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南,南宁市域东北部,桂中平原的南端,东南有镇龙山脉,西南为大明山余脉。东邻贵港市覃塘区,南偏东连横州市,南临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接武鸣区,西北与上林县毗邻,东北与来宾市兴宾区交界。是广西首府南宁市的北面门户,桂中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辐射发展的重要县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炮龙节蜚声区内外,有着“东方狂欢节”的美誉,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全县已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9项,宾阳酸粉闻名遐迩,“宾阳壮锦”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宾州古城、蔡氏古院、程思远故居、白鹤观竹海等旅游景点引人入胜,黎塘莲藕、古辣香米、和吉葡萄、王灵胡萝卜等名特优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历史沿革
宾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据在县内出土及发现的石纺轮、石铲、石斧等古文物,表明距今4000多年前境内已有人类定居劳作、繁衍生息。唐虞时宾阳为南交(南方交趾)地,夏、商、周为荆州南徼之域。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统一岭南地区时,宾阳属桂林郡的一部分。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王国后,设置郁林等9郡,郁林郡下设领方等12县,领方县(以境内有领方山而名)治(兼郡都尉治)在今宾阳县宾州镇古城村。这是宾阳县地域建立行政建置之始。领方县疆域广及现今宾阳、上林、马山、扶绥等县及南宁市邕宁、良庆、青秀、兴宁、武鸣等区部分地方。汉末三国时属吴国,吴元兴元年(264年)改领方县名为临浦县。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恢复领方县,并在县域东部(今黎塘一带)置绥宁县。南朝梁还置领方郡,治辖领方县(郡县同治今宾阳县古城村);置安城郡,治辖安城县[天监二年(503年)由绥宁县改名,治今宾阳县黎塘镇安城村]。隋开皇八年(588年),领方、安城两郡废,两县保留。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原领方县等地置南方州(州治在今上林县澄泰镇古城村),辖及琅琊、思干、岭方(属今宾阳县境。唐代使用“岭方”二字,“领”与“岭”义相通)等县。贞观五年(631年),析南方州地置宾州,以境内有宾水江而名,辖岭方、思干、琅琊、安城县(属今宾阳县境)及上林、止戈县(属今上林县境),州治在岭方县(今宾阳古城村,州、县同治)。这是历史上宾阳地域设置县最多的时期。贞观十二年(638年),撤思干县,并入岭方县。天宝元年(742年),宾州改为安城郡。至德二年(757年),安城郡更名岭方郡,安城县更名保城县。时岭方郡辖岭方、瑯琊、保城3县。乾元元年(758年),岭方郡复名宾州,隶属岭南道(治广州)。咸通三年(862年),宾州隶属岭南西道(治邕州)。
宋开宝五年(972年),宾州省废,撤保城(原安城)、琅琊2县归入领方县。次年又复置宾州,辖领方县,州、县同治(今宾州镇城北三联街)。淳化元年(990年)、天禧四年(1020年),宾州先后增辖上林县、迁江县。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宾州改为宾州路,辖领方、迁江、上林3县。大德五年(1301年),复为宾州,属广西两江道。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领方县,宾州直管领方本土,领迁江、上林2县。清雍正三年(1725年),宾州升为直隶州,直属广西省,辖上林、迁江、来宾、武宣4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降为散州,不辖县,改属广西省右江道思恩府。
1912年,废州设县,宾州改为宾阳县(得名于宾水之阳)。民国期间,先后隶属广西省武鸣府、邕南道、南宁道、宾阳民团区、南宁民团区、南宁行政监督区、武鸣行政监督区、广西第八行政督察区、广西第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置宾阳县。初属宾阳专区,继属邕宁专区,1953年3月起为桂西壮族自治区、州所辖,1958年3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划归南宁专员公署所属。是年12月与上林县合并,改称宾林县,次年五月又分开,恢复原建置。2002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建制,另置崇左市,宾阳县划入南宁市。2003年6月27日,宾阳县正式划归南宁市。
行政区划
清道光年间,全境划为关厢及上郎青、下郎青、上宾化、下宾化、郎耶、安城等6乡,额编16团3甲,另安城5团。团、甲下分村,共854个村。为了计征丁赋,分设16图2里。而后,撤销乡及图、里,仅划为城、厢、团、甲。城为州治,附城设东、西、南、北4厢,厢外设16团又3甲半。此外,东设安城镇巡检司,其驻地及附城叫安城厢,厢外分5团。合计全境共2城厢又21团3甲半。宣统三年(1911年),按城镇乡自治章程划全境为城、中、东、南、西、北6个白治区。照章城厢地方为城自治区,其余各区人口在5万以上者为镇,不及5万者为乡。据此,除南区为镇外,余均为乡。自治区设自治公所,分辖团、甲。计城区自治公所辖城内及东、南、西、北4厢;中乡辖芦墟、孟墟、马村3团及大庄甲;东乡辖安城厢及渌会、黄茶、林山、龙龚、鹰埠5团;南镇辖武上、武中、武下、罗幔、龙村5团及廖平甲;西乡辖丁桥、太守、渌塘(分内外团)、渌崖、马鞍等团及昆仑甲;北乡辖含通、大阮、长车3团及邹墟半甲。
民国成立,行政区划沿清末不变,至14年(1925年),始将城、镇、乡自治公所改称区团务分局,辖区不变。20年(1931年),改城区为第一区,中区为第二区,东区为第三区,南区为第四区,西区为第五区,北区为第六区。区团务分局改称区民团局,辖区同前。22年(1933年),将6个区缩减为4个区,即:
大同(新宾)、武陵、丁桥(新桥)、黎塘,区以下划为45个乡(镇),463个村(街),4645甲。
各区所辖乡(镇)名称是:大同区:新宾镇、明镜乡、宝水乡、芦墟镇、大安乡、大宁乡、案山乡、马潭乡、大元乡、三塘乡、四镇乡、邹墟乡、长治乡。
黎塘区:安民乡、双桥乡、渌会乡、永安乡、王灵乡、洋桥乡、林山乡、光明乡、三元乡、民治乡。
武陵区:廖平乡、罗幔乡、炎仓乡、武上乡、武中乡、山口乡、中华乡、三王乡、镇宾乡、孟墟乡、马缆乡。
新桥区:河田乡、仙佑乡、陈平乡、高田乡、昆仑乡、茶山乡、大仙乡、大康乡、渌崖乡、太守乡、先天乡。
23年(1934年)成立区公所。次年撤区并乡。
32年(1943年),全县缩划为32个乡(镇),460个村(街)。各乡(镇)的名称是:新宾镇、芦墟镇、安宁乡、大元乡、三塘乡、长治乡、四镇乡、邹墟乡、马潭乡〔以上乡(镇)处原大同区辖区〕,王灵乡、黎塘乡、三光乡、林山乡、双桥乡、民治乡、洋桥乡(以上各乡处原黎塘区辖区),廖平乡、马王乡、山口乡、武陵乡、镇宾乡、孟墟乡、大桥乡、马缆乡(以上各乡处原武陵区辖区),大仙乡、渌崖乡、新桥乡、太守乡、思陇乡、昆仑乡、陈平乡、河田乡(以上各乡处原新桥区辖区)。此次划分之后,多年只有少量调整,38年(1949年),增加案山、中华、三王、先天、高田等5个乡,全县共有37个乡(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的行政区划,从1949年12月至1985年,先后变动14次:1949年12月至1950年8月,全县划东、南、西、北四个区,35个乡、两个镇。1950年8月增为10个区,35个乡和一个直辖镇(芦墟镇)。1951年又增为11个区,142个乡(镇)和1个直辖镇。1952年8月,加上甘棠、露墟两个区,全县行政区划扩大为13个区(露墟区迁古辣称为第十二区,甘棠区称为第十三区),166个乡和1个直辖镇。1953年5月将原来的行政区划缩减为12个区、1个直辖镇,142个乡(镇)。1954、1955年将新宾镇改为新宾乡,另设黎塘镇。1956年把以数字命区名改为以地名命区名。
1958年撤区并乡,全县142个乡(镇)合并为34个乡和两个直辖镇(芦墟镇、新宾镇)。同年8、9月,人民公社建立,实行政社合一,撤乡(镇)一级建制,将全县划为13个人民公社,39个大队,639个生产队。12月,本县与上林县合并称宾林县。全县共划为20个公社(其中原属宾阳部分划为13个公社,原属上林部分划为7个公社)。次年5月本县又与上林分开。原来属本县的13个公社划为23个公社,604个大队,2951个生产队。1959年,原属甘棠公社的芦村、下洞、张道、粟白、刘村、沙江、均旺、杨村、瑶埠、石岭等10个大队转划归横县。
1960年将全县23个公社和两个直辖镇调整为58个公社和两个直辖镇。1961年,设思陇、芦墟、新宾、武陵、露墟、黎塘等6个区,全县划分为38个社(镇),800个生产大队,4890个生产队。
1962年9月,将全县6个区38个社(镇)调整为12个区147个公社(包括手工业社);原有的800个大队,除原属黎塘公社的龙胜、平龙、安城3个大队划归黎塘镇农业大队,原属3个镇的9个农业大队并为每镇1个农业大队以外,其余788个大队,随着设区划社也有所变动。
1966年清平水库区内尚有部分村庄未行搬迁,因居住分散,不宜与其他公社合并,单独成立清平公社。这样,全县公社增划为148个。
1968年,以区为人民公社单位,原有的人民公社改称生产大队,并增设了14个大队,全县共有165个大队。1969年,全县增划为172个大队。1970年,原清平水库区的村庄已全部搬迁,清平公社撤销,另成立“五·七”大队,全县计有12个公社、3个直辖镇(芦墟镇、新宾镇、黎塘镇)、173个大队。
1979年至1980年,对部分大队又作调整,取消3个大队,增划36个大队,全县共206个大队。
1984年8月至10月,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全县将12个公社、3个镇划分为18个乡(陈平、高田、思陇、太守、新桥、芦墟、河田、新宾、四镇、邹墟、大桥、武陵、中华、古辣、露墟、黎明、和吉、洋桥)、3个镇(宾州、黎塘、甘棠)、206个村民委员会,21个居民委员会。
1987年6月—10月,村民委员会改为村公所,在自然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同年7月、8月,从黎明乡先后划出部分行政区域设双桥乡、王灵乡。
1991年10月,新桥、大桥2乡改为镇建制。
1993年5月,武陵、古辣、芦圩、邹圩4个乡改为镇建制。
1994年4月,思陇乡改为镇建制。同年10月,新宾、和吉、洋桥、黎明4个乡改为镇建制。
1994年1月,露圩、中华、四镇3个乡改为镇建制,原四镇乡改名新圩镇。
1995年3月,撤销村公所和自然村的村民委员会,全县改设208个村民委员会。
2000年1月,王灵乡改为镇建制。
2003年2月,撤并宾州、芦圩、新宾3镇,组建新的芦圩镇;撤并黎塘镇和黎明镇,组建新的黎塘镇。
2005年7月,撤销高田乡,并入陈平乡;撤销太守乡,并入思陇镇;撤销河田乡,并入芦圩镇;撤销双桥乡,并入王灵镇,同时,将黎塘镇的三择、义和2个行政村划归王灵镇管辖。
2009年10月,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至2009年末,辖宾州、黎塘、甘棠、思陇、新桥、新圩、邹圩、大桥、武陵、中华、古辣、露圩、王灵、和吉、洋桥15个建制镇和陈平1个建制乡,计40个社区,193个行政村,1892个自然村6016个村民小组。
2013年,陈平乡改为镇建制。
2015年,全县共有16个镇,分别是宾州、黎塘、甘棠、思陇、新桥、新圩、邹圩、大桥、武陵、中华、古辣、露圩、和吉、洋桥、王灵和陈平,辖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93个村民委员会,有1742个自然村。县人民政府驻宾州镇。自治区直属的广西黎塘监狱(廖平农场)、广西农垦王灵农场驻县境内。
2019年末,全县辖16个镇(宾州、黎塘、甘棠、思陇、新桥、新圩、邹圩、大桥、武陵、中华、古辣、露圩、王灵、和吉、洋桥、陈平),4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92个村民委员会,1715个自然村。县人民政府驻宾州镇。
2024年8月,宾阳县共有16个镇,即:芦圩镇、黎塘镇、甘棠镇、新桥镇、大桥镇、武陵镇、古辣镇、邹圩镇、思陇镇、和吉镇、洋桥镇、露圩镇、中华镇、新圩镇、王灵镇、陈平镇,辖40个社区、193个村,有1881个自然村。县人民政府驻宾州镇。
目前全县总面积2308平方公里,辖16个镇,192个行政村、45个社区,户籍人口105.39万人、常住人口80.14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