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完成税款缴纳,或是收到退还税款后,常常需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别担心,下面手把手教你如何便捷操作!👇
一、办理入口全汇总
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通过电子税务局这 3 个路径都能轻松进入办理界面:
1.菜单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快捷通道:在完成税费缴纳,看到缴款成功界面后,点击推荐业务【去办理】,就能直接跳转转开税收完税证明页面;
3.搜索查找: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相关关键字,快速定位开具功能。
进入开具界面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 或完税证明(文书式) ,不同类型的证明用途和开具方法略有差异,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二、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流程
完税证明(表格式)常用于单笔税款的证明,具体操作分三步:
(一)精准筛选凭证
选择查询方式,可按税(费)属期 或缴(退)款时间 ,确定查询日期起止。点击【展开】还能调出更多查询条件,帮你精准筛选出需要开具证明的凭证。

(二)按情况选择选项
1.电子税务局自缴自退:如果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缴纳税款,或收到国库退还税款后,需要转开税收完税证明,“是否代扣代缴、委托代征” 选择 ‘否’ ,“是否补打” 选择 ‘否’ ;
2.扣缴义务人代缴:当税款是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比如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需要换开正式完税证明时,“是否代扣代缴、委托代征” 选择 ‘是’ ,“是否补打” 选择 ‘否’ ,同时要填写好“扣缴人、委托方” 信息;
3.遗失补开:若已完税的税收完税证明遗失(《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补开证明,“是否补打” 选择 “是” 。
特别提醒:同一笔税费只能“换开” 或 “转开” 一次,完成 “换开” 或 “转开” 后,后续如需证明,就只能选择补开,即 “是否补打” 只能选 “是” 。
(三)完成开具与下载
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可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勾选需要的凭证,可选择直接开具,也能先预览再开具。开具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完税证明。
三、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指南
完税证明(文书式)适合对连续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汇总证明,但不能作为记账或抵扣凭证 ,开具步骤如下:
1.按税(费)属期 或缴(退)款时间 ,确定查询日期起止;
2.点击【展开】,选择开具类型为明细 或汇总 ;
3.点击【查询】,勾选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
4.选择直接开具或预览后开具,开具成功后,下载并打印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