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征服者威廉大军渡海而来,以强力王权于英格兰建立崭新王国,其与北方的苏格兰于边境地带存在的摩擦就不曾停止。英格兰拥有更繁荣的城市和完善的制度,苏格兰则占据苦寒的北地,以不屈的骁勇同南方邻居对抗。两者间兵戈相见不可胜数,即使是相对和平的日子,边境依然充满猜忌与敌视,进而诞生专门以袭击对方边境为生的群体——边境掠夺者(border reivers)。
战火与饥饿:掠夺者的诞生
自诺曼征服之后,为了抵御来自边境的威胁,英苏两国都在鼓励边境地区的移民和开拓。随着时间推移,边境地带的人口逐渐增多,而两国彼此间的敌意又在不断加剧。十一到十二世纪期间,苏格兰和英格兰经常发生战争。在这些战争期间,边境地区人民的生活受到了双方军队的严重破坏。即使两国没有正式交战,局势依然紧张,两国或其中一国的王室权威往往很弱,尤其是在偏远地区。人类基本生存的困难和不确定性意味着小团体会以牺牲他者为代价获得必要的资源和安全,他们会试图以名义上的敌人为代价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这些敌人往往也只是为了生存。对孱弱或遥远的君主的忠诚以及对法律效力的依赖通常会使人们成为掠夺的目标,而不是带来任何安全感。再加上在不列颠北部盛行的平分遗产的继承制度。与长子继承制不同的是,这意味着父亲去世后,土地平均分配给所有儿子;这可能意味着继承的一代人没有足够的土地赖以生存,而那些无法依靠农业维持生存的子嗣很容易就成为掠夺者的一员。此外,边境地区大部分是山区或开阔的荒地,不适合耕种,但适合放牧。牲畜很容易被熟悉当地情况的骑兵偷袭和驱赶。偷袭者还可能抢走易于携带的家用物品或贵重物品,并劫持俘虏勒索赎金。于是,在边境地带诞生了越来越多以家族(或说氏族)为单位的掠夺者团体。
“掠夺”(Reive) 一词来源于苏格兰语,原 意是“窃牛”,即盗取英格兰北部边区居民的耕牛。13 世纪以后苏格兰与英格兰冲突加剧, “掠夺”逐渐专指英格兰与苏格兰边区抢劫、绑架和勒索他人的暴力活动。最早使用 “border reiver “这个组合词的似乎是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他在自己的选集《苏格兰边境的吟游诗人》中使用了这个词。 乔治-里德帕斯(George Ridpath,1716-1772 年)在其遗著《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边境史》(从最早的时代推断至两个王室的合并)(伦敦,1776 年)中没有提到 “边境流民”,只提到了土匪。
这些掠夺者平素以畜牧业为生,因为贫瘠的北部难以支撑起大规模的农业,而畜牧业在躲避战火时也更加灵活。一旦陷入贫困被逼无奈或者敌人有机可趁,他们便会骑上马化身残酷的轻骑掠夺者。罗斯主教莱斯利在他的著作中描述了16世纪掠夺者的生活:“因为在战争时期,他们很容易因敌人几乎每天的入侵而陷入极度贫困,所以在恢复和平后,他们完全不耕种自己的土地………(并且)……通过抢劫来谋生”。对于一些人来说,掠夺牛羊和其他任何可以运输的物品是唯一的生存之道,这已成为一种既定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职业,在边民中并不算作不光彩的事情。这种做法非常普遍,而且父子相传,它不仅限于最贫穷的人,贵族们也纵容甚至参与这种掠夺活动。 法律和秩序离他们很远,当他们之间发生争执时,他们往往不指望得到任何国家的保护,而是勇敢地对峙,一个人和他的同族对抗另一个人和他的同族。他们不受任何正义的约束,而是以一种野蛮的方式互相争斗和杀戮。他们聚在一起,形成了他们的氏族。他们称这种战斗为“世仇”。 这样一个无法无天的边境地区并非一无是处。两国发现拥有一支边境常备军作为抵御入侵者的第一线防御是有利的,因此鼓励他们可以拥有适当的武装。并在需要时提供土地和低廉的租金,以换取兵役。
轻装锐骑:掠夺者的装备与战法
掠夺者既有英格兰人,也有苏格兰人,他们不偏不倚地袭击边界两侧,只要被袭击者没有强大的保护者,也与自己的亲属没有关系。他们的活动范围虽然通常在边境一天的路程之内,但也扩展到了他们主要出没地的南北两侧。据记述,英格兰的袭击者曾袭击过爱丁堡的郊区,而苏格兰的袭击者则南至兰开夏郡和约克郡。主要的袭击季节是初冬季节,此时黑夜最长,牛马在夏季吃草后变得肥壮。参与突袭的人数从几十人到多达三千人不等。掠夺者往往轻装疾行,骑着适应当地丘陵沼泽地形,以耐力见长的矮种马,穿着镶有钢板的厚夹克与钢盔,以长矛和盾牌作为武器,有时也会使用长弓或轻弩,在后期还会装备手枪。
(掠夺者习惯穿着的皮甲)
他们成群结队地抢夺牲畜和货物,带着战利品原路返回。由于他们通常住在远离行军路线的地方,反击和报复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胆敢杀死或抓走他们的人,他就会惨遭报复,因为他或他的两三个亲人将性命不保。这些掠夺者在夜里成群结队地从自己的边境出发,穿过人迹罕至的小路和许多错综复杂的弯路。整个白天,他们都在之前潜伏过的地方养精蓄锐,直到天黑到达他们要去的地方。一旦他们抢到了战利品,他们就会在夜里穿过盲道,绕道回家。一个队长越是能在浓雾和黑暗中穿过荒凉的沙漠、弯道和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他的名声就越大,人们就会认为他是一个智勇兼备的可靠之人。 诸如查尔顿家族就是这样一个在英国边境一侧最大最有名的家族之一。查尔顿(Charlton) 意一为”自由农民”或自由城镇的农民。从这个名字中可以看出,即使是金雀花王朝严格的封建制度也没能征服这个家族。 传说到了要出去掠夺的时间,查尔顿家族的人都会聚集在贝灵汉姆附近的赫斯莱赛德庄园大厅。然后,女主人会用银托盘盛上马刺,向男人们发出信号:储藏室空空如也,该去找吃的了。

(英苏边境上的争议地带)
事实上,劫掠往往都有不成文的固定时间。在八月结束前,掠夺者们不会轻举妄 动,因为巡回法庭随时可能进行抓捕。一旦巡回审判过去,他们就会重操旧 业,除非在风暴和大雪导致他们无法在荒原上骑马的年份,否则每年的 最后几个月是他们最主要的偷盗时间,因为那时黑夜最长,他们的马吃得最多,骑得最好,牛最强壮,也跑得最远。 袭击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一般来说,目标的规模和实力将决定参与突袭的人数。突袭队的规模可以是十几个人在月光下迅速突袭,目标是洗劫 一个堡垒和掳走几头牲畜,也可以是2000多人的大规模袭击,在这种 情况下,袭击会持续两三天,可以抢走数百头牛羊。不难想象,这种袭 击会给一个城镇造成多大的损失。然而,即使如此两国的国王依然对此采取了暧昧而矛盾的态度。
利用与敌视:掠夺者与国家
对于边境长官来说,这些目无法纪的掠夺者无疑颇为可憎,无论来自哪里都深受憎恶。然而对于国王来说这些桀骜的边疆掠夺者却是削弱敌人和补充兵力的绝佳帮手。公元1249年,英苏两国达成了管理两国边境的条文《边境法》,其中详细规定了如何处置边疆袭击。根据其条款,边界两侧分为东、西、中三个地区,每个地区均由一位边境督察进行司法和军事管理。 但边境法维持和平的方法本质上是是鼓励袭击的。根据边境法,遭到袭击的人有权在六天内发起反袭击,甚至越过边境,收回自己的货物。 这种行为称之为”热袭”(hot trod),追讨者必须带着”猎犬和号角,嘶叫和呐喊”,大声喧哗,并用矛尖顶着一块燃烧的草皮,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以区别于秘密进行的非法袭击,任何遇到这种反袭击的人都必须骑马随行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否则将被视为与袭击者同谋。六天后的“冷袭”需要官方批准。英国西境副督察等官员的具体职责就是”跟随追讨人”。 边境督察的职责还包括尽可能维护正义和公平。各王国的边境督察会在指定时间沿边界举行会议,以解决边界另一方王国的人对自己一方人民提出的索赔。 这些场合叫做”休战日”,就像集市一样,有很多娱乐和社交活动。对于掠夺者来说,这是与被边界隔开的亲戚或朋友合法会面的机会。即使在这样的休战日,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
军区看守(以及碉堡看守等次要官员)很少能有效地维护法律。苏格兰看守本身通常也是边民,他们与掠夺者同流合污。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偏袒自己的亲属,这引起了其他苏格兰边境家族的嫉妒甚至仇恨。许多英格兰军官来自英格兰南部郡县,往往无法赢得当地招募的部下或当地居民的忠诚或尊重;而地方官员,例如曾担任中部军区看守达近35年之久的约翰福斯特爵士(Sir John Forster),他们的恶行与苏格兰最臭名昭著的官员一样闻名遐迩。
不难看出,双方的政府对这种边境的袭击仇杀采取一种默许乃至纵容的态度,只是为了避免事态发酵而进行了有限的管制,即使如此,过激的行为依然常有发生。而到了爱德华一世时期,意图彻底征服苏格兰的他无视原先的边境法限制,大举入侵,并在行军途中大肆劫掠屠戮以削弱苏格兰的战争潜力,这为他赢得了苏格兰之锤的称号,却没有带来真正的和平和稳定,因战争和屠杀而流离失所的苏格兰人要么加入了苏格兰贵族率领的反抗军,在班诺克本等战役中对英格兰发起血腥复仇,要么成为掠夺者的一员,对常年战争而混乱的边境展开无情蹂躏。爱德华一世在取得独立战争初步胜利之后便将边境法废止,单方面在边区接连设置代理指挥官(lieutenant)、和平守护(conservatorsof the truce)和看守长(warden)等官职,意图改革其中不符合英格兰利益的条文,加强英格兰对边区的控制。但此举严重侵害了苏格兰边民的权益。据记载《边境法》被废止后,苏格兰民众人身和财政安全无法获得保障,杰德堡的修道院院长曾抱怨一伙英格兰坎伯兰人偷走了他价值100英镑的牲畜,但他提交的请愿书却没有得到答复。苏格兰人布霍普的威廉( William ofBukhorp)被英格兰人杀害,凶手被爱德华一世赦免,理由是死者是“国王的敌人” (an enemy ofthe king) 。因此,面对英格兰在边区实行的高压管控的司法政策,苏格兰边境氏族便选择在战场上展开复仇,而这些血腥的报复铸就了更多的恶性循环,无论是哪个王国的边民都意识到单靠国王和法律无法保护自己,于是都拿起武器成为掠夺者的一员,以免自己成为被动的牺牲者。
边境掠夺者也会加入国王的军队以谋取财富和地位,这一现象在苏格兰表现更为明显。当罗伯特·布鲁斯和威廉·华莱士掀起对英格兰的反击时,这些原先只是边境酋长或小男爵的掠夺者领袖成为了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罗伯特·布鲁斯正是凭借“掠夺”在独立战争第二阶段中取胜。他趁爱德华一世去世后英格兰政局动荡之际,利用“掠夺”战术威胁英格兰北部郡区,迫使当地民众向苏格兰“进贡”,”1310- 1313 年间,(英格兰北部)东南地区的郡长估计他们在战争中的损失达到20000英镑”。约克和威斯特摩兰等郡因为拒不“进贡”,导致“牛和俘虏都被洗劫一空;阿普尔比与其他城镇一起被洗劫和烧毁”。1314年苏格兰在班诺克本(Battle of Bannockburn) 取得大捷,罗伯特·布鲁斯更是乘胜追击,将多个邻近村庄夷为平地。在这一过程中,掠夺者氏族的军队发挥了重要作用,艾略特、阿姆斯特朗、道格拉斯等边境贵族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崛起,因参与战争而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作为在战场上为王国和封君忠勇作战的奖励,从身为王室的布鲁斯家族到地方贵族道格拉斯家族,都对武装追随者给予了大量的赏赐。欧文氏族获得的阿伯丁德伦皇家森林的男爵领:卡卢瑟氏族获得的穆斯瓦尔德的男爵领:艾略特氏族迁居利德斯戴尔;科尔氏族立足罗克斯堡:莫法特氏族获得了韦斯特柯克和诺克,道格拉斯还赐予其格兰顿。此外,道格拉斯还授予了科尔氏族奥尔德顿本和费尔尼斯赫特的土地。这些原先的边境酋长一举成为王国内的强力贵族,接管了边境的控制权,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并在之后持续侵扰着英格兰的边境。
在英格兰,这些掠夺者没有取得对手中那般社会地位,但其狡猾和残忍依然博得国王的信任。掠夺者经常会为了避免被国王定罪而以服役补偿,这往往是为了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在弗洛登(Flodden)和索尔维莫斯(Solway Moss)战役中,作为征召兵作战的掠夺者发挥了重要作用。据说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在见到一名掠夺者(大胆的布克勒格the BoldBuccleugh)后说: “只要有一万名这样的人,詹姆斯六世就能撼动欧洲的任何王位。恼羞成怒的边境官员经常咒骂他们是“卑鄙的人”,倾向于野蛮和混乱,偶尔也会不无道理地称赞他们是优秀的士兵,能够驾驭马匹和马具,是军事人才,他们灵活、机智,时刻准备着投身于战争。
当伊丽莎白女王逝世,来自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登基加冕英格兰国王,这些游走于边疆灰色地带的战士们对于国王来说也失去了意义。为了确保两项王冠都戴得稳固,新王废除了原先对于边境的区划和边民的特殊待遇,并大力打击掠夺者。国家态度的扭转,再加上两国边境地带的开放,使得掠夺者失去了自己的生存空间,逐步没落。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移居了美国,以独特的氏族文化和坚韧的精神在美国留下了自己的烙印,那就又是另一段传奇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