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个著名的口头禅:“非也,非也”。
凡是江湖上叫得响的名号,从少林高僧到丐帮豪杰,没一个不被他怼得脸色发青。
但在这种看似狂傲的性格背后,隐藏着一个极其卑微的潜规则:
他的“杠”,是分对象的。
在外面,他是满身尖刺的刺猬;
在公子爷慕容复面前,他是一只收起爪子的温顺家猫。
这种“对外硬、对内软”的人格,其实是一种极高风险的职业策略——他试图通过对外界的冒犯,来换取主子的绝对信任。
在这种长期的“信任错觉”中,包不同产生了一个致命的幻觉:
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个打工的,而是慕容复复国大业里的“原始合伙人”。
如果公司一直平稳运行,包不同或许能得个善终。
但麻烦的是,慕容家这间“复国创业公司”,已经到了砸锅卖铁也融不到资的崩盘前夜。
当一个老板被KPI逼疯的时候,他最先抛弃的,一定是那些昂贵的“情怀”。
于是,我们看到了慕容复那次惊天动地的“战略转型”:
改旗易帜,拜段延庆为父,改姓易名。
这对包不同来说,不是一次普通的业务调整,而是一次“信仰熔断”。
包不同的逻辑是基于“大燕品牌”的忠诚,而慕容复的逻辑是基于“权力获取”的实用主义。
这里的逻辑转换点在于:
包不同还在谈“公司文化”,而慕容复已经在谈“破产重组”。
这种认知上的跨代差,让包不同在还没意识到危险时,就已经被划到了老板的“对立面”。
除了直言进谏,包不同觉得自己别无选择。
他觉得作为“老大哥”,有义务提醒这个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公子爷:
你这么做,丢了咱慕容家的老脸。
但他忘了最残酷的一点:
当一个人正在做一件极度卑微、甚至丧失人格的事情时,他最恨的,就是身边那个提醒他“你正在变坏”的人。
“突然间波的一声响,他背心正中已重重的中了一掌……慕容复冷冷的道:’我卖友求荣,是为不义。’”
这一掌,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灭口”——灭掉那个象征着他过去骄傲的“良心”。
包不同临死前那两行清泪,充满了对“为什么杀我”的质疑。
这其实是所有家臣、老部下的共同悲剧:
他们总觉得自己是“自己人”,却不知道在权力的绝对领域里,只有“有用的人”和“碍事的人”。
如果你觉得慕容复太变态,那可能只是因为他还没成功。
为了看清这一掌的深层逻辑,我们需要把目光从北宋的燕子坞,平移到几百年后的清朝朝堂。
因为只有在权力真正登峰造极的地方,关于“奴才”的定义才会被写进教科书。
若干年后,大清国的兵部尚书明珠,在朝堂上为这段关系画上了终号:
“皇上思虑周详,算无遗策……奴才们想到的计策,再高也高不过皇上的指点。奴才只须听皇上的吩咐办事……皇上怎么说,奴才们就死心塌地去办。”
这就是包不同没读懂的“最终章”:在
权力结构里,是不允许有第二种声音的,哪怕这种声音是为了你好。
包不同死在太拿自己当根葱了。
他以为自己和慕容氏合为一体,其实他只是慕容复手里的一块砖。
砖头可以用来垫脚,也可以用来砸人,但砖头绝不能开口问:“老板,你这路是不是走偏了?”
包不同的际遇,是给后世所有“精神股东”的一记警钟。
你可以为大业奋斗,但别忘了你手里的合同。
老板叫你一声“哥”,你听听就行了;
主子给你三分色,你别真开灿烂了。
在这个冷酷的权力场里,清醒的奴才往往活得最久,而那个把自己代入到老板剧本里的包不同,最终只能在夕阳下,流着眼泪去验证那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主奴之间,从来没有中间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