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自叙传”:索隐与考证的合流

除上述两派作者新说外,另有孔祥贤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提出的曹頫说、霍国玲等于 20 世纪 80 年代末提出的曹天祐说在研究思路上较为独特。

曹说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采用“ 隐真”手法撰写的小说,所隐之事为曹的人生经历和雍正 一朝的宫廷政治斗争。曹既是写书的“石头”,也是评点者“脂砚斋”,曹雪芹对小说进行“批阅增 删”。其外证主要为二敦等人的诗文中皆有曹的身影;内证主要为小说楔子和若干情节都暗示原 作者非曹雪芹。作者采用“幻身法”进行“ 隐真”:如宝玉、黛玉分别是曹肉体和真性的幻身,而贾雨 村、贾赦等又是雍正的幻身。作者判定幻身的根据是通过各种小说情节或典故的层层转换。如第一 回中贾雨村有中秋赏月诗,《东华录》记载雍正之母梦月诞子,因此二者便产生了联系。此说对小说 情节的索隐也多类于此。⑥  


① 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 年,第 1008 页。

② 参看陈洪:《说说“ 红学”的一笔糊涂账》,王建华主编《风则江大讲堂》第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年。

③ 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第 77~80 页。

④ 李剑国:《古稗斗筲录—— 李剑国自选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 77 页。

⑤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年,第 3 页。

⑥ 孔祥贤:《〈红楼梦〉的破译》。

曹天祐说认为曹颙的遗腹子曹天祐①  创作了《红楼梦》,目的是为自己及所爱女子竺香玉立传,隐写雍 正一朝的历史和两人合谋害死雍正的全过程。此说认为小说隐写历史的根据是:脂批视《红楼梦》为“野史”、 称曹天祐为“史公”;小说曾名《风月宝鉴》,曹天祐和脂砚斋都提示读者要“反照”小说;戚蓼生序的提示;宁国 府的建筑与祭祖方式与清宫相同等。此说运用“分身法”、“合身法”等方法,推断甄、贾宝玉,贾琏,秦钟等隐指 曹天祐,而贾敬、贾珍、贾蓉、贾瑞、贾雨村等隐指雍正,林黛玉、晴雯、妙玉等则隐指竺香玉。贾宝玉的原型也 不止一人,“作者在他身上既写了作者本人,又夹写了香玉,偶尔还承担着雍正的部分角色”②  。

此二说在对小说性质的判断及具体研究方法上符合索隐派特征,如认为小说影射历史政治事 件,使用分身、合身法等。但又呈现出考证派的思维特征:认为小说作者是曹氏族人,且影射之事件 与作者有密切关系。因此小说在具有影射性的基础上又兼具了自传性。正如陈维昭所云:“此前的 《红楼梦》索隐都反对’ 自传说 ’,即认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其本事的当事人,只有这样才能对顺治 朝或康熙朝的政治进行索解。霍著充分利用’ 自传说 ’,利用胡适以来红学界对于曹雪芹身世与家世 的研究成果,把曹雪芹的身世与家世作为《红楼梦》的本事。”③ 本文第二部分所列举的索隐派作者 新说也几乎都具有兼顾影射性与自传性的色彩,其中冒襄说更是影射色彩甚微。当前索隐派作者研 究大量使用向来作为考证派重要文献的“脂批”,正是因为脂砚斋对于作者生活“事皆亲历”的实录 口吻符合索隐派的“ 自传说”转向④。索隐派对脂砚斋的身份也作出了新的定义:有人提出脂砚斋与 正统红学中的北京曹雪芹没有关系,而是新作者的身边人,脂批指向的是新作者的事迹。如洪昇说 认为脂砚斋是洪昇的妻子黄蕙⑤, 李渔说则认为是高景芳之夫张宗仁;有人则提出脂砚斋就是新作 者本人,曹雪芹是其化名,墨香说、施廷龙之妻说皆持此观点。可以说,当前索隐派出现了向考证派 靠拢的迹象,同时又在研究方法上对考证派有着渗透。

综上,当前的考证派和索隐派,大都将《红楼梦》作为作者的“ 自传”来看待。只不过考证派认为 小说是作者家庭生活的记录,而索隐派则认为其中还包含作者参与历史政治斗争的内容。本来,小说的虚构性是其基本的文学特征之一。金圣叹指出小说有“ 因文生事”的虚构性特点,作者有“ 临文 动心”的创作心理,未必需要事皆亲历。⑥  韦勒克也认为:“也有另一种相反的观点使我们以错误的 方式严肃对待小说,即把小说当成文献或个人档案,或由于小说的真真假假的效果或它有时的自我 宣称,使我们把它当成某人的自白,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当成某种生活及其时代的历史。”⑦ 但《红楼梦》的作者研究正如韦勒克所批评的那样——过分强调了小说的“实录”色彩而忽略了作者的艺术虚构与创造,拼命地“ 以子证史”。他们似乎忘记了俞平伯于 1925 年便提出的应从“ 自叙传的文 学”与“历史的小说”而非“ 自叙传”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红楼梦》的观点。⑧ 


① 此说认为曹天祐就是曹雪芹,“只不过填进家谱中的’ 曹天祐 ’,是他出世时祖母和母亲给取的名字,而曹雪芹则是 作者落魄后自己取的名字罢了。”霍国玲等:《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中国文学出版社,1995 年,第 109 页。但关于曹天 祐是否即曹雪芹,学术界存在争论,见冯其庸:《曹雪芹家世新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第 139~141、191~192 页。故暂 列此说为作者新说。

② 霍国玲等:《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第 13 页。

③ 陈维昭:《红学通史》(下),第 599 页。

④ 早期索隐派则对脂批持否定态度 。如潘重规云:“《红楼梦》本书,另有隐名的原作者;曹雪芹只是增删补订的执笔 人。脂砚斋在评语中一律都称之为作者,这便是曹雪芹变成为《红楼梦》作者的由来。’永忠、明义的诗 ’和’ 许多曹雪芹是作 者的记录 ’,都是受脂评影响而产生的。”潘重规:《红学六十年》,文史哲出版社,1974 年,第 92 页。

⑤ 土默热:《脂砚斋原型黄兰次索隐》,《土默热红学》。

⑥ 陈洪:《中国小说理论史》(修订本),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第 150~159 页。

⑦[美]勒内·韦勒克等:《文学理论》(新修订版),刘象愚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 年,第 206 页。

⑧ 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俞平伯讲〈红楼梦〉》,凤凰出版社,2011 年,第 163 页。

四 “ 阐释之循环”:超越“偏枯”的诠释

狄尔泰对“ 阐释循环”的定义是:“整个句子应当根据个别的词及其组合来理解,而充分理解个 别部分又必须以对整体的理解为前提。”① 也就是说,在诠释文本时,对具体字句与主旨的理解应相 互辅助,正如钱钟书所云:“积小以明大,而又举大以贯小;推末以至本,而又探本以穷末;交互往复, 庶几乎义解圆足而免于偏枯,所谓’ 阐释之循环 ’者是矣。”② 钱氏对从单方面出发的诠释,无论是由 “ 文”通“志”的乾嘉朴学还是由“志”通“文”的汉儒解经,都予以了否定。而当前的红楼梦作者研究,无论是考证还是索隐,都不免限于这种单方面的,特别是由“ 志”通“文”式的诠释—— 即预先设定 《红楼梦》的主旨和写作方式,再对相关文献及小说文本进行诠释。这种诠释方式往往导致对同一文 本的理解大相径庭。这在《〈红楼梦〉新证》中已有所反映,如《新证》预设了曹、贾间的对应关系,认为 曹是贾政的原型,曹既是曹寅过继而来,那么贾政也必然是贾母过继之子。因此《新证》对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后贾母训斥贾政的一番话有了“全新”的理解:“这一段有声有色、活灵活现的公案, 雪芹乃是照字直录的。往常看起来,只见贾母疼宝玉,护庇着不许人管教而已……但如今知道了贾 政是过继的儿子以后,则上面一场对话,字里行间,是隐含着多少的关系与事故啊!”③ 这一问题在 当前的作者研究中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对第一回几条脂批的诠释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 。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若云雪芹批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 如此者不少 。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④

崔淼‖ 近三十年(1989-2019)《红楼梦》作者新说述评(下)

持曹雪芹作者说的研究者⑤ 认为,“ 旧有”的“有”,“哭成”“未成”的“成”,“撰此书”的“撰”等字皆是  “ 写作”之义;而持“原作者”说的研究者⑥  则认为“有”是“藏有”之义,“成”乃“批阅增删”之义,“撰” 的对象乃“诗词”而非小说文本。对“一篇楔子又系谁撰”数语是否能证明作者为雪芹,双方的理解也  截然相反。此外,小说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侧有脂批“’ 后 ’字何不直用’ 西 ’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 西 ’字”⑦, 不同的研究者也都把这个“西”字与自己推断的作者相联系⑧。这些争论的  出现不能不说与由“志”通“文”的诠释方式有很大关系。

 ① 王岳川:《现象学与解释学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年,第 194~195 页。

② 钱钟书:《管锥编》一,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16 年,第 281 页。

③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译林出版社,2012 年,第 58 页。

④ 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第 85、94 页。

⑤ 如戴不凡、赵国栋、傅波、钟长山、沈新林、黄一农等。

⑥ 如范乡之、朱洪、冯其庸、蔡义江、樊志斌、杜志军等。

⑦ 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第 107 页。

⑧ 戴不凡认为西字指曹寅家中的“ 西堂”及其别号“ 西堂扫花行者”,见戴不凡:《石兄和曹雪芹——〈揭开红楼梦作者 之谜〉第二篇》,第 25 页 。张放认为指墨香父亲的“ 西园”,见张放:《假作真时真亦假——〈红楼梦〉作者考辨》,第 52 页 。土 默热认为指洪昇故乡西溪,见土默热:《土默热红学》,第 331 页。朱江兵认为指张宗仁父祖皆归葬南京西边的陕西,见朱江 兵:《红颜红雪红楼——〈红楼梦〉的演变(连载之二)》,第 20 页。

这些诠释由于未能形成“ 阐释之循环”而显得“偏枯”,但作为“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研究 乃至于其过程中产生的争论仍具有价值。索隐派作者研究虽然在方法上多不被学术界所认可,但研 究中搜集的大量历史材料可以让人们了解更多与《红楼梦》有关的信息。① 而考证派中否定曹雪芹 作者地位的观点虽不易为人们所接受,但因其需要否定指向曹雪芹著书的相关文献(如脂本、《绿烟琐窗集》《春柳堂诗稿》《枣窗闲笔》等)的真实性,使人们加深了对文献问题的思考。如对脂本的质疑 促使人们反思脂批在作者研究乃至《红楼梦》研究中所处的绝对主导地位。如果脂本确属伪造,那么 脂批在文本诠释上对读者就是一种有意识的“ 引导”。而即使脂本真是乾隆年间的“文物”,脂砚斋、 畸笏叟等就一定如批语所显示的那样,是曹雪芹生活的亲历者吗?即便如此,作为读者,他们也不过  同你我一样,只是小说文本的诠释者之一。“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但即使是再高明的 “ 笺”,对“作品意图”也只是一种推测,若据此便认定《红楼梦》作者将家事与小说内容一一对应,正如艾柯所言:“经验作者的私人生活在某个程度上说比其作品本文更难以追寻。”②  也就是说,摆脱 机械的“ 自叙传”说,并不一定要以脂本的证伪为前提,进而废除曹雪芹的作者地位。此外,即便脂本 早出, 程本就毫无价值了吗?方广锠曾提出敦煌遗书“废弃说”③  , 钱钟书论版本亦云:“且本之’ 胜 ’ 否,依文义而不依字体。”④  皆不必盲从早出版本之意。再考虑到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多有在传播中逐 步完善的情况,程本自有其意义。而对《风月宝鉴》“原作者”的追寻,则引发人们对《红楼梦》中“两个世界”的关注。这一连串的思考,都和《红楼梦》作者的讨论有或深或浅的关系。

而对于作者研究中发现的丰富材料,若仅仅用来推断《红楼梦》的作者身份及其家世,未免有 些可惜;但如果用来一味比附小说内容,更不能说真正发挥了其价值。而如能不去盲目预设文本 之“ 志”,而是对这些材料与小说文本之间的“ 互文”关系加以发掘,找到作者身上的“ 文化血脉”, 对文本之“ 文”形成更准确的理解;同时,“ 或并须晓会作者立言之宗尚、当时流行之文风、以及修 词异宜之著述体裁,方概知全篇或全书之指归”⑤, 便可形成“ 免于偏枯”“ 义解圆足”的“ 阐释之循环”。如同样是“宝玉挨打”这一情节,陈洪先生将其放在白话小说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观照,指出其 与《金瓶梅》“李衙内挨打”一节高度相似。据此,则《红楼梦》的一些情节很可能出于对此前若干文 学作品的借鉴,若一一坐实为作者生活的实录,未免刻舟求剑。⑥ 又如,敦敏的《题芹圃画石》和雍 正的《朱批谕旨》通常只是被用来进行“ 曹学”研究,但陈先生据此看到了作者个性与小说中“ 顽 石”象征意义之间的关联,又进一步指出《红楼梦》中的关键词——“ 木石”的“碍语”性质,为曹雪 芹著《红楼梦》提供了新视角。⑦ 张培锋先生则通过对脂批中“悬崖撒手”一词佛学内蕴的解读,讨 论了宝玉是否出家的问题。⑧ 而如果按照考证派的旧思路,则势必要看看小说作者是否真做了和尚 ⑨ 。这些观点都从机械的“ 自叙传”说以外的角度肯定了曹雪芹的作者地位。如果《红楼梦》的作者 研究能够避免卡勒所说的“要想在此研究领域取得成功、要想出人头地,其首要条件是必须不断创新,不断标新立异”① , 而采取上述态度与方法,则一定会为这部经典小说的诠释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续完)

① 欧阳健:《异质思维的硕果—— 析〈红楼梦〉作者顾景星考》,《明清小说研究》2016 年第 3 期。

② 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第 108 页。

③ 方广锠:《敦煌藏经洞封闭原因之我见》,《中国社会科学》1991 年第 5 期。

④ 钱钟书:《管锥编》(二),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16 年,第 630 页。

⑤ 钱钟书:《管锥编》(一),第 281 页。

⑥ 陈洪:《从’ 林下 ’进入文本深处——〈红楼梦〉的互文解读》,《文学与文化》2013 年第 3 期。

⑦ 陈洪:《〈红楼梦〉’木石 ’考论》,《文学与文化》2016 年第 3 期。

⑧ 张培锋:《贾宝玉出家了吗? 》,《今晚报》副刊,2018 年 6 月 29  日。

⑨ 有研究者便认为:“ 由此批语可知 80 回以后贾宝玉的结局是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而为僧了。’石头 ’曹硕的结局 当亦如是。”(鲁歌:《〈红楼梦〉原始作者是曹硕》,第 73 页)

① 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第 25 页。

(本文原刊于《文学与文化》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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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淼‖ 近三十年(1989-2019)《红楼梦》作者新说述评(上)

崔淼‖ 近三十年(1989-2019)《红楼梦》作者新说述评(中)

作者简介:崔淼(1988—),江苏省南京市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文学部(文学院)副教授,博士毕业于南开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为唐宋禅文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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