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
北宋黄庭坚曾说 “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 笔法探究是历代书家的不懈追求,祝允明也不例外。文嘉对祝允明 “法、意咸备” 的赞誉,体现了祝氏对前贤笔法、笔意的合理运用与传承,足见其学古之深。谢肇淛评价祝允明书法时称:
“国初能手多粘俗笔,如詹孟举、宋仲温、沈民则、刘廷美、李昌祺辈递相模仿,而气格愈下,自祝希哲、王履吉出,始存晋唐法度。” 沈德潜亦言:“枝山草书,人赏其豪纵,我爱其谨严,如太白古乐府,随意所之,无笔不入规矩。”
祝允明在品评前人书法时,对法度问题极为关注,对法度严谨的作品更是不吝溢美之词。
例如,在《跋米书天马赋》里,他写道:“此天马帖为梁溪钱氏世藏,其孙昌言出示,舒玩未终,第觉法度森出,与寻常之论大异,高阳冯几之口,不几于误人邪?” 宋代苏、黄、米的书风,虽以崇尚 “意” 趣为主,但并非毫无法度。常人观赏米芾书法,往往只留意其率真自然、潇洒不羁的外在形态,而容易忽视其中蕴含的内在法度。所以,祝允明特别点明米芾《天马赋》“法度森出”,并批评那些寻常观点有误人子弟之嫌。
又如在《跋赵书团扇赋》中,祝允明称:“子昂书团扇赋,近来顿见两本,此小字者先出,精微妙丽,所谓不能賛一辞。” 此处 “精微妙丽”,实则体现了用笔法度的严谨。赵孟頫书法以重 “古法”“古意” 为核心,晚明董其昌曾批评他 “虽己意亦不用矣,此必为宋人所诃,盖为法所转也。” 然而,祝允明却持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对赵孟頫书法极尽赞美之能事。
此外,在《题顾司封藏旧人画卷》中,祝允明还说:“旧人笔虽有高下,必走法度中,其下者凡耳。今人纵佳者,多以脱略法度,自为高沈,畦灭径指,作意外境,直愚!凡可也,愚不可也!” 尽管此语看似论画,但他对画中法度的重视,与论书观点一脉相承,可见祝允明对法度的重视贯穿于书画艺术的品评之中。
不过,祝允明在书法创作中强调法度,绝非意味着他会僵守法度,盲目照搬古人。在《跋东坡草书千文》中,他以精妙的比喻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北鄙之夫,居邻大阅之场,旬朔见大将军帅数百士入场校猎,数骑张弓发矢,驰马回旋,几匝鼓进而金退,顷刻而止曰,战陈如是已甚,则弯桑折柳效之,自以为不大相远。一旦此将军统十万众人出塞,横行匈奴,中鱼丽鹤列噏忽开阖变化,若神戈矛弓矢之具,击刺向背之法,与向来故步如不相关者。鄙夫见之,然后魄陨魂越,始知兵法乃如此。今之学坡书者,故未尝见其稿法,使观此帖,其陨越失措何可免也!”
祝允明以兵法喻书法,足见其智慧。掌握古法固然重要,但能否在实际创作中灵活运用,做到临阵制宜、心手相应,才是关键所在。
就祝允明自身的书法创作而言,他显然成功做到了这一点,也因此得到后人的高度认可。王世贞评价其书法:“晚节变化出入,不可端倪。” 莫云卿也赞誉道:“京兆此卷虽笔札草草,在有意无意,而章法结法,一波一磔皆成化境,自是我朝第一手耳。”
四在创作过程中崇尚主体情性的充分发挥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殿堂中,若要真正实现临阵制宜、随机应变,除了需具备娴熟的技巧,个人情性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不容小觑。事实上,抒写个人情性堪称书法艺术创作的核心旨趣之一,否则书家的创作便与匠人无异,缺失了艺术的灵魂。
祝允明在书法创作中对法度的重视与灵活运用,一方面是他主观上深入钻研古法后的理性呈现,另一方面也是对当时书坛不良趋向的有力反拨。彼时书坛,陈陈相因之风盛行,部分人不察书法本源,盲目强调创新。然而,祝允明并未因对法度的注重而忽视个人情性在创作中的关键作用。
从前文所引他在《跋赵(孟頫)书韩诗》中的论述,赞赵孟頫之作 “襟宇跌荡,情度浓至,脱去平常姿媚百倍”,便能看出他对主体情性的关注,而 “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句话,更是蕴含了对情性与法度关系的深刻思考。
祝允明在诸多对前人书法的评论中,亦常体现此观点。
如评《米拓兰亭》时,他说:“老米此本全不缚律,虽结体大小亦不合契,盖彼以胸中气韵,稍步骤乃祖而法之耳!” 此处的 “胸中气韵”,无疑是创作主体个人情性的另一种表述。又如在《跋张长史四诗帖》中,他写道:“余居都门,锦衣金仲信持此帖相示,因忆山谷云长史工肥,然濯烟、春草二帖,余皆见之,濯烟与此固多肥矣,若春草则纯于瘦,岂奇怪百出?肥瘦之评,尚未尽其神妙耶!东坡云:’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二语真得书家三昧!书法至得意处,墨龙飞舞,安得肥瘦拘之?拜观之余,聊识此,以致敬仰之私。”
“短长肥瘦” 作为书法外在形质的表现,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书家创作时的主观风格追求。
苏东坡此语,本是针对杜甫 “书贵瘦硬方通神” 这一片面观点有感而发,以赵飞燕与杨玉环作比,旨在说明评论书法神采意蕴不应仅以外在形质为标准,本质上强调了其书学的尚 “意” 主张。而东坡尚 “意” 的重要内涵,便是注重发挥书家主观情感的作用,这一点深得祝允明认同,故而他赞其 “真得书家三昧”。
祝氏进一步提到 “书法至得意处,墨龙飞舞”,实则描绘了将情性发挥到极致的书写状态。

不仅在书法领域,祝允明在文学创作方面也秉持相似理念。在《姜尚公自别余乐说》中,他论及 “情从事生,事有向背,而心有爱憎,繇是欣戚形焉,事表而情里也”;在《与谢元和论诗书》中又云:“大抵仆之性情,喜流动,便舒放,而恶慓捷,故所契于古者亦然。征自所得,亦有以验者。故得之汉魏如《络纬吟》、《庭中有高树》等数十篇而已。循是以观,则诗之本于情,岂不然哉?”
虽为论诗文,但与他的书论主张颇多一致,都将能否表现个人思想感情作为艺术创作的重要价值判断标准。
闲窗散笔、乘兴而为、抒情写心,是祝允明日常艺术创作的常见状态。如嘉靖四年(1525)所书《和陶饮酒诗册》中记载:“向得旧纸,久藏笥中,兴至则随意作数行,乃生平之戏耳!观者勿谓,老翁更多儿态也。” 前文也曾提及,祝允明从中年后草书作品渐多,且不少是酒后挥洒而成。
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随着人生心态转变,他借助草书这一最能畅情达意的书体,再借酒力一吐胸中郁郁不平之气,《明祝允明自书诗卷》尤为其草书成熟期之名作。
晚明莫云卿评价祝允明书法:“国朝如祝京兆希哲,师法极古,博习诸家,楷书骨不胜肉,行草应酬,纵横散乱,精而察之,时时失笔,当其合作,遒爽绝伦。”
莫云卿虽对祝氏一般应酬之作有所诟病,但不得不承认其 “合作” 时的高超水准。所谓 “合作”,简言之,即书家创作时主观情绪与客观条件达到相互契合的理想状态,正如唐人孙过庭在《书谱》中 “五合交臻,神融笔畅” 所论。
莫云卿所赞祝氏之 “合作”,自然也包含这一层意思。金陵友人顾璘称:“书法初见笔阵图,至孙过庭、姜白石尽矣,大抵拘则乏天趣,纵则无法度,加之矜持,又生俗气,不可观。须完字具于胸中,则下笔之际自然从容中道。今人惟祝枝山、文衡山得此法,知音者希也!” 作为祝、文二人挚友,顾璘的评论或许带有一定主观感情色彩,但他所指出的祝氏书法创作中下笔自然从容、法度与个性情趣完美融合这一重要特征,应是客观之论。
《祝允明闲居秋日诗卷》的情性放达、《明祝允明千字文卷》的逸态神闲都堪称书法史上的“合作”!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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