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200字)
笔者因为年近七旬,所以在数年前开始重新整理自己一生所有三观与思想理论基础。结果是,几乎所有以前的思想行事基础全被推翻几无遗存。
一大发现是,一辈子步步为营,步步退守,用当时的社会标准,企图做个道德模范,做个积极向上有利于社会的好人,然而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一道道枷锁不停的被打开,似乎所有的思想枷锁都是无意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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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大的牢笼就是人的思维,最大的枷锁就是人的执念
人类思维的局限构成了世界上最坚固的牢笼,而执念则是束缚我们自由的锁链。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未能跳出自我设限的圈子。他们的日常不过是昨日的重复,无形中将自己囚禁。真正的束缚并非外在的方法或技巧,而是我们内心深处不愿面对的恐惧,如自卑、敏感。我们害怕成为焦点,害怕陌生环境,害怕改变,总是沉浸在熟悉的安全区域内。他人的一言一行,就能轻易搅动我们的情绪,让我们的内心波涛汹涌,缺乏必要的心理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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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哥们王东岳的说法,一切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轴和一定环境下的特定存在,世上本无永恒的真理。即各领风骚数百年的概念。一切科学定理公式也是一样,绝无恒定的。所有定律都是在等待被推翻的那一天存在。
既然我们迷信了四百年的科学都是那样的多变,那还有什么是不变的呢?赫拉克利特名言:“你永远不可能双脚同时踏入一条河流就是这个道理”。
前几天因为某事与朋友聊天,说着说着朋友就有些恼怒,认为我有些违反人类准则与中国道德规范的思想,认可在当前条件下中国可以为了生存向外扩张,变相的发展殖民地消费倾销场,说我是战狼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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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我还不算战狼,也反对无条件下盲目自大的战狼,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而存在的。漂亮国算不算战狼,绝对第一战狼了,那人家有资格,我们以前没资格,现在有一定资格了,或者说即便没资格人家也要逼你作战狼,因为谁叫你不声不响的稀里糊涂的成了世界老二,老大自然不愿意了。
我们根本无意与世界为敌,但是人家同盟国阵营已经形成你只能算轴心国了。我说我国国民的生存法则永远高于任何道德标准与国际法则,一个超级工业化强国要生存就要卖东西出去,你抵制反倾销就是与我为敌,没法没有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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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产能过剩只能外销解决,我们每年1223万大学毕业生(明年就是1500万)要工作要生存。再不能继续内卷了,卷的无数商业倒闭,卷的五星级酒店搞夜市,卷的事业编紧缩,国企裁员,还能有什么花招呢?无他,外扩!
几千年来中国文化素有内敛谦虚,宽容有礼之说,一遇战争就会有大批朝臣死谏活谏,无论该不该打都会说隐忍为上,和亲,赔款,割地那是常态。死谏活谏的还都是名臣忠臣你让皇上怎么办?穷兵黩武是现成的词根本不用多说,唐太宗,汉武帝,明成祖都是典型,唯有清代皇上没人骂,因为人家是马上民族,开边守土是正常路数,不归汉族那一套自带的枷锁管,好在我们继承了大清打下来的九百六十万江山,无论是人家怎样违反道德打下来的毕竟我们留住了,你再扩就是违规。高丽,琉球,安南等等等等我们都不要了,谁让我们需要有大国风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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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奇怪的是所有开边扩土之将都没好下场,或者历史忘记了,或者雪藏,或者无视,总之正史都会有意无意忽视这些人,,因为他们不符合传统文化的理论窠臼。近来左公在中宣部的指导下大火特火,所有被争议的事件似乎都不存在了。大家都没想到的是,广大民众如此欢欣跳跃拥护这样的民族英雄被推崇,被国家所认可。
一切都归于时代变了,中国变了!中国人可以在世界上有话语权了。
中国式的道德是什么东东呢?
易中天总结的:“问态度不问事实,问动机不问是非,问亲疏不问道理。”
为什么要避开事实谈动机呢?因为一旦能证明举报者(或者当事人)动机不纯,就能证明举报者(或者当事人)道德有问题,进而证明举报者的举报(或者当事人的行为)是错误的。除了追问动机,寻找对手的道德瑕疵向来是中国式竞争的不二法门。因此,总有人盯住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只要发现任何与道德相悖的现象,或者哪怕是捏造一些不道德的事实,都足以令对方声名狼藉,甚至“不战而屈人之兵”,达到兵家的至高境界。总而言之,只要能从道德上搞臭对方,就可以彻底打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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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从道德上先发制人,这在等级社会中是博弈的优势策略。传统中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所有的资源都是按照等级来分配。不同等级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平等可言。虽然有法律,但是法律对不同等级的公民也有不同的要求。“刑不上大夫”就是歧视性处罚的明证,而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不同等级之间唯一的共同约束就是“道德”。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哪怕是当朝皇帝,也不可能在道德上超越尧舜禹这样的圣明之主,因此,如果说等级社会有平等的话,那唯一的平等便是“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弃法律而用道德,这是中国长期徘徊在法治社会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政教分离的现代社会,法律成为维持社会运转的主要规则,而宗教则隐身其后成为补充规则。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现代社会的重大进步。因为法律显然比教条更具有可操作性,容易在技术上进行衡量,并且针对犯罪程度的轻重区别性惩罚。更重要的是,法律是立法机构对民意的表达,可以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使国家的治理具有合法性基础。而教条则容易变得空洞和僵化,并且难以真正反映民众的利益。
相对于有系统文本的教条,“道德”就显得更加空洞、任意,而以动机来揣测道德水平的做法基本上缺乏可证实性和可操作性。世界上只有“讲道德”和“不道德”的人,没有中间类型。因此,诉诸道德批判,试图以道德来替代法律法规,无疑是向现代文明的巨大倒退。
(本文引用了人大聂辉华教授文章:“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讲道德?”部分观点,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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