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艺术家:瓦洛东】
Felix Vallotton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在市井间流传甚广的俗语,不知从何时起,竟成了一些人自私自利行为的 “挡箭牌”。他们将句中的 “为” 字咬得重重的,读成第四声(wèi),仿佛这一声调便能为自己的利己之举披上合理的外衣,心安理得地追逐个人利益,全然不顾他人与集体的权益。
可这看似 “理直气壮” 的解读,恰恰是对这句古训最彻底的曲解,如同将一颗明珠蒙上厚厚的尘埃,使其原本的光彩被掩盖得严严实实。
探寻 “为” 字的正解,就像在历史的长河中打捞珍贵的文化碎片。关于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的出处,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它源自杨朱学派经典,杨朱主张 “贵己”“重生”,但这里的 “贵己” 并非世俗所理解的自私,而是强调珍视自身的生命与品德,通过修身来实现自我价值;也有观点称其出自佛教经典,佛教倡导修行之人要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唯有不断提升自我修为,才能契合天道人心;此外,还有其他关于出处的探讨,每一种说法都为这句古训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但无论其最初的源头在哪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 句中的 “为” 应读为第二声(wéi),意为 “修养、修为”。如此一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的本义便清晰明了:人若不注重自身的修身立德,不提升自己的品德与素养,那么就连天地都难以容忍。
可在当下的社会中,不少人却对这句古训的含义进行曲解,将 “为己” 简单等同于 “为自己谋取私利”,更有甚者认为 “为己” 就是可以不管不顾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全然不顾及他人的感受与社会的规则。
这种观点无疑是片面且危险的。人是社会性动物,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社会大家庭中,个人的行为往往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倘若每个人都秉持着 “不管不顾做自己想做的事” 的理念,那么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也将成为泡影。
就像在马路上,若司机只想着自己赶路,无视交通规则,随意变道、闯红灯,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还会威胁到其他行人与车辆的安全;在工作中,若员工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敷衍了事、推卸责任,甚至为了个人业绩不择手段,不仅会影响团队的整体效率,还会破坏公司的良好氛围。
相反,那些注重修身立德的人,他们在追求个人价值实现的同时,也会时刻考虑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他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承载着古人智慧的古训,不应再被误解和滥用。我们应当拨开迷雾,探寻其真正的内涵,将 “修身立德” 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实现自我成长的同时,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构建一个更加美好、更加有序的社会。这不仅是对古训的尊重,更是对我们自己、对他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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