唠嗑

2025-10-25 15:41

都说猫有九条命,可你是否想过,你家的猫,会不会正在悄悄“借”走你的命数?

《庄子》有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古人相信,世间万物,皆有灵性,与人的气运息息相关,尤其是那些朝夕相伴的生灵。

它们的一举一动,看似寻常,实则可能是一种预兆,一种关乎你家宅兴衰、福禄寿数的微妙暗示。

很多人养猫,只当它是个玩伴,殊不知,这小小的生灵,就像一面镜子,能照见一个家庭气场的流转,一个主人阳气的盛衰。

尤其当你步入晚年,身体的阳气本就如日薄西山,此时,猫的一些反常举动,就绝非偶然了。

你是否留心过,你家的猫,是否也出现过那些看似亲昵,实则暗藏玄机的行为?

平阳城里,赵怀安算得上是个有福气的人。

早年间靠着经营粮米铺子攒下了一份厚实的家业,两个儿子也都有出息,一个在京城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一个在本地打理着家族的生意,都已成家立业。到了花甲之年,赵怀安把铺子全权交给了小儿子赵明远,自己则在城南置办了一处三进的宅子,过上了含饴弄孙、莳花弄草的清闲日子。

赵怀安身子骨一向硬朗,每天清晨都会提着鸟笼去城墙根下走一圈,和一帮老伙计们扯扯闲篇,下午则在自家的院子里,摆弄他那些宝贝兰花。他总说,人活一世,图的就是个安稳顺遂,晚年能有这样的光景,是祖上积了德。

变故,是从那只猫的到来开始的。

那是一个初秋的午后,赵怀安正在给一盆名贵的“墨兰”浇水,忽然听到墙角传来一阵微弱的“喵呜”声。他循声找去,只见一只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小猫,正蜷缩在墙根下的草丛里,瑟瑟发抖。那猫儿的一双眼睛很是奇特,一只是澄澈的蓝色,另一只却是灿烂的金色,如同琉璃和琥珀镶嵌而成。

赵怀安活了大半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猫。看它可怜,他便动了恻隐之心,端了一小碟鱼干过去。小猫起初很警惕,但终究是饿极了,试探着吃了两口,便狼吞虎咽起来。

自此,这只白猫便在赵家住了下来。赵怀安给它取名“雪团”,孙子孙女们也喜欢得紧,时常围着它玩耍。雪团性子安静,不吵不闹,也不乱抓家里的器物,只是总喜欢静静地待在赵怀安身边。无论赵怀安是在书房看书,还是在院中品茶,雪团总会找一个离他最近的地方卧着,用那双异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起初,赵怀安觉得这猫通人性,懂得感恩,心中很是欢喜。可渐渐的,他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以往他一夜无梦,睡到天亮,可自从雪团来了之后,他开始频繁地做梦,梦里总是些光怪陆离的场景,有时是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黑路上,有时是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压着,喘不过气来。醒来后,总是浑身乏力,像是跟人打了一架似的,精神头一天不如一天。

“爹,您最近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小儿子赵明远是个孝顺孩子,每次来看望父亲,都察觉到了他的变化。

赵怀安摆摆手,总说是年纪大了,觉少了,没什么大碍。可他心里清楚,这不仅仅是年纪的问题。他感觉自己的精气神,像是在被什么东西一点点地抽走。以前他能一口气把院子里的花草全伺候一遍,现在浇几盆水就得歇上半天,喘气都费劲。

更让他心底发毛的是,他发现雪团有个奇怪的习惯。每当他午睡或者晚上就寝时,雪团从不睡在别处,总会悄无声息地跳上他的床,卧在他的枕头边上。有好几次,他半夜从噩梦中惊醒,一睁眼,就对上雪团那双在黑暗中泛着幽光的异色瞳孔,那眼神,不像是在看主人,倒像是在审视一件物品,冰冷而专注。

那眼神看得他后背直冒冷汗,一种莫名的寒意从脚底板升起,直冲天灵盖。他开始觉得,这只猫的到来,或许并不是什么福缘,而是一桩他看不透的因果。

赵怀安身体的衰败,连带着影响了他的心情。他变得易怒、多疑,时常为了一点小事就跟下人发脾气。院子里,他最珍爱的那盆“墨兰”,不知为何,叶子也开始一天天发黄、枯萎,最后竟毫无征兆地死了。

看着枯死的兰花,赵怀安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想起街坊间流传的一些说法,说家里的花草无故枯死,是宅子气运衰败的征兆,是替主人挡了灾。可这灾,又是从何而来?

恰在此时,他和隔壁的李老头因为院墙上爬藤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李老头是个孤寡户,为人有些刻薄,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李老头临走时,指着赵怀安的鼻子,撂下了一句狠话:“你别得意,早晚有你哭的时候!”

这句话,像一根刺,扎进了赵怀安心里。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珍爱的兰花也死了,这一切,会不会是李老头在背后搞鬼?他听说过一些乡野间的腌臜手段,什么扎小人、下咒语,虽然不信,但事到如今,也不得不往那方面想。

他开始整日里疑神疑鬼,觉得李老头看自己的眼神都带着怨毒。晚上睡觉,更是噩梦连连,梦见李老头变成了一个黑影,站在他床边,对着他吹冷气。

赵明远看父亲日渐憔悴,还总是念叨着隔壁李老头要害他,急得不行。请了城里最好的大夫来看,也只说是忧思过重,气血两亏,开了些补药,却不见丝毫好转。赵怀安的精神状态,反而越来越差了。

“爹,您别胡思乱想了,李大爷就是嘴碎点,哪会干那种事?要不,我陪您去城外的青云观散散心?听说那里的清风道长很有修为,或许能给您开解开解。”赵明远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寄希望于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赵怀安起初不肯,他自认是读过书的人,不信这些神神道道。可被噩梦和病痛折磨得久了,意志也渐渐松动。他想,去看看也无妨,万一真能找出个由头呢?

青云观坐落在城外半山腰,香火并不旺盛,甚至有些破败。赵怀安在儿子的搀扶下,一步步踏上石阶,只觉得心神不宁。

清风道长看起来比赵怀安还要年长几岁,须发皆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道袍,正在殿前扫着落叶。他不像那些故作高深的方士,反而像个邻家老翁,眼神平和而通透。

听完赵怀安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如何被李老头“暗算”的遭遇后,清风道长并未言语,只是递给他一杯清茶,茶水入口,一股清冽之气瞬间通达四肢百骸,让赵怀安烦躁的心绪平复了不少。

“赵居士,”清风道长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你觉得,是墙外的藤蔓,能勒死屋里的人;还是屋里的蛀虫,能蛀空房梁的根基?”

赵怀安一愣,没明白这话的意思。

道长笑了笑,继续说道:“外邪侵扰,固然可畏,但若非自身门户大开,蚊蝇又如何能入室?你只看到了邻里的口角之争,却没想过,让你心神不宁、阳气耗损的根源,或许就在你的家中,与你朝夕相伴。”

“在我家中?”赵怀安大惊失色,“道长的意思是,我家里有不干净的东西?”

“非也非也。”清风道长摆摆手,目光悠远地看着山下的平阳城,“万物皆有气场。有时候,并非是邪物作祟,而是一种气数的流转和生克的道理。老朽问你一句,在你身体感到不适之前,你家中,可曾添了什么活物?”

活物?

赵怀安脑中“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他想起了儿子给他买的画眉鸟,想起了孙女养的几条金鱼,可这些都是早就有的。唯一新来的……

他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那只雪白的身影,和那双一蓝一金的诡异眼眸。

是雪团!

赵怀安把收养白猫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道长,越说心里越是发凉。他把自己夜夜噩梦,精神萎靡,以及雪团总是卧在他枕边的细节,全都说了出来。

清风道长听完,捻着胡须,沉默了许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果然如此。问题不出在你的邻居身上,也不出在这只猫的善恶,而是出在了’气’上。”

“气?”赵怀安更糊涂了。

“人有阳气,猫属阴性。”道长解释道,“寻常的猫,阴阳调和,与人共处,倒也无妨。可你收养的这只,通体雪白,又生异瞳,是猫中极阴之相。此等灵物,对人的气场最为敏感。”

“它卧于你枕边,并非亲近,而是在汲取你睡眠时散出的阳气,以补自身阴性。这就像一株植物,被种在了另一棵大树的根上,它会不知不觉地吸走大树的养分。”

道长的话,如同一道惊雷,在赵怀安的脑中炸响。他想起无数个从噩梦中惊醒的夜晚,雪团那双冰冷的眼睛,想起自己日渐衰弱的身体,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攫住了他。

“那……那我该怎么办?”赵怀安的声音都在颤抖,“把它送走吗?”

“送走,只是断了源头,却未必能补回你已经泄掉的元气。”清风道长摇了摇头,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况且,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这种极阴之猫,一旦认主,便会与主人的气运纠缠在一起。它的一些行为,就不再是单纯的习性,而成了你运势的’晴雨表’。”

“赵居士,你仔细回想一下,”道长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严肃,“除了卧在你枕边,这只猫,最近是否还有其他让你觉得怪异,却又说不上来的举动?尤其是这三种,若是出现,那便不是小事了。那说明它不单单是在汲取你的阳气,而是在’偷’你的寿数,甚至会影响到你子孙的福泽!”

赵怀安浑身一震,如坠冰窟。

子孙福泽!这四个字,比说要他的命还让他害怕。他辛劳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儿孙能有个好前程吗?如果因为自己的一时心软,养了一只“偷寿”的猫,断送了家族的福运,那他真是万死莫赎!

他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得发不出一点声音。他努力地在大脑中搜索着雪团的一举一动。

它确实有些奇怪的举动。

比如,家里的鱼干、小灶上的肉,它从来不偷吃,唯独对他书房里用来研墨的水,情有独钟。有好几次,他都发现雪团在偷偷地舔舐砚台里剩下的墨水,那墨水是用松烟和名贵药材制的,难道……

还有,每当小儿子赵明远来看他,谈及生意上的事情时,雪团总会悄无声息地出现,蹲在门口,尾巴僵硬地竖直,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父子。一开始赵怀安没在意,现在想来,那眼神里似乎充满了警惕和……警告?

更诡异的是,前几天,他最疼爱的小孙子在院子里玩耍,不小心摔了一跤,磕破了膝盖,哇哇大哭。全家人都围上去哄,可雪团却远远地躲在假山后面,浑身的白毛都炸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那双异色的眼睛里,竟然流露出一种……类似“嫌弃”和“厌恶”的神情?

想到这里,赵怀的冷汗瞬间浸透了后背的衣衫。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细节,此刻在道长的话语点拨下,串联成了一条让他毛骨悚然的线索。

他猛地抬起头,嘴唇哆嗦着,看着清风道长,眼中充满了惊恐和哀求:“道长……道长救我!它……它好像真的有……”

清风道长看着他惊骇欲绝的模样,缓缓站起身,走到观前,望着远方的云海,声音变得异常沉重。

“万物生灵,其行有兆。猫之为物,尤善通灵,它的举动,往往映照着家宅的气运,主人的命数。”

“寻常人家,猫若有异,尚可破解。但你这只,非同一般,它若真有那三种偷换阳寿的举动,就意味着你的气数已经与它死死纠缠,如同藤缠树,根连根,寻常法子,已是无用。”

道长转过身,目光如炬,直直刺入赵怀安的内心深处,一字一顿地说道:

“贫道现在就告诉你,这第一种举动,名为’舔墨问寿’,舔的不是墨,而是你文运官禄的根基。”

“第二种,唤作’截路断财’,它挡的不是你儿子的路,而是你们赵家财路的延续。”

“至于这最凶险的第三种,也是最隐蔽、最容易被当成是猫儿嬉闹的一种……它直接关乎你的性命,以及你子孙血脉的兴衰!”

“这第三种举动,究竟是什么?它又预示着何等可怕的后果?而你,又该如何在这盘根错节的因果中,为自己和子孙,寻得一线生机?”

盲眼琴师的话语,像一把钥匙,插进了一扇秦秉忠从未想过的门里。他来不及细想,也顾不得周围惊愕的人群,只是本能地跟在了那根探路的竹杖后面,穿过嘈杂的街道,走进了一条僻静的、洒满槐花影子的小巷。

王富贵的怒吼和衙役的呵斥声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巷子里只有琴师不疾不徐的脚步声和竹杖点地的“笃笃”声。

“先生……”秦秉忠的气息还有些不稳,心中充满了无数的疑问。

琴师停下脚步,在一处石阶上坐下,将古琴横放在膝上,那双没有神采的眼睛,却仿佛能洞穿人心:“秦老先生,我刚才说,那让阎王爷都敬畏的人,身上具备的第二个特征,是一种世人最容易忽视的’付出’。你知道,是什么样的付出吗?”

他顿了顿,自问自答道:“不是付出金钱去烧香拜佛,以求心安;也不是付出劳力去建桥铺路,以求美名。而是,在自身难保、深陷泥潭之时,仍愿意倾尽所有,去为那些与你一样,甚至比你更无助的受害者,撑起一片天,点亮一盏灯。”

“王富贵用金钱权势封住了所有人的口,让你求告无门。你用自己的声望和血泪,在镇中心立起了那块鸣冤牌,这是你的’正气’,是第一步。可这还不够,那哭诉的众人,今日为你壮了声势,明日就可能被王富贵的银子和棍棒打散。人心是会动摇的,除非,你能给他们一些比希望更实在的东西。”

秦秉忠的心猛地一跳,他瞬间明白了琴师的意思。他想到了自己怀里揣着的那四百两银票,那是他准备用来打点关系、救儿子出狱的最后家当。

他看着眼前的盲眼琴师,这位神秘的老人,仿佛不是在指点迷津,而是在拷问他的内心。是继续将这笔钱用在渺茫的希望上,去求那些靠不住的人,还是……

秦秉忠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做出了一个一生中最艰难,也最决绝的决定。他对着琴师,深深地作了一揖:“先生,秉忠明白了。”

他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转身便走出了小巷。

半个时辰后,榆关镇的十字路口,再次掀起了滔天巨浪。

秦秉忠回到了那块木牌前,面对着那些同样跪在地上,哭诉无门的受害者家属,他从怀里,颤抖着,掏出了那叠厚厚的银票。

“各位乡亲,各位受苦的兄弟姐妹。”他的声音沙哑,却充满了力量,“我秦秉忠无能,救不了自己的儿子,也未必能为大家讨回公道。但我知道,大家的日子,都过得不容易。”

他举起银票,高声说道:“这里是四百两银子,是我秦家大半辈子的积蓄。今天,我不要了!我把它分给大家!儿子被他打残的,拿二十两去看郎中!铺子被他抢走的,拿五十两去做个小本生意!家人被害了性命的,拿一百两去安顿家小!”

“钱不多,但这是我秦秉忠的一点心意!我不求大家为我做什么,只求大家,拿着这笔钱,挺直腰杆,活下去!只要我们这些受害者还活着,他王富贵的罪孽,就永远有见证!”

人群静默了,所有人都被秦秉忠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

四百两!那可是一笔巨款,足够一个普通家庭安安稳稳地过上十年!

他们本以为,秦秉忠召集大家,是为了利用众人的力量去救他儿子。却没想到,他竟是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散尽家财,来救济大家!

那几个被王富贵家丁吓退的衙役,也愣在了原地。他们见过敲诈勒索的,见过威逼利诱的,却从未见过这般倾家荡产,只为他人鸣不平的“傻子”。

短暂的寂静之后,人群爆发出了雷鸣般的哭喊声。

那不是绝望的哭,而是感动的哭,是找到主心骨的哭!

“秦老先生!您这是折煞我们啊!”

“我们不能要您的钱!您的儿子还在大牢里啊!”

秦秉忠却摇了摇头,他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久违的、坦然的微笑:“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儿子若能出来,我们父子俩就算要饭,心里也是安宁的。他若真遭了不测,我守着这金山银山,又有何用?”

他不由分说,开始将银票一张张分发到那些受害者手中。每一个接到银票的人,都泪流满面,他们握住的仿佛不是银钱,而是一颗滚烫的、赤诚的心。

王富贵坐在不远处的茶楼上,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他脸上的狰狞和愤怒,渐渐被一种莫名的惊恐所取代。

他不懂,他完全不懂。这个秦秉忠,到底想干什么?他难道疯了吗?用钱收买人心?可他给的这点钱,又怎能跟自己的万贯家财相比?

可他看着下面那些受害者,接过银票后,非但没有散去,反而一个个挺直了腰板,眼神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坚定和团结。他心中那股不安,愈发强烈了。

他感觉,事情正在朝着一个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秦秉忠的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他用金钱和权势所能衡量的范畴。

而此时,秦秉忠在分发完所有银票后,只觉得浑身一轻。压在心头多日的沉重、冤屈和绝望,仿佛在这一刻被洗涤一空。他失去了一生的积蓄,却赢回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一个清澈无愧的本心。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散尽家财的那一刻,他头顶那团盘踞不散的怨气,悄然淡去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一缕微弱却纯净的金色光芒。

这,便是盲眼琴师所说的“阴德”。阳间的善行,在阴间的账簿上,记下了重重的一笔。

做完这一切,秦秉忠再次找到了那条小巷。盲眼琴师依旧坐在那里,仿佛从未离开。

“先生,我已经照您说的做了。”秦秉忠的声音平静而坦荡。

琴师缓缓点头,脸上露出一丝赞许:“很好。秦老先生,你已经具备了前两个特征。一身正气,引来天地共鸣;散尽家财,积下无量阴德。现在的你,在那些冤魂怨鬼眼中,已经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欺凌的凡人,而是一个身上带有’德光’的善人。王富贵的邪法,对你的影响,已经大打折扣。”

“可是,我儿子还在牢里,王富贵的根基,也并未动摇。”秦秉忠说出了心中的担忧。

“所以,就需要这第三个,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特征。”琴师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这个特征,叫做’手握天理,清算因果’。”

“天理?因果?”秦秉忠喃喃自语,这些词太过虚无缥缈。

“天理,并非虚无。”琴师说道,“它就藏在人间的律法典籍之中,藏在每一个案卷的字里行间。因果,也并非空谈,它就是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留下的痕迹。秦老先生,你在县衙做了四十年书吏,经手的案卷,何止成千上万?你真的以为,你和王富贵的相遇,只是因为你儿子的粮油铺子,挡了他的生意吗?”

秦秉忠浑身一震,琴师的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他混乱的思绪。

“先生的意思是……”

“你好好想一想。”琴师引导着他,“王富贵,二十年前来到榆关镇。他一个外乡人,无亲无故,是如何在短短几年内发家的?他的第一桶金,从何而来?你再想想,大约二十年前,你经手过一桩无头悬案。一个从南边来的丝绸商人,带着全部家当,和一个得力的伙计,来榆关镇做生意,却突然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还记得吗?”

秦秉忠的眼睛越睁越大,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的记忆,瞬间被拉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

他想起来了!的确有这么一桩案子!当时报案的是那商人的远房亲戚,可因为找不到任何证据,最后只能以失踪结案。那案卷,因为一直没破,被他归入了积案之中,压在了箱底。

那个失踪的商人,姓林。而他那个得力的伙计,那个唯一的嫌疑人,好像……好像就姓王!

“难道……难道王富贵就是那个伙计?”秦秉忠的声音都在颤抖。

别以为猫是宠物,道长透露:它若有这3个举动,是在“偷”你阳寿

“他不是那个伙计。”琴师摇了摇头,说出了一句让秦秉忠毛骨悚然的话,“他,就是那个商人。而那个被他害死的,才是真正的伙计,一个与他有八分相像,名叫王富贵的年轻人。他杀了伙计,埋了尸体,侵占了全部家财,然后用’王富贵’这个名字,改头换面,活了下来。”

这个惊天的秘密,让秦秉忠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这怎么可能?先生您是如何得知的?”

琴师长叹一声,伸手抚摸着那把古旧的琴:“因为,那个被他冒名顶替、惨遭杀害的伙计,王富贵,是我的……侄儿。”

秦秉忠彻底呆住了。

原来,这一切的缘分,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结下。

“我找了他二十年。”琴师的声音里充满了悲怆,“我眼盲,心却不盲。我靠着这把琴,走遍了大江南北,靠着听人的声音,辨人的气息,来寻找杀害我侄儿的凶手。直到半年前,我流浪到榆关镇,听到了他的声音,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永远也洗不掉的、混杂着铜臭和血腥的浊气,我便知道,我找到了。”

“可是,我没有证据。我一个盲眼艺人,人微言轻,就算说出来,也只会被当成疯子。直到我遇到了你,秦老先生。你的出现,让我知道,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琴师站起身,向着秦秉忠深深一揖:“秦老先生,你那四十年书吏生涯,你那一丝不苟的敬业之心,你那份将所有案卷都分门别类、妥善保管的习惯,就是你秦家最宝贵的’祖传之物’!那本记录着二十年前悬案的陈旧案卷,就是斩断王富贵一切气运的利剑!这,就是你手中掌握的’天理’!”

秦秉忠的心,掀起了狂涛骇浪。

他终于明白,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那些看似平凡枯燥的日常,那些秉公执法的日日夜夜,原来都在冥冥之中,为今日的决战,埋下了伏笔。

福报,从来不是凭空而来,而是自己一言一行,亲手种下的因。

“那么,先生,王员外那座活人墓……”

“那不是什么’阴煞阵’。”琴师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那不过是一个心虚的懦夫,为自己建造的囚笼。他怕,他怕我那侄儿的冤魂来索命。所以他请了所谓的高人,布下了这个局。那座墓,就建在他当年埋尸的地方!他以为这样可以镇住冤魂,实际上,只是把他自己和那份罪孽,更紧地绑在了一起。”

“他给他儿子王宝喝的,也不是什么转移煞气的汤药。王宝的生辰八字,与我那侄儿是同一天。王富贵迷信地认为,只要让王宝常年生病,气息衰弱,就能替他’挡灾’,让冤魂找错报复的对象。那药,是一种慢性毒药,一点点摧残着王宝的身体和心智。虎毒尚不食子,可王富贵,早已不是人。”

真相大白。

所有的谜团,在这一刻,都有了最合理的解释。

没有鬼神,没有邪法,只有一个被贪婪和恐惧扭曲了灵魂的恶人,和一个被他蒙蔽了二十年的榆关镇。

秦秉忠握紧了拳头,眼中燃起了熊熊的火焰。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他要做的,不是去求神拜佛,也不是去和王富贵讲什么道理。

他要做的,是用他坚守了一辈子的东西——律法和证据,来亲手为这一切,画上一个句号。

秦秉忠回到家,老伴儿见他散尽了家财,哭得几乎昏厥过去。

“老头子!你疯了啊!那是我们养老的钱,是给孙子娶媳妇的钱啊!安儿还在牢里,你把钱都给了外人,我们可怎么办啊!”

秦秉忠没有解释,只是平静地将老伴儿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走进了布满灰尘的书房。

他在一个陈旧的樟木箱底,翻出了一个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是一沓沓泛黄的陈年案卷。每一本,都用工整的小楷,记录着案件的始末。

他很快就找到了二十年前的那本。

“大业十三年,夏。南商林锦荣,携伙计王富贵,带丝绸三千匹,银两五千,入榆关镇,欲开设商铺。七日后,二人无故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字迹依旧清晰,仿佛昨日才写下。

秦秉忠看着这熟悉的字迹,抚摸着这冰冷的案卷,眼中第一次,流露出了身为书吏的锋芒。

这,就是他的武器。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秦秉忠便穿上了他此生最郑重的一件衣服——那件他当了四十年书吏,早已洗得发白的青色官服。

他没有再去十字路口,而是直接走到了县衙门口,将那面写满名字的木牌,重重地立在了衙门前的石狮子旁边。

然后,他从怀里,庄重地取出了那本陈旧的案卷。

这一次,他没有下跪。他昂首挺胸,站在县衙门口,用尽全身的力气,朗声喊道:“前任县衙书吏,榆关镇百姓,秦秉忠,有惊天要案,状告本镇乡绅王富贵!请县尊大人升堂!”

他的声音,在清晨的薄雾中,传出去了很远很远。

很快,衙门口就围满了人。那些昨天拿了秦秉忠银钱的受害者家属,第一时间赶了过来,默默地站在他的身后,形成了一道人墙。镇上的百姓,也都围了过来,议论纷纷。

县太爷被吵醒,本想发怒,可当他推开门,看到门口的景象时,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秦秉忠,一身旧官服,手持旧案卷,身后是黑压压一片沉默却坚定的百姓。那股气势,竟比千军万马,还要摄人心魄。

“秦秉忠,你……你这是要干什么?聚众闹事,意图造反吗?”县太爷色厉内荏地喝道。

秦秉忠举起手中的案卷,声音铿锵有力:“大人,学生不敢!学生今日,不是来闹事,而是来呈递证据!状告王富贵,二十年前,谋财害命!如今,人证,就在学生身后!物证,就在这本案卷之中!而那被害人的尸骨,就在他城外的活人墓之下!”

“此案若不查,天理何在!国法何存!”

“此案若不查!天理何在!国法何存!”

他身后的百姓,齐声怒吼,声震云霄。

县太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跟王富贵素有勾结,收了不少好处。可今天这阵仗,他若再包庇,恐怕连自己的乌纱帽都保不住了。

就在他犹豫不决之际,王富贵也闻讯赶来。

他看到秦秉忠手中的案卷,听到他说的话,整个人如遭雷击,脸色瞬间变得毫无血色。

他最害怕的噩梦,成真了。

“你……一派胡言!”王富贵指着秦秉忠,声音因为恐惧而变得尖利,“什么二十年前的案子!你这是诬告!是为了救你那放火的儿子,故意捏造事实!”

秦秉忠冷冷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道:“是不是诬告,开棺验尸,便知真假!王富贵,你敢,还是不敢?”

“我……”王富贵语塞了。

他不敢。他比谁都清楚,那座坟墓下面,埋着什么。

看到他这副神情,所有人都明白了。

县太爷知道,这事已经压不住了。他一咬牙,一拍惊堂木,喝道:“来人!即刻查封王家!将王富贵,还有他儿子王宝,一并带上!随本官,前往城外义庄,开棺验尸!”

城外的山坡上,那座平日里阴森诡异的“活人墓”,此刻被衙役和百姓围得水泄不通。

王富贵面如死灰,瘫软在地,像一滩烂泥。他的儿子王宝,则是一脸茫然和恐惧,呆呆地看着眼前这座他从小就无比厌恶的建筑。

在县太爷的命令下,几个衙役挥动锄头和铁锹,开始挖掘。

泥土被一铲铲地翻开,露出了下面青石板砌成的墓室。当墓室的顶盖被撬开时,一股混杂着腐朽和泥土的腥气,扑面而来。

墓室里,并没有棺材。只有一张石床,一些奢华的陪葬品,和弥漫在空气中的,令人窒息的恐惧。

“搜!给本官仔细地搜!”县太爷喊道。

衙役们举着火把,在墓室里四处敲敲打打。

秦秉忠站在墓室外,静静地看着。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这是最后的决战。如果找不到尸骨,他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将前功尽弃,甚至会背上诬告的罪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墓室里却一无所获。

王富贵的脸上,渐渐恢复了一丝血色,眼中闪过一抹侥幸和怨毒。

“大人!您看到了!根本没有什么尸骨!这秦秉忠,就是血口喷人!”他挣扎着喊道。

县太爷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他回头瞪了秦秉忠一眼。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一场闹剧的时候,一个懦弱的声音,突然响起。

“在……在石床下面。”

说话的,是王宝。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王宝浑身颤抖,他指着那张巨大的石床,哭着说道:“我爹……我爹每隔几天,就会带我来这里。他让我跪在石床前,对着空气磕头,说……说是替我赎罪。他还说,床底下,镇着一个恶鬼,我要是不听话,恶鬼就会出来,把我抓走……”

“有一次,我半夜做噩梦,梦到床底下有个人在哭。我……我偷偷看到,我爹在半夜,对着石床烧纸,嘴里念叨着,’兄弟,你安息吧,我会好好照顾你儿子,让他替我挡灾的’……”

王宝的话,让王富贵最后一丝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你这个逆子!你胡说什么!”他疯了一样,想扑过去捂住王宝的嘴。

但已经晚了。

衙役们立刻冲上前,合力推动那张沉重的石床。

“嘎吱——”

石床被缓缓移开,露出了下面一块颜色明显不同的地砖。

地砖被撬开,一个深坑,出现在众人眼前。

坑底,一副早已腐烂不堪的骸骨,静静地躺在那里。骸骨的旁边,还有一个用油布包裹着的小盒子。

一名衙役跳下坑,将盒子取了上来。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私印,上面清晰地刻着两个字:林锦。

还有一本账簿,扉页上写着:“大业十三年,携友王成(王富贵原名),共赴榆关,开创基业,未来可期。”

物证如山!

王富贵看着那枚私印,看着那本账簿,发出一声绝望的悲鸣,彻底瘫倒在地。

他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他精心策划了二十年的阴谋,他用无数金钱和权势构建的帝国,在这一刻,被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用最简单,也最强大的武器——正义、良知和律法,击得粉碎。

他窃取来的富贵,终究化为乌有。他想尽办法要延续的性命,也走到了尽头。

而秦秉忠,看着眼前的一切,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他抬头望向天空,阳光正好,驱散了山坡上所有的阴霾。

他知道,这不是什么神佛显灵,也不是什么气运之争。

这,就是天理。

是一个最朴素,也最永恒的道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三天后,秦安无罪释放。父子二人在家门口抱头痛哭。

王富贵被判斩立决,所有家产充公,一部分用来赔偿那些受害者,剩下的,则由朝廷处置。

榆关镇,仿佛换了一片天。

那个盲眼琴师,在王富贵被定罪的那天,就悄然离开了。他没有和秦秉忠告别,只留下了一段悠扬的琴声,在榆关镇的街头巷尾,回荡了很久。

秦家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不,比往日更加平静。

粮油铺子的生意,因为秦秉忠的德行,变得异常火爆。镇上的人,都愿意来这个“善人”家里买东西。

秦秉忠依旧每日里侍弄花草,去茶馆喝茶。只是,当他再走进茶馆时,所有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发自内心的敬畏和尊重。

他没有成为帝王将相,也不是得道高僧。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甚至有些固执的老人。

但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那三个让“阎王爷”也要敬畏三分的特征:

一身正气,敢为天下鸣不平。

一副善心,能舍自身济苍生。

一世坚守,手握天理断因果。

他身上那道无形的“德光”,在经历过这场风雨的洗礼后,变得更加明亮、更加厚重。

这光,不仅护佑了他自己,也照亮了整个榆关镇的人心。

所谓的“让牛头马面退避三舍”,并非是身上有什么神奇的符咒或印记,而是在面对命运的不公与邪恶的侵袭时,你所展现出的三种人生姿态。

第一种姿态,是“立身之正”,如秦秉忠揭露罪恶的木牌。这并非要求你如英雄般壮烈,而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说一句公道话,守住内心的那份正直与底线。这股正气,是你行走世间最坚硬的盔甲,能让一切阴暗在你面前失去力量。

第二种姿态,是“处世之善”,如秦秉忠散尽家财的义举。真正的善良,不是锦上添花的施舍,而是雪中送炭的慈悲,是在自身亦是风雨飘摇时,仍愿意为他人撑起一把伞的无私。这种付出,看似是“亏”,实则是“赚”,它为你积攒的,是比金钱更宝贵的福报与人心。

第三种姿态,是“行事之本”,如秦秉忠那本尘封的案卷。这指的是你一生所坚守的专业、原则与责任。你日复一日的敬业,一丝不苟的较真,那些看似平凡的坚持,最终会汇聚成你扭转乾坤的力量。这才是你安身立命、对抗无常的最大底气。

正气,让你无畏;善良,让你无敌;根本,让你无价。当这三种品质在你身上融为一体时,你便拥有了最强大的“气场”。这气场,无关玄学,而是人格的光辉。它能让你在顺境中行得更稳,在逆境中站得更直,纵使命运无常,亦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内容来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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