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你举办的一次聚会结束后,特别是如果你的客人都是极富名望之人,在送出最后一位客人、回到客厅的时候,你和你太太(假如你有太太的话)、还有同你住在一起的朋友(假如你没有这种朋友的话)应该在睡觉前再喝上最后一杯,谈论一下刚才的宾客,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亦是人性使然。
A君举止优雅。B君有个讨厌的习惯,在人家故事正讲得入胜的时候,他会插进些不着边际的话,坏了整个故事;有意思的是,A君不知疲倦地侃侃而谈,对此根本不予理会,他接着往下讲,就好像B君从没开过口似的。D君与C君令人失望。他俩根本不愿费劲儿。
这两位从来就没想过,当你参加一次聚会的时候,你是有义务尽力让其顺利进行的。你为其中一位辩护,说他生性害羞,又为另一位辩护,说这是他的处世原则;如若没有什么值得说的话,他就绝不开口。你的朋友不无道理地反驳说,假如我们都这么克制的话,谈话就无以进行了。你哈哈大笑,话题又转到了E君。他还是同往常一样爱挖苦人,刻薄劲儿一点没减:他闷闷不乐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优点没有得到足够承认;成功会让此人变得温和一些,但如果他的妙语中缺了这些刺儿,反倒没有以前让人开心。你很想知道F君最近的风流韵事进展如何,也试图逐词记住他那使你捧腹大笑的精彩回答。总的来说,这是一次美好的聚会;你们喝完酒,关上灯,回各自的卧室去了。
而我呢,在所涉及的这几位小说家的陪伴下度过了好几个月时间以后,发现自己在跟他们永远道别之前,很想在大脑中将他们留给我的各种印象做一番总结,就如同他们曾是我的客人一样。
这将是个混杂的聚会,但总体而言,倒也十分欢快。开始的交流都是泛泛之谈。托尔斯泰穿得像个农民,留着乱糟糟的大胡子,灰色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挪到另一个人身上,他津津有味地谈上帝,粗俗不堪地说性爱。他颇为得意地说,自己在年轻时代曾是个极为好色之徒,不过为了表明自己在感情上还是个农民,他用了更粗的措辞。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气地意识到没有人欣赏自己的天赋,于是长时间地闷闷不乐;突然,他骂骂咧咧地发表起长篇大论来,要不是其他人都忙着聊各自的从而没有注意他的话,可能会引起一场争吵。
聚会分成了更小的一组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起身,独自坐到一角。当他注意到托尔斯泰身上的长衫用的是那种每码至少七卢布的上乘布料时,他那满是创伤的脸上露出鄙视的冷笑。
他无法原谅托尔斯泰,因为莫斯科一家杂志的编辑曾拒绝掏钱买他的一部小说用来连载,原因就是该编辑已经把大笔钱投到《安娜·卡列尼娜》上了。托尔斯泰谈起上帝来,就好像这是他的特权似的,这让陀思妥耶夫斯基大为恼火:难道他就没读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吗?陀思妥耶夫斯基冷冷地打量着屋里的众人,眼神中含有一丝愠怒和厌恶,直到他看见一位独自端坐的年轻女士。
托尔斯泰(1828—1910)
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
艾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e,1818—1848)
她并不算很漂亮,可他从她那苍白的脸上看出一种对周围人的鄙夷不屑,这自然扣动了他自己那痛苦的心弦。在她的表情中,有一种强烈吸引他的精神。他早就听说,这位女士是艾米莉·勃朗特小姐,于是起身走上前去,拿了一把椅子,坐到她的身旁。她满脸通红。
他见她十分羞怯和紧张,便和蔼地拍了拍她的膝盖,可她吓得连忙往后缩,为了让她放松,他开始向对方讲述自己最拿手的那个故事:在莫斯科的一处浴室,一位保姆如何给他带来一个小女孩儿,而自己又如何将其强暴;可是由于他的法语很蹩脚,说得又过快,这位年轻女士一个字也没听懂,他还没讲完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感到多么难过和悔恨、他的痛苦有多深,她就突然起身离开了。
当聚会的人士在宽大的房间里四处走动时,奥斯汀小姐在一边找了个座位坐下。司汤达尽管从未克服自己在女士面前的羞怯,但还是觉得应该向她献献殷勤;可她那冰冷的神态令他大为沮丧,他瞥见亨利·菲尔丁正在同赫尔曼·麦尔维尔聊天,于是便加入进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和福楼拜那一组嘈杂之人了。
奥斯汀小姐乐得一个人,可以不受打扰地观察同来的宾客。她看见勃朗特小姐离开了那个一直对她喋喋不休的丑陋小个子,坐到沙发的一角上。可怜的小姑娘,穿着实在不够得体,还是那种三角形的袖子;她的眼睛很漂亮,头发也很好看,可为什么非要搞得这么不体面?她活像个家庭教师,这可真让人难过,尽管她其实是个牧师的女儿,但无疑出身也够卑微的了。
奥斯汀小姐觉得她看上去茫然和孤单,认为自己应该上前搭话才好。于是她起身过去,挨着她坐在沙发上。艾米莉惊恐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奥斯汀小姐那些友好的问题,也只是用尴尬的单音节词作答。
奥斯汀小姐发现,勃朗特家的姐姐并未受邀参加聚会,对此倒也并不意外。或许这样更好,因为那位小姐对《傲慢与偏见》评价很低,认为其作者缺乏诗意和柔情;不过作为一名有教养的女士,奥斯汀小姐觉得出于礼貌,还是应该问问夏洛蒂小姐最近可好。
艾米莉还是仅仅吐出一个单音节字来,奥斯汀小姐终于看出,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而言,跟陌生人交谈实在很痛苦,最好还是别打扰她了。她回到原先的座位,为了卡桑德拉的缘故,继续思考房间内的其他人。
毫无疑问,一封信里可讲的东西太多了,而这些人再聚到一起,还要等到下次在乔顿呢。当她想到,等自己把这些古怪的人挨个儿讲给亲爱的卡桑德拉,让她忍俊不禁的时候,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狄更斯先生比奥斯汀小姐心目中的理想男士要矮一些,而且穿得太时髦;可他长着可爱的面容和好看的眼睛,而且从其欢快的举止判断,她认为此人很可能颇具幽默感。只可惜他太庸俗了。
那边有两个俄国人,一个名字难以正确发音,看上去也让人生厌、相貌平平;另外一个,托尔斯泰,有一幅绅士派头,可对于外国人,你始终无法确定。奥斯汀小姐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像个艺术家一样穿着那件古怪的长衫,而脚上却蹬着那种笨拙的靴子。
司汤达(Stendhal,1783—1842)
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
巴尔扎克(Honoré·de Balzac,1799—1850)
他们说他是个伯爵,可在她眼里,一个外国头衔除了可笑以外,实在没什么意义。再看其他人——贝尔先生,他们管他叫司汤达,长得又胖又难看;福楼拜先生笑起来,对于所有自命高雅的人来讲,声音实在太大;至于巴尔扎克先生,他的举止令人感到遗憾。
事实上,全场唯一的绅士就属菲尔丁先生了,奥斯汀小姐很奇怪,跟他交谈的那个美国人,到底哪里能让他感兴趣。此人是麦尔维尔先生,是个身材不错的男人,个头高大、身体强健,可他留着胡子,这让他看起来很像一艘商船的船长。他正在给菲尔丁先生讲故事,故事情节显然十分有趣,菲尔丁先生开怀大笑。
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
这位菲尔丁先生有些酒瘾,不过奥斯汀小姐知道,男人常常都这样,虽说感到遗憾,倒也并不震惊。菲尔丁先生深藏不露,尽管样子有些放荡,但显示出良好的修养。他原本要在哥德玛夏姆同她兄弟(奈特先生)的朋友举办自己的聚会呢。他毕竟还是玛丽·沃尔雷蒙塔古夫人的表弟,而且属于哈布斯堡后裔中的登比伯爵家族那一支。
他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于是起身离开那个古怪的美国人,来到奥斯汀小姐近前,鞠了一躬,问自己是否可以坐在旁边。她面带微笑以示同意,自己则尽量保持礼貌得体。他兴高采烈、滔滔不绝地畅谈,不一会儿,奥斯汀小姐就鼓足勇气告诉对方,自己小时候曾经读过他的《汤姆·琼斯》。

“我敢说,这本书没给你带来什么害处吧,小姐,”他说道。
“绝对没有,”她答道。“我认为,对凡是有原则、有判断力的年轻女士,都不会有什么害处。”
然后,菲尔丁先生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询问奥斯汀小姐,像她这般迷人、聪明、机智,究竟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呢。
“我怎么能结婚呢,菲尔丁先生?”她愉快地回答。“我唯一能嫁的人就是达西,而他已经娶了我那亲爱的伊丽莎白了。”
查尔斯·狄更斯已经加入到三位杰出小说家的谈话当中,即司汤达、巴尔扎克和福楼拜,但他并不怎么自在。尽管他们热情友好,可他还是感觉到,对方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可爱的乡巴佬。
他们的观点明摆着,法国以外是不可能产生有文学价值的作品的。一个英国人居然写小说,简直就是逗乐的演出,就像马戏团里那些训好的小狗的滑稽表演,毫无疑问,根本不具有任何艺术价值。
司汤达承认英国出了个莎士比亚,而且喜欢不时来上一句“生存还是死亡”;还有一回,福楼拜的嗓门儿格外大,他嘲弄地瞧了狄更斯一眼,嘴里嘟哝着:“其他一切都已寂静。” 狄更斯通常都是全场的灵魂,他极力摆出对这几位的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可他的笑很勉强。
对于他们毫不掩饰地畅谈自己的性爱奇遇,他倍感震惊。性可不是他喜欢听别人谈的一个话题。当他们问他,英国女人性冷淡到底是不是真的,他不知该怎么回答,而当巴尔扎克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跟吉多博尼伯爵夫人(她属于英国最上层的贵族)的风流韵事时,他的自尊心极度受挫,默不作声。
他们用英国人的一本正经拿他取乐;“不得体”是英语词汇中最常用的词;这也不得体,那也不得体;司汤达声称,在英国,人们给钢琴的琴腿穿上裤子,这样的话,年轻姑娘在学习弹琴的时候,注意力就不会分散到挑动情欲的念头上,而是集中于自己的五指之间了。
狄更斯以他惯有的好脾气忍受着他们的嘲笑;可当他想到,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和威尔基·柯林斯在去巴黎旅行时的寻欢作乐,不禁心中暗笑。
二
很明显,这些小说家均是个性鲜明、与众不同之辈。他们具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而且无限热爱写作。如果要对他们作出评判的话,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厌恶写作的作家不是一个真正的好作家。
这倒不是说,写作对于他们很轻松。写出好作品来其实是很难的事情。可他们依然钟情此道。这不仅仅是他们的谋生手段,更是一种如饥似渴的急迫需求。也许,每个人都有几分创作冲动。
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摆弄彩色铅笔、画幅小水彩画,都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而后,当他学会读写的时候,又常常会写首小诗、编个小故事什么的。我认为,创作冲动在一个人二十几岁的时候达到高峰,然后,部分是由于创作冲动只是青春期的产物,部分是由于尘事纷繁和谋生的需要,使得人们无暇去练习,这种冲动也就减退并消失了。
然而也有很多人(比我们以为的还要多),这种冲动会继续压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如痴如醉。正是由于内心的这种欲望,这些人成了作家。遗憾的是,尽管创作冲动或许十分强大,但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的才能却未必充足。
必须拿什么跟创作冲动结合起来,才可能让一个作家写出有价值的作品?我觉得是个性。有的个性让人欢喜,有的个性令人不快,这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凭借其性格上的特点,作家能够用一种独有的方式看问题。
哪怕他看问题的方式在大众眼里既不合理也不真实,也都无所谓。你可能并不喜欢他所观察的那个世界,比如说,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福楼拜眼里的世界;但他在展现这个世界时所表现出的力量,却让你无法不感动;或者,你很喜欢他的世界,就如你喜欢菲尔丁和简·奥斯汀的世界一样,那么这位作者便会博得你的喜爱。这都取决于你自身的性情,跟作品本身的价值无关。
假如可能的话,我一直很想知道,我所谈论的这些小说家,究竟具有什么样的特点,使得他们能够写出让人们一致称好的作品来。对于菲尔丁、简·奥斯汀、艾米莉·勃朗特,我们所知甚少,至于其他人,用于这种调查的材料可谓汗牛充栋。
司汤达和托尔斯泰都成卷成卷地记录自己的经历;福楼拜拥有大量启发人心的信件,而其他人呢,也都有亲戚朋友写过回忆录,或是传记作家写过详细的生平。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很博学,福楼拜和托尔斯泰读过很多书,可他俩主要是为自己要写的东西获取素材;其他人的阅读面,则不比他们所在阶级的普通人广泛多少。他们好像对小说之外的任何艺术都兴趣不大。
简·奥斯汀就承认,自己很厌烦音乐会。托尔斯泰酷爱音乐,还会弹钢琴。司汤达则偏好歌剧,这种音乐表演形式,可以为那些并不喜欢音乐的人提供享受。在米兰的时候,他每晚都去斯卡拉歌剧院,跟朋友闲聊、吃晚饭、玩牌,而且跟他们一样,只有当一位知名歌手演唱知名曲段的时候,他才会关注台上的情况。
他对莫扎特、奇马罗萨、罗西尼都同样仰慕。至于其他人,我可就看不出音乐对他们有什么意义了。造型艺术亦是如此。凡是你在他们书中找到的提及绘画和雕塑的地方,其品味全都老套得令人难过。
众所周知,托尔斯泰认为所有的绘画都毫无价值,除非其题材具有道德意义。司汤达则哀叹,莱昂纳多缺乏圭多·雷尼那些指引和示范的优点,他还声称,卡诺瓦是比米开朗琪罗还要伟大的雕塑家,因为他创作了三十件杰作,而米开朗琪罗只有一件。
要写出一部好的小说,当然需要才智,但却是一种特殊的才智,或许还不要太高才好,这些作家都富有才智,但称不上才智超凡。他们在处理一般思想时所表现出的幼稚常常是惊人的。他们接受了当时盛行的一些哲学论调,可当他们把这些论调用于小说中时,结果往往并不理想。
事实上,思想并不是他们分内的事儿,他们对思想的关切(假如真的关切的话)是非常情绪化的。在概念思维上,他们没有多少天赋。他们感兴趣的不是命题,而是实例,因为只有具体的事情才能激发其兴趣。但如果说智力不是其强项的话,他们拥有更加有效的禀赋。
他们感受强烈,甚至是热烈;他们富有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还能够站在自己笔下人物的角度,乐其所乐,痛其所痛;最后,他们还要有一定的才能,可以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想鲜明有力地具体展现出来。
这些都是很高的天分,一个作家如能拥有,自然是一桩幸事,但光有这些尚且不够,除非他还有别的东西。盖瓦利曾说,总的来讲,巴尔扎克在各个科目上是个“ignare”。有的人一上来就想把这个词译成“ignorant”(无知者),可这也是个法语词,而且“ignare”的意思也不止如此,它暗指的是蠢人的全然无知。
不过盖瓦利接着说道,在巴尔扎克开始写作的时候,他对事物拥有一种直觉,所以好像对一切的一切都很清楚似的。我把直觉理解为人们基于某些根据而作出的判断,这些根据要合理(或是自认为合理),但并不出现在意识当中。然而这显然并不适用于巴尔扎克。他所展现的知识根本就没什么根据。
我认为盖瓦利在这里用词有误,更好的选词应该是“灵感”。所谓灵感,正是作家写出伟大作品所需要的那点“别的东西”。可是灵感为何物?我手头有不少心理学方面的书,我把它们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有启发的内容。其中我只碰到一篇文章力图论述这一问题,是由埃德蒙·雅卢所写的《诗意的灵感与乏味》。
埃德蒙·雅卢是个法国人,他专写本国同胞。可能他们对精神状态的反应比盎格鲁撒克逊人更为强烈。他是这样描述法国诗人在灵感魔力下的表现的:他变了一副样子,面容平静,同时又焕发光彩;他的神态很放松,双眼散发出明朗的光芒,蕴含有一种奇怪的欲望,却并无什么真实的目标。
这是一副毋庸置疑的体态。但是埃德蒙·雅卢接着说道,灵感并非持久不变的,随后而来的是枯燥乏味,这种情况的持续时间,少则顷刻,多则数年。于是,自感半死不活的作者脾气变坏,内心充满苦涩,这不仅让他意志消沉,还会令他咄咄逼人、心怀怨恨、愤世嫉俗,对其他作家的作品、对自己所失去的写作能力倍感忌妒。
我奇怪(甚至让人震惊)地发现,这种心态与神秘主义者的情况何其相似:在神启之刻,他们会感觉自己与上帝同在;而在他们所谓的“灵魂之黑夜”,则会倍感空虚乏味,被上帝所抛弃。
在埃德蒙·雅卢的文章里,似乎只有诗人才拥有灵感,或许真的如此,诗人比散文作家更需要灵感。毫无疑问,对于一个诗人而言,因为自己是个诗人而写的诗,和他受灵感激发而写的诗之间,差别更为明显;但是散文家和小说家也有灵感。如果不承认《呼啸山庄》、《白鲸》和《安娜·卡列尼娜》中的某些段落同济慈或雪莱的诗歌一样有灵感,那只能说是一种偏见。
小说家或许有意地依靠这种神秘的东西。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给出版商的信中频频描述自己脑子里某些想写的场景,还说如果在坐下来写的时候有灵感的话,会写得很出色。灵感是属于年轻人的,年纪大了就很少有了,只能偶然出现。光凭主观努力是激发不出来的,但作家们发现,灵感常常可以诱引出来。
席勒在进书房工作的时候,先闻闻放在抽屉里的烂苹果以唤起灵感。狄更斯必须在桌子上摆点东西,不然一行字也写不下去。由于某种原因,有这些东西才能让他的灵感发挥出来。不过这种说法极不可靠。
作家有可能灵感附体,就像济慈写出自己最伟大颂诗时灵感附体一样,但写的东西却一文不值。特蕾莎修女就认为,自己手下那些修女们的忘我之境和幻像没什么价值,除非由此有作品问世。我很清楚自己还没有告诉读者(其实我早该告诉的),灵感到底为何物。
我很希望自己做得到,可我不懂。它是一种神秘莫测之物,让作者写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明不明白的东西,于是回顾作品时,他会问自己:“我究竟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些玩意儿?”我们都知道,夏洛蒂·勃朗特就惊讶于妹妹艾米莉何以写出她根本就没接触过的人和事。
当作者获得这种可喜的神力时,各种观点、形象、比喻、甚至具体事实都会向他涌来,而他感觉自己不过是个工具,就像个速记员,只需记下传授给他的东西即可。在这个晦涩的问题上我已讲得够多了。我之所以提到它,就是为了说明:不管作者可能拥有何种天分,假如没有这一神秘之物的影响和效力,一切都是徒劳。
写作中的毛姆,193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