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令人愤怒的案件正在网络上流传:一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性侵未成年,罪行成立,却没有被收监。
理由是——他“年纪太大”。消息一出,网友们炸开了锅:“七十岁就能免刑?性侵还能有退休待遇吗?”
这不是公众第一次对类似判决感到震惊。
因为在常识里,刑罚是用来对付犯罪的,不管你是二十岁还是八十岁,犯罪就该有代价。
而性侵这种对身体与尊严的严重侵犯,更是不可原谅——哪怕罪犯满头白发。
可现实中的法律运作,并不总是按照情绪和直觉来的。
秩序优先,而非绝对正义
法律的本质功能,是维护社会秩序。
秩序意味着规则的稳定可预测,制度的持续可执行,而不是在每一个案件中燃尽所有资源,追求“个案的极致公平”。
在秩序的逻辑下,法律不仅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还要考虑执行成本、社会资源、制度平衡等问题。
于是,对于七十岁以上的高龄罪犯,一些地区的法律会倾向于不直接收监,而是采取缓刑、居家监禁、社区矫正等替代性措施。
理由听上去很“理性”:
-高龄再犯率评估较低;- 监禁在改造和威慑方面的作用被认为有限;- 从人道主义角度,立法本身就对高龄罪犯设置了“特殊处理”条款。
换句话说,在制度的算盘里,这类案件的“秩序收益”不高,反而可能消耗大量资源——所以不收监被视作一种平衡。
但这种平衡,会割裂公众的信任
这种处理方式,从制度角度看是冷静的,但从公众感受看却是刺耳的。
–对受害人而言:性侵造成的身体和心理创伤,是终身的。年龄不能削弱加害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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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而言:这会传递一个危险信号——只要你活得够久,就能逃避牢狱之灾。- 对法律公信力而言:一旦公众觉得法律在为特定群体开口子,信任就会崩塌。
法律确实不能在每个案件里追求百分百的个体正义,但如果过度强调秩序而忽视个案的恶劣性质,法律本身的秩序基础也会被侵蚀。
因为法律的秩序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运算,它必须建立在公众对它的信任和尊重之上。
秩序与正义,并非只能二选一有人会说,这是法律的理性——资源有限,必须做出取舍。
但问题是,当“秩序的理性”变成公众眼中的“纵容恶行”,这种秩序本身就会动摇。
历史一次次证明,法治社会的稳定依赖于公众的认同感。如果多数人觉得法律在关键案件上“不公平”,他们会在心理上与法律疏远,这种疏远最终会破坏法律维持秩序的能力。
更现实的危险是,这种判决可能被有心人利用——如果形成“高龄护身符”的社会印象,不仅会损害受害者的尊严,也会鼓励潜在的模仿犯罪。
法律不仅要防止实际犯罪,更要避免制造错误的社会示范。
七十岁不是护身符,衰老不能洗白罪行
性侵,是赤裸裸的恶。年龄,可以让人需要更多照顾,但不能成为掩盖罪行的盾牌。
法律若在重大恶行面前失去锋芒,所谓的秩序,终有一天会被公众的愤怒和不信任撕裂。
我们需要的,不是对高龄罪犯的无条件宽容,而是在法律秩序与个体正义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既能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在重大恶性案件中让公众看到法律的立场:对严重侵犯他人尊严与安全的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