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小李遇到一件烦心事:“我妈妈前几年走了,房产证就她一个人的名字,当时觉得过户太麻烦,就拖着一直没办。

结果今年想卖房,中介一看房产证还是过世母亲的名字,直接说这房卖不了,这时候他才琢磨过来:这房子自己是一直在住着,但没过户真的没问题吗?其中的风险可能比想象中要多。

首先为什么很多人都没过户呢,其实大部分无非这几个原因

1.是觉得没必要

很多人都觉得房子是自己家的,也已经住几十年了,街坊邻居都认识,房产证上的名字无所谓,反正也没人来抢。尤其是老一辈留下的房子,自己也住了几十年,觉得没必要走那些繁琐的流程。

2.是很多人怕麻烦

办过户要跑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等,还得准备一堆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等,现在年轻人大多怕麻烦,一想起来要准备这么多东西就麻了。

如果家里人口多,比如有一些兄弟姐妹啥的,过户还得所有人到场签字,要是万一有人在外地甚至国外,把人都聚一起就更加困难,时间一久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3.是很多人怕花钱

过户的时候涉及公证费、登记费,要是房子不符合 “满五唯一”的要求,还得交契税、个人所得税,这对很多打工族来说,其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虽然说这些费用很多都有减免政策,但普通人大多都对政策不了解,一听到要花钱,就想着能省则省,先拖着再说了。

4.是怕引起矛盾

有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比如继子女、养子女等情况,一提到继承两个字,就很容易起争执。

所以很多人怕过户的时候扯出一些旧事,反而引起家人矛盾,干脆就拖着不办,想着等以后再说了。

很多人觉得房子反正是自己在住着,过没过户都不重要,实际上后期你可能会面临这些风险

第一个是万一后期遇到资金周转的难题,房子可能没法交易或者抵押。

就像小李遇到的这种情况,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后,房子暂时处于冻结的状态,你日常住着肯定没问题,但是如果是想卖、或者想抵押贷款等等,都必须得先办过户,万一遇到急用钱的情况,因为这些原因可能就会导致多花不少时间。

第二个是如果家庭成员关系比较复杂,时间拖的越久,反而越容易引起纠纷

老人刚去世时,家人可能因为伤心或顾念亲情没提房产的事,但时间一长,随着家庭关系的变化(比如再婚、生娃、拆迁等因素),很可能引发争执。

比如老人有三个子女,本来口头说好了房子给老大,结果几年后老二、老三反悔,这时候没办过户,举证都困难,最后闹到法院费时费力不说,反而可能成了糊涂官司。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家人一直住着不办过户行不行?原来有这些风险!

第三是万一遇到拆迁、或者老小区改造等情况,会有很多麻烦事

如果房子遇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回迁房的分配等等,都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要是没过户,拆迁办为了避免后期有人扯皮,很可能要求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少一个人都办不了。

万一有继承人联系不上或因为利益原因不配合,全家人都得跟着耗着,你说糟不糟心。

第四个则是时间拖的越久,需要的很多材料越难补齐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时间过得越久越难开,时间隔的越近越方便。

比如有些老人去世早,单位早就倒闭了,想补证明可能就得跑多个部门,甚至可能补都补不出来,最后导致过户手续卡壳。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样的呢?小编建议能早办就早办,过户这个事情拖不得

首先要确定继承人

很简单,先看老人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直接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办,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比如老人去世时配偶还在,那配偶、子女、老人的父母(如果还在世)都是享有优先继承权的。

第二个是提前准备好材料

主要包括这些,老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开的或派出所开的销户证明),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等(由派出所、单位或社区开具,证明继承人与去世人的关系)

第三步是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诉讼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争议,就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大家签字确认谁继承房子就ok了

如果亲属对房子的归属有争议,那就得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了,由法院依法来判决谁有继承权,然后拿着判决书也能办理过户。

最后就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了

带着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大概 10-30 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啦

其实,办理过户的流程虽然看起来繁琐,但只要咱们提前把材料准备齐全,一步步弄下来也并不难。

房子毕竟是大事,与其抱着先住着再说的心理,不如尽早把过户手续办清楚。

这样既能避免日后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能尽早明确房子的归属,自己住着也踏实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