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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古装剧里,男子三妻四妾似乎是寻常事。
但历史的真相,远比戏剧演绎更复杂。
翻阅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家族族谱会发现,古代“纳妾”绝非随心所欲的行为,它有着严苛的条件限制。
而更令人意外的是,许多家庭的妾室,竟是由正妻亲自挑选、主动迎进门的。
人们对古人婚姻制度的理解往往存在误区,特别是“纳妾”现象,始终是热议话题,却鲜少贴合真实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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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是随便就能纳妾
早在汉代,《二年律令》就明确规定:“卿以上得娶姬,卿以下不得。”
随后,在唐代法律进一步细化,只有五品以上官员才有“置妾”的合法权利。
普通百姓若纳妾,轻则杖责,重则被视为“淫乱”治罪。
即便到约束稍松的明清时期,法律仍对纳妾资格设限,男子需年满四十且正妻无子,方可纳妾,若正妻有子却强行纳妾,需“笞四十”,妾室也会被官府强制遣返。
这种限制背后,是古人对“一夫一妻”核心制度的维护。
在传统伦理中,“妻”是“合两姓之好”的婚姻主体,与丈夫具有平等的家庭地位。
而“妾”则被定义为“辅助生育的工具”,其存在必须以“维护正妻地位、延续家族香火”为前提。
法律的严苛,正是为了防止男子借纳妾破坏婚姻秩序。
即便是符合法律条件的家庭,纳妾的经济压力也足以让多数人望而却步。
若要纳一位普通民女为妾,首先需支付“纳妾聘礼”,通常需白银百两以上。
这还不包括为妾室购置衣物、首饰,安排独立居住的院落,每月需额外支付“月钱”。
若纳妾对象是出身稍好的女子,聘礼会增至200-500两白银,还需给女方家族“赡养补贴”。
由此可见,纳妾绝非低成本之事,需雄厚经济实力支撑,对普通百姓而言堪称奢侈。
但即便如此,古人依旧对纳妾趋之若鹜,除了满足男性私欲,更核心的是为了传宗接代。
二、为何正妻帮忙纳妾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让“生育”成为古代女性在家庭中立足的核心资本。

当然,若正妻成婚多年无子,不仅会被公婆施压,还可能面临被丈夫“休妻”的风险。
在《大戴礼记》中明确将“无子”列为“七出”之条,即丈夫可单方面解除婚姻的七个理由之一。
在这种背景下,主动为丈夫纳妾,成了无子正妻的“自保策略”。
通过这种方式,正妻既能保住婚姻,又能以“主母”身份掌控妾室所生子女的抚养权,确保自己的地位不受威胁。
古代大家庭中,若丈夫执意纳妾,正妻与其被动接受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不如主动挑选自己信任的人。
这些被选中的妾室,往往是正妻的陪嫁丫鬟、远房亲戚,或是知根知底的良家女子,她们对正妻“感恩戴德”,很难形成威胁。
在贵族与士绅家庭中,纳妾有时还承载着维系家族关系的功能。
正妻主动提议迎娶某家女子为妾,可能是为了拉近与岳家、友邻的关系。
这种“亲上加亲”的纳妾模式,既巩固了正妻在娘家的地位,又让丈夫的家族与岳家形成更紧密的联系,是古代社会“婚姻即联盟”观念的延伸。
可即便正妻主动牵头纳妾,但妻妾之间的关系,始终错综复杂。
三、嫡庶有别
虽然是被正妻迎进门,但妾室也永远跨不过“嫡庶之别”这道坎。
在古代家庭中,妻与妾的地位差异,比主仆还要悬殊,而这种差异,更直接影响着她们所生子女的命运。
在日常礼仪中,妾见到正妻必须行跪拜礼,吃饭时要站在一旁伺候,甚至不能与丈夫、正妻同桌。
以《红楼梦》为例,赵姨娘虽是贾政的妾,且育有子女,但在正妻王夫人面前仍需谨小慎微,被王熙凤当众训斥也只能忍气吞声。
更残酷的是,妾室即便为家族生下子女,也难以改变“卑贱”的身份。
她们去世后,牌位不能进入家族祠堂,更不能与丈夫合葬。
然而,在继承权上,庶出子女与嫡出子女有着天壤之别。
很显然,嫡子优先继承,庶子只能分得嫡子的一半,若家中有嫡子,庶子甚至可能被剥夺继承权。
即便是在家庭内部,庶出子女也必须对嫡母毕恭毕敬,甚至要称其为“母亲”,而称呼自己的生母为“姨娘”。
这种等级划分,让庶出子女从出生起就背负着“二等公民”的烙印。
结尾
当我们拨开古装剧的迷雾,会发现古代“纳妾”从未是浪漫的风月故事。
而是被法律、伦理、经济死死框住的社会制度。
它或许不符合现代价值观,却真实地映照出古人的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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