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常思索,人类是在时间长河中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的祖先更聪慧能干,还是我们更胜一筹?这个问题很难一锤定音,但读读古人做过的这些事,也许能帮你下判断。古代的一大惊奇在于罗马的“小时”并非固定长度。因使用日晷计时,小时会随季节变化:冬季约45分钟,夏季约75分钟。以下还有更多匪夷所思的事实!创作整理不易,如果您喜欢这篇内容,就请关注、推荐加点赞吧!
1.古希腊人曾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德洛斯岛上生育或死亡。他们想让此岛保持“纯净”,作为神圣祭祀之地。
德洛斯(Delos)位于希腊米科诺斯岛附近,因是阿波罗的诞生地而闻名。自公元前6世纪起,雅典人多次对其进行“净化”。最早由僭主庇西特拉图下令,将岛上所有坟墓迁至邻岛。百年后,依据德尔斐神谕的类似指示,又一次迁坟,并规定岛上不得发生生育与死亡。
此举既为保持德洛斯的宗教“纯洁”,也为防止因继承而产生的领土主张,以维持其在商贸中的中立性。如今,这座面积仅约1.32平方英里(约3.42平方公里)的微小岛屿,常住人口仅14人,并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2.早年芬兰人用松鼠皮作货币,中国人用贝壳(海贝);盐、鲸齿、蜗牛等在造币前也曾充当“钱”。
在金属货币出现并普及之前,许多物品被用作交换媒介,称为“贝币”或“商品货币”。芬兰曾以红松鼠皮为币;加拿大则流行海狸皮。古罗马使用食盐;加州、安第斯与墨西哥的原住民使用蜗牛。中国自古重视宝贝(牛角螺壳),非洲多地也将其作为法定货币,直至19世纪仍然通行。北美一些部族也接受贝壳为支付手段。所罗门群岛部分地区至今仍在使用宝贝。在前西班牙殖民时期,可可豆也是货币。随着金属冶铸与金属价值上升,硬币被发明并被广泛接受。
3.在古罗马,平民有一种集体抗争方式,称为“平民撤离运动”(原文:Secession of the Plebeians):他们会集体撤出整座城市,让富人自谋生路。
这种类似总罢工的行动(拉丁语:secessio plebis)由自由身的罗马平民发起。他们大批离城,导致工人停工、商铺停业、交易停滞。上层因此无以为继,因为生产与供给掌握在平民手中。自公元前494年至公元前287年,至少发生过五次此类撤离。这种实力展示常迫使贵族让步。例如公元前494年那次撤离后,许多债务被减免,且首次为平民设立了“平民保民官”(Tribune of the Plebs)一职。
4.古代埃及人尝试把猎豹驯养为家宠;15世纪还将其训练用于狩猎。
古埃及人不仅将猎豹当作宠物,还与其合葬,认为猎豹能让亡灵更快抵达来世。至15世纪,人们发现“活用”猎豹比猎杀更有利,于是将其驯为随行猎手,成为富人消遣。由此,捕豹者、驯兽师与商贩大发其利。猎豹因此也被称作“猎豹”(hunting leopard,历史上对猎豹的一种称谓)。
5. 在夏威夷,妇女曾被禁止与男子同席,且不得触碰某些食物。直至1819年,卡美哈梅哈二世与女性同桌进餐,此俗方告终结。

古代夏威夷将一些珍稀或节庆食物限定为男性专享,女性出于宗教习俗需分席。1819年,卡美哈梅哈二世废除相关宗教禁忌,并以与女性共餐的象征性筵席宣告终结。这也成为今日著名“卢奥”(Luau)盛宴的开端。“Luau”最初指那次筵席上的一道菜:以鸡肉与芋头嫩叶烹制,并以椰奶焗烤。沿袭至今的卢奥宴包含芋泥(poi)、卡鲁瓦烤猪(Kalua pig)、洛米三文鱼(Lomi salmon)、opihi(贝类)等各式美食与啤酒,并以音乐与草裙舞(hula)助兴。
6.古代波斯人若在醉酒时作出决定,醒后必须复议;若在清醒时决定,醉后也要复议。两次一致,方算定案。
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记载,波斯人会在酒醒后重新审视醉时的决定。后世史家补充称,反之亦然:清醒时的决定,要在醉酒时再考虑一次;若两次判断一致,才予以采纳。拉丁语谚语 in vino veritas(“酒中有真理”)在波斯也有相应表达:饮酒可显露真心。或许波斯人相信,醉时复核能让人看见内心真实所欲,而清醒时更多受理智主导。研究也指出,将“热状态”(醉)与“冷状态”(醒)的抉择相较,前者的动机有时“惊人地清晰”。
7.古埃及的怀孕检测法:让女性对小麦与大麦排尿。大麦发芽判为男胎,小麦发芽判为女胎;皆不发芽则不孕。
约公元前1350年,埃及人以此法分辨怀孕与胎儿性别。或许听来荒诞,但现代实验曾部分验证其有效性:1963年的实验显示,这种小麦/大麦尿检在约70%的情况下可得出正确判断。16世纪的欧洲还有所谓“尿先知”,凭尿液的颜色与性状断定是否怀孕;也有人将尿与酒混合辨别。所幸现代妊娠试剂已取代这些方法。需要说明的是,古法并不可靠,仅具历史趣闻意义。
8.过去,接吻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方式。因不识字者众多,人们常以亲吻契约上的“X”处来完成确认。
在古代,接吻不仅是浪漫符号,也是尊敬与承诺的标志,可替代指纹或签名。我们今日用来代表“吻”的“X”,源于中世纪人们以吻封缄契约的做法。对“X”一吻,契约即视为认可并具法律效力。古罗马人达成协议后以吻示终,这也被视为“以吻为凭”(sealed with a kiss)这一表达的可能起源之一。
9.古代曾行“神判法”(trial by ordeal)。被告先啜饮圣水,再被投入水中:下沉则为清白(神明接纳),漂浮则为有罪(神明拒绝)。
据亨利·查尔斯·李1870年所编《迷信与强力》(Superstition and Force),古代有四种神明裁判,其中之一为“冷水神判”。被告拒不认罪时,原告可请求施行其一。冷水神判要求被告先饮圣水,再被投入水池以验明清白:若下沉,象征神明接纳、无罪;若漂浮,则被视为有罪、遭神明拒绝。有记录称,即便下沉,多会被及时救起。其余三种为:“烙铁神判”(徒步持烫铁行走九英尺),“热水神判”(从沸水中取出烫石),以及仅适用于受指控的神职人员的“圣饼神判”(trial by host):司祭吞咽干面包与奶酪,并祈求上帝若其有罪便令其噎住,无罪则保其平安。
10.古代医者用“电疗”缓解偏头痛等神经疾患:将会放电的电鳐按在患者头上。
在柏拉图《美诺篇》中,美诺指责苏格拉底像“电击”对话者一般使其恍惚。罗马医师斯克里博尼乌斯·拉古斯在公元46年的《药方集》(Compositiones Medicae)中记载,以电鳐治疗痛风与头痛的做法。他写道:“要迅速且持久地去除久治不愈的头痛,可将一条活的黑色电鳐置于痛处,直至疼痛消失、患处麻木。”古希腊与罗马对“大西洋电鳐”(学名:Torpedo nobiliana)的放电有测量,电压可达约220伏。电鳐(electric ray)之名源自拉丁语 torpere,意为“麻痹、僵直”。它们通常不以放电击晕或猎杀猎物,除非受到威胁,例如被人踩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