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电动车正规化管理后,全国多地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车上路均作出明确要求,车辆只有办理登记手续、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合法上路行驶。近期,全国多地交管部门陆续发布通告,明确将在8月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其中有3类电动车是整治重点,一旦发现除了罚款还会被扣车,车主要注意。

8月起上路将被查扣的3种电动车

1、未准时完成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

此前,四川仁寿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明确在2025年7月31日前,为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在车管所登记上路的电动二、三轮车(非标电动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并发放全省统一样式的临时备案标识。

大家需要注意,悬挂当地此前发放黄底黑字、绿底白字防盗备案号牌的相关车辆,也需要在期间内重新完成备案。对于完成临时备案、悬挂全省统一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当地设置截止于2028年7月31日。如果车主没有在7月底之前完成备案登记、获取有效号牌,8月1日开始车辆不能正常上路行驶,否则将被交管部门处罚。

2、无牌无证或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

近日,陕西神木发布《关于全市暑期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为遏制当地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类车辆出现的不同种类交通违法乱象,即日起至8月底将在城区及各镇街道路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旦查处相关车辆有不戴头盔、违反交规等行为,将进行对应处罚。

电动车有新政策!2025年8月已经执行,这3种电动车禁止上路,处罚明确了

此外,当地交管部门更是将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列为整治首位。车主需要注意,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均需要在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悬挂有效非机动车或机动车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此外,驾驶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车也需要持有对应摩托车驾驶证,否则涉及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罚款、扣车,或并处拘留等处罚。 

3、过渡期已经结束的非标电动车

日前,云南鲁甸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对超标(含报废)电动自行车注销的通告》,表示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26条第3款规定,交管部门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电动车所发放的过渡期号牌,有效期不超过4年,过渡期到期后车辆实施报废处理。

当地交管部门明确,该地为悬挂“白底红字”非标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已经到期,相关车辆和使用满10年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需要在2025年8月27日前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如果超期未办理,当地交管部门将直接强制注销。

 在通告发布后,驾驶以上车辆继续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19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车主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收缴报废。 

综上所述,从8月份开始,全国多地交管部门都将针对电动车进行查处行动,如果查处到未准时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无牌无证或违反交规的电动车、过渡期结束达到报废标准的非标电动车,以上3类电动车车主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而且车辆也极有可能被扣甚至强制销毁,大家需要注意。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