2018年重启。

截至2024年底,已经批准的投资额度总计为1677.89亿美元,其中,银行类为275.8亿美元,证券类为921.7亿美元,保险类为390.23亿美元,信托类为90.16亿美元。

④RQDII

和QDII差不多,只是将投资范围限制在境外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不过,有些机构通过收益互换绕开监管,实质上是把这笔钱投资了境外非人民币计价的产品。2015年RQDII被暂停整改。

2018年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该在投资建仓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持仓情况表》。境内托管银行也要及时报送账户余额信息、境内外收付款信息、证券投资持仓信息等以强化监管。

⑤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目前在多个城市试点,比如2021年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参与投资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该类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范围包括:

再比如,施罗德集团在上海成立了施罗德艾德维克股权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和施罗德艾德维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QFLP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QFLP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该QFLP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等。

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目前在上海、广东、江苏等城市试点,还没有全国推行。

以广东省发布的《通知》为例,境外自然人或机构可以在广东省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企业,这个基金管理企业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募集人民币或外汇(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投资。

再比如,上海金融公布了一些QFLP和QDLP试点案例:贝莱德2015年在中国设立贝莱德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发行两只QDLP投资产品。这两只产品向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投资海外市场,从而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海外资产的需求。

国际收支平衡表视角下的资金跨境通道(中)

⑦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

QDIE仅限于深圳,该渠道允许在境内募集资金投向境外市场。相比于其他QDLP试点地区,QDIE的的特点是参与主体更多元,QDIE产品类别更丰富。

⑧沪深港通

沪港通于2014年11月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通过技术连接,使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就能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于2016年12月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后,两地投资者可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目前沪深股通(北向)的可投资标的范围为: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以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2022年公告)。

港股通(南向)可投资标的范围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2022年公告)。

深港通和沪港通均未设置总额度,只设置每日额度,深股通/沪股通每日净买入额度均为520亿人民币,港股通每日净买入额度420亿人民币(沪深各420)。

注意:通过深股通和沪股通投资A股的不局限于香港地区本地人,也包括在香港地区开户的国际投资者和内陆投资者。

因此,沪港通和深港通这两个渠道开通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票的便利度大幅提高。

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可以看上交所、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公开披露的专栏:

另外,还可以查询香港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栏目,该栏目披露的每年市场交易数据,就包含了沪港通和深股通的成交数据。

比如2023年沪股通日均成交额为503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日均成交额为161亿港元;深股通日均成交额为579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日均成交额为150亿港元。

⑨沪伦通

伦是指伦敦证券交易所,沪伦通于2019年6月正式启动,是上交所和伦交所之间的双向安排。

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西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我们以九号公司为例简单解释一下存托凭证,九号公司2020年向存托人(工商银行)发行7040917股A股普通股股票。

存托人将这部分股票作为基础股票,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CDR)。基础股票和CDR之间的转换比例为1股=10份CDR,即总共发行70409170份CDR。

中国投资者买的是存托凭证,持有这份凭证就能够享有普通股股东权益。

来个沪伦通的例子,韦尔股份2023年通过发行A股股票3100万股,按照1股=1份GDR的转换比例发行3100万份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募集资金约4.5亿美元。

⑩债券通

沪深港通打开了境内外股票投资的通道,债券通则是打开了境内外债券投资的通道。

2017年7月债券通北向正式上线,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标的债券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所有券种,包括国债、地方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北向通目前只能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未来将逐步扩展到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

2021年9月债券通南向正式上线,内陆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香港债券市场,标的债券是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

南向通目前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200亿元人民币,同样仅开通现券交易。

⑪跨境理财通

2021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启动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同样是双向投资,大湾区内陆居民可以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即南向通;

港澳地区居民可以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陆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陆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

南向通的投资范围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股票基金、低风险至中高风险的基金、低风险至中风险的债券;

北向通的投资产品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内陆理财公司发行的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南向通、北向通的投资总额度均为1500亿人民币,单个投资者总额度上限为300万人民币。

⑫互换通

股票、债券、基金的通道都有了,境外机构可以买入国内的股票、债券等基础资产,随之而来的是资产风险管理问题,解决办法就是为其提供衍生品交易的通道。

人民银行于2023年4月发布《内陆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推出互换通。

目前只推出了北向互换通,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满足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债券后通过人民币利率互换产品(衍生品工具后面会单独说)来管理利率风险。

总结:梳理完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管理的发展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金融市场开放的路线图。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到近期的衍生品市场,每个金融市场都已经打开了资金跨境流动的渠道

以上渠道都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和信息采集流程,这些数据最终汇总形成了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