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第九章陈祖培对抗篡改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文件十三例之一
目录
第一节 篡改世界卫生组织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
第二节 陈祖培第二次篡改世界卫生组织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
第三节 篡改世界卫生组织全民补碘的原意
第四节 隐瞒世界卫生组织成年人碘摄入量标准
第五节 制定高碘区标准,公开对抗世界卫生组织碘过量的标准
第一节 篡改世界卫生组织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
一、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是“50—1000微克/天”
由于全世界最先开始用碘盐补碘的国家绝大部分都是发达国家,他们基本都是用碘化钾补碘,因此制定的碘摄入量范围都是基于碘含量补碘的数量。
【论文题目】《甲亢病人应禁食海产品 与“大脖子”相反要低碘》
【作者】解放军第307医院教授 邢家骝
【证据来源】光明日报2009-05-18
【摘要】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12岁以下儿童每日碘摄入量为50—120微克,12岁以上为150微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200微克。正常健康成人每日碘摄入量50—1000微克为安全范围。”
【证据图片】
二、陈祖培也承认这个数值
【论文题目】《碘缺乏病的研究现状和对全民食盐加碘的认识》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盐政网
【摘要】
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50——1000μg/天
【证据图片】
【说明】
由上述证据可知,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是50—1000μg/天,最低50μg/天也是在安全范围之内的,这个结论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
但上述标准是以碘化钾为补碘剂的标准,由于碘酸钾的毒性大于碘化钾,因此碘摄入的上限要明显低于1000μg/天
三、陈祖培第一次篡改碘安全摄入量
上述标准把碘摄入量50μg/天也列为安全范围之内,可是由于强制全民补碘中国人的碘摄入量远远大于这个数,会造成老百姓认为补碘过量的问题,因此陈祖培把这个标准的50μg/天神出鬼没地改为100μg/天,从而掩盖一部分补碘过量问题。
证据1、
【论文题目】《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值得严肃关注的一些问题》
【作者】 陈祖培 阎玉芹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惜杂志1997年第12卷第5期
【摘要】
陈祖培说“补碘后人群的尿碘以什么水平为宜? 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很大,即100~1000μg/d。”
【证据图片】
证据2
【论文题目】《碘对大鼠甲状腺钠碘转运体mRNA表达及甲状腺功能的影响》
【作者】聂秀玲;阎玉芹;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06年第02期
【摘要】
陈祖培说“一般认为摄入量在100~1000μg/d之间是安全的”
【证据图片】
第二节 陈祖培第二次篡改世界卫生组织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
由于陈祖培把碘摄入的安全量改为100~1000μg/d后,只能掩盖一少部分补碘过量问题。但更改后国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因此又把碘摄入的安全量改为150~1000μg/d。这样可以扩大掩盖补碘过量的问题。证据如下:
证据1: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科研进展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1998年7月第17卷第4期
【摘要】
陈祖培说“碘摄人量的安全范围很大。即150~1000μg/d,但适宜范围为:150~500μg/d”

【证据图片】
证据2:
【论文题目】《碘的膳食参考摄入量》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2005年4月第21卷第2期
【摘要】
陈祖培说“碘摄入量安全范围(成人): 150一l000μg/d
证据3: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的历史现状与挑战》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国营养学会第九次全国营养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汇编》2004.10.10
【摘要】
“适宜的碘营养水平:根据WHO/UNICEF/ICCIDD和中国营养学会对不同人群推荐的碘摄入量,以及1995年实施全民食盐加碘以来的经验,人群适宜碘营养水平可考虑为:
(1) 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 150一l000μg/天;
(2) 推荐的碘摄入量150—300μg/天;
【证据图片】
第三节 篡改世界卫生组织全民补碘的原意
【论文题目】《为什么要搞全民食盐加碘》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人民政协报》2022年8月7日第B03版
【摘要】
碘营养正常地区的人群服用碘盐以后 也是安全的。国际控制IDD理事会在它的声明中强调:“碘盐中的碘量对于碘摄入量已经充足的人群来讲,不会带来医学上的麻烦。我们推荐:所有缺碘国家都要实施全民食盐加碘。”联 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在1994年的声明中指出:“全民食盐加碘是消除IDD的主要公共卫生手段。”“对全球处于IDD危害和缺碘状态的15亿多人口来讲‚他们从全民食盐加碘中所带来的益处,与少数人因摄碘过多而造成的危险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证据图片】
评论:
1、在全世界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是错误的
全世界只有冰岛一个国家不存在碘缺乏病病例,其他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碘缺乏病病例。但各国的地理环境不同,生活水平不同,碘缺乏病患者数量不同,碘缺乏程度不同,都应该区别对待。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要求全世界“一刀切”,,要求“所有缺碘国家都要实施全民食盐加碘”,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就是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民补碘是指“病区范围内的全民”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强制全民补碘,明确的范围是“全世界的碘缺乏病病区的人口”。当时的全世界人口是56亿人口,全世界碘缺乏病病区人口是15.6亿,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民补碘是指15.6亿的病区人口。
3、美国把强制全民补碘的责任推给世界卫生组织
提出全世界全民补碘的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背后的美国政府,为了掩盖背后的目的,公开篡改世界卫生组织的原意,把强制全民补碘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国民,把全民补碘的责任推给世界卫生组织。
第四节 隐瞒世界卫生组织成年人碘摄入量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于2011年发布《饮用水水质准则》
【论文题目】《饮用水水质准则》
【作者】世界卫生组织
【证据来源】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准则》,
【摘要】
“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必须元素,估计成人膳食需要量为 80~150µg/d”
证据图片
【说明】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估计成人膳食需要量为 80~150µg/d”与陈祖培等人篡改的“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摄入量150-300微克/天”相违背,为了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真相不败露,陈祖培等人对世界卫生组织的这个标准拒不宣传,不执行。一直到现在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知道世界卫生组织有这个标准。
第五节 制定高碘区标准,公开对抗世界卫生组织碘过量的标准
中国无论在地域上还是在人口上都是全世界名列前茅的大国,由于国土辽阔,必然存在缺碘区,也存在高碘区,还存在大量的适碘区。这是必然的、正常的。
中国第一阶段的强制全民补碘是从1994年到2010年,在这长达16年的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全民补碘,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对所有人无差别的全天候的全部补碘。
陈祖培等专家们知道中国有高碘区,也知道补碘过量有害,因此在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文件里提到高碘区可以不补碘。但实际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时候并没考虑这个问题。实际是既没有高碘区的标准,也没有高碘区地点的通知,完全没有一点防范高碘区的人们被补碘过量的措施。
由于我们的反对,卫生部于2003年制定了高碘区的标准,规定儿童尿碘大于400微克/升,水碘大于150微克/升就定义为高碘区。
这个定义是明显是与世界卫生组织对抗的,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在2001年就把碘过量的标准定义在儿童尿碘超过300微克/升,但是我国的规定却是超过400微克/升才定义为高碘区,是明显错误的。可是这种错误的纠正却是13年后的2016年。所谓的修改也只是把高碘区的水碘标准由150微克/升改为100微克/升,高碘病区把儿童的尿碘由800微克/升改为300微克/升。
明知道错误,如此微微的改动却经历了漫长的13年。
2003年虽然定义了高碘区的标准,但一直没认真执行,一直到2010年高碘区食用无碘盐的比例才达到90%以上。
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维护全世界人民健康的唯一合法组织,在美国推行全世界强制全民补碘的过程中发表了很多正确的指示,但经常被陈祖培等人的抵制或篡改,其根本原因就是掩盖中国人被补碘过量,让中国人吃更多的碘酸钾。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北京 慕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