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合规问题为什么比国内电商的合规复杂很多,因为涉及货物的出口以及境外资金的收汇近些年,我们看到国家陆续推出了很多有关于跨境电商的海关以及税务政策,但是在实操中,叠加跨境电商特有的多店铺模式,落地非常难,仔细看看好像没有一个可以完全解决跨境多店铺合规问题。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关务、外汇、税务三个环节环环相扣,货物的合规出口是首要事项,一旦你的货物选择买单出口,你的资金基本不可能合规的通过货款的形式回到国内了,所以核心是我们货物选择如何报关出口,也就是选择何种通关模式,我们来看一下当下的各种通关模式,到底哪种适合跨境电商卖家以及存在哪些痛难点。

目前如果完全按照跨境电商的出口报关模式那可以选择的就是:

1039/9710/9810/9610/1210,我们分别看一下不同模式在实操中的运用难点:



1039

“市场采购”,针对的跨境电商群体非常有限,因为必须是在固定的集采区进行采购商品,所以对于大部分跨境电商而言,1039基本不可用。


9710

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适合于“阿里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等卖家而对于很多亚马逊以及其余平台卖家来说,我们做的是B2C业务,也不完全符合,该模式下也是需要备案网站信息以及订单信息


9810

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这种模式非常适合跨境卖家,因为我们很多卖家都是将货物存放于海外仓或者FBA仓储,但是实操中也存在很多难点: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聊聊9810监管方式出口在实际应用中的易难点

今天不一一列举,但是有些非常重要的点来看一下:

01
多店铺方式管理成本显著增加

对于跨境卖家来说,多店铺经营方式一直是大家通用的方法,大家觉得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风险太高,所以除了一些品牌卖家,基本上都是通过多店铺方式经营。如果每个店铺货物都通过9810方式出口报关,享受出口退免税,无疑管理成本一定会剧增,并且也会大额增加税务人员工作量。本身出口报关就会增加很多单证上以及退税上的工作,每个店铺再分别进行报关工作量一定会巨额增加。另外,如果不对应店铺主体分别报关,出口以及收入、费用等都合并在一个主体,在一个店铺主体确认收入,其余店铺主体产生的境外费用发票(亚马逊平台的各种费用发票,因为抬头都是对应店铺主体,和实际报关主体并不一致),税务是否认可存在疑问。(有些地方税务认可,但是前提是还原所有店铺的销售、回款、费用等数据,需要和各个地方税务局确认,但是当下面对数据推送,以及店铺遍布全国,通过9810汇总出口的可能性也没了。)

财务核算难度加大
02

电商核算本身就相对复杂,再加上具备跨境电商核算能力的财务又少之又少。通过9810出口货物,其实是做了全球零售,需要将境外所有的收入都确认在国内,境外发生的成本以及费用等都需要在国内确认,以及境内外库存的核算(从亚马逊的期初-入库-销售-退款-调拨-丢失-找到-移除-弃置等)都要核算清楚,对于很多财务来说难度大。

9810模式下,货物“一次出口、多次零散销售”,导致出口报关单与实际销售流水难以精准匹配。传统退税要求报关、销售、收汇等资料一一对应,而跨境电商零售的零散订单和动态价格调整(如平台佣金、尾程物流费等),使报关价与实际回款金额存在差异,增加了数据追溯和审核难度。

税务部门为防范风险,要求企业提供报关单、海外仓入库单、仓储合同、电商平台销售订单、境外物流凭证、外汇收款凭证等大量单证,并需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需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整理、匹配这些资料,对数字化管理和内部协同能力要求较高。

另外,店铺公司出口退税,出口预退税与最终销售数据之间的核算也需要非常准确清晰,财务的工作量和难度会增加很多,对于小卖家来说很难具备有此能力的财务,如果核算不清晰,可能存在潜在风险,而面对跨境电商海量的SKU去匹配出口数据,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

03

海外移除、弃置、丢失的商品

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文件并未对商品在海外发生的移除、弃置、丢失的产品明确回复是否依旧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但是移除、弃置、丢失却是每个做跨境电商的卖家一定会遇到的事情,如果正常享受退税,是否会存在潜在风险?

PS:对于低价处置的商品,如果有处置相关的凭证,应该可以正常享受退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强调的是销售,但是并未对销售价格做具体的规定。

对于仅退款的产品

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出口退税?

04

做跨境电商,有许多产品由于价值低以及二次上架难,一旦发生退款,很多商家会选择仅退款的方式,因为如果退回仓库,二次上架费用很高,并且退回的运费也很高,在这个方式下,该商品是否可以享受视同销售以及出口退税呢?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文件详细说明,如果正常退税是否会存在潜在风险?


05

平台佣金和广告费超过限额

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正常扣除

当下跨境电商货物出口模式痛难点分析(中)



9810出口方式需要将店铺收入、成本、费用均确认在国内公司,那对于平台佣金以及广告费用等超比例支出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佣金有5%限额扣除比例,对于广告费有15%限额扣除标准,超额部分均不得在当年扣除,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增,对于跨境平台佣金以及广告费限额是否同样适用呢?

手续费以及佣金:

基于以上一些问题,9810实际落地很难,据我们了解很多卖家尝试走9810模式,虽然有了离境即退税政策,但是退税一直因为各种问题被卡(税务/外汇等原因),所以卖家们一直没有选择该模式。更多难点可以参考我之前文章,在这里不一一例举。最近听说很多卖家开始布局9810模式出口货物,但是最好把相关问题和税务确认清楚,并且也期待如果未来9810是合规的毕必做模式,希望税务可以完善并且优化相关政策。


9610

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96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9610模式主要是解决直邮小包通关问题,在实操中我们看看有哪些难点:


01


货物采购零散,采购环节无法取得发票


小包采购往往量少且零散,以前很多都是一些无票采购,包括在1688采购、线下批发市场采购以及一些线下无票采购,采购不能取得发票,当下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增值税以及所得税政策并未完全落地,大家如果合规申报,没有发票,那所得税虚高,所以导致很多卖家索性委托货代买单出口,手续简单、通关快、费用低。

有资质的服务商少,报关流程

相对复杂、成本高

02

9610模式为什么相比于其它出口监管方式实行起来更难,主要是因为9610方式和快件报关方式一样,需要有非常严格的监管以及需要取的相关的资质。以下是我摘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4修正)》对于快件的相关运营人的管理资质要求,9610基本一致

而目前获得这些资质的企业非常有限,9610报关目前需要具备国际快递经营许可证(口岸限定)的报关代理企业配合,全中国目前预计只有531家完成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物流企业(报关代理)(广东143、浙江62、山东47、上海43、福建30、辽宁24、河南19、江苏17、重庆17、北京17、四川16、天津12、陕西9、湖南8、河北7、黑龙江7、内蒙古7、广西7、江西6、安徽6、云南6、湖北6、海南5、吉林3、甘肃3、新疆2、贵州1、宁夏1)。另外,9610现在并未实现全国一体化通关,不像0110等其余模式,可以属地报关,口岸放行。目前9610只可以口岸报关(因为需要在海关规定的监管场所),口岸放行。非口岸企业需通过属地转关模式出口,需将货物从属地运输到口岸,增加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例如,企业可能需额外支付白卡车运输费用,且货物在口岸等待查验和放行的时间较长。如果不通过转关模式,若企业在多个口岸出口,需在每个口岸注册备案,增加行政成本和管理负担。如果是异地报关,那么异地口岸数据如何传输到属地税务存在难度。

03
数据共享难并且税务合规风险高

如果9610想要完全合规,比如9610报关单模式,还需要有系统可以对接海关以及税务,进行清晰准确的传送订单、物流、支付信息,税务接受到数据后,从而享受出口退税或者免税,异地的报关数据想传输要所属地税务,需通过复杂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属地还原”,操作难度较大,也需要有较强能力的服务商进行数据对接。但是由于取得相关资质的服务商较少,并且需要对接以及传输的数据多,导致9610如果自主报关或者通过外综服代理报关相较于买单出口,肯定会增加成本,所以以前小包大部分选择买单出口,或者平台承担了发货责任,平台直接走9610,并不会申报商家的信息,9610这个模式其实已经跑了很久,我们日常看到的一些大的专线物流商以及一些全托管平台,他们将小包货物运到海外去基本都是通过9610的模式,只不过之前这种模式都只做了一半,只管货物顺利出去,但是税务如何申报并没有处理。

属地与口岸数据脱节:采用“口岸报关、口岸放行”模式时,属地商务、税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企业通关数据,可能导致合规隐患,如税务核查困难、数据统计不准确等。另外,无票免税政策落地难若企业未综试区注册,未在属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信息,可能无法享受“无票免税”政策,并且对于无票采购,核定征收“政策落地难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小包的出口合规难度极大,如果相关无票免税政策以及核定征收政策无法落地,以及对于9610的清单模式和报关单模式,税务一直都认可报关单模式,清单模式是否认可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9610小包模式走起来会异常艰难。

我曾在之前文章具体描述过9610模式的报关问题,可以具体参考:深度解析 | 跨境电商小包模式出口监管方式——9610/1210/快件报关


1210

1210模式,不做具体展开,因为1210需要租赁保税仓等,对于很多普通卖家来说很难实现

关于外汇:希望各个银行在收汇时不要拿传统的一般贸易0110模式要求大家报关数据与收汇金额完全匹配等,需要基于不同的模式审核不同的材料,因为确实在实操中遇到很多银行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导致外汇无法顺利收回,进一步导致退税困难。

◆  ◆  ◆  ◆  ◆  

总结:过去为什么很多卖家选择通过0110方式备货出口,也是基于0110的各种退税便捷以及时效性强。未来对于跨境电商来说,小包合规出口模式就是9610,备货模式可能是9810,但是在实操中都存在很多痛难点,还期待税务、海关以及外汇可以出台更多的政策进行完善和优化整个环节,解决以上难题,让大家能够低成本、高效的完成货物合规出口。

最后期待我们可以尽快的渡过这些焦虑的时刻,

未来真正实现全球合规大卖~

跨境财税有问题,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