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古代中国独创的一种较为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它扩展了中华帝国使用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大量出身社会中下层人士进入国家官僚体系之中,这里对科举的利与弊做些讨论。

    “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古代中国独创的一种制度。科举制度创始于隋炀帝时期(约公元600年),以彻底废除之前的“九品中正制”为标志,此后直至清代光绪时期最后一科进士考试止(公元1905年),前后长达1300年。其实,隋代之前南北朝的北魏、南朝齐(公元500年左右)就已有了科举制度雏形即“秀才”考试;而1905年之后,越南的阮朝时期于1919年才举行了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

    科举制度延续1300多年,自然具有巨大优势,但众所周知也有很多弊端、最终盛极而衰被彻底废除。

    先说科举的“好处”。

    一般认为,科举是古代社会可能采取的最公平人才选拔形式,它极大扩展了封建帝国使用人才的社会层面、能够大量吸收出身社会中下层人士进入国家官僚体系。通俗说就是社会“中产”阶层能够培养子弟读书、让能力突出者跻身国家官僚系统中,从而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批优秀人才。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处于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勃勃生气、具有一定进步性,于是形成了中华古代社会文化的黄金时代

    宋代伴随社会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商业繁荣,读书人、知识分子群体急速扩张,此时社会上的知识已不再囤积在少数士族手中,更多“中产”地主、商人家庭也有了培养子弟读书的实力,能力出众的普通百姓也能通过科举跻身统治阶层。其中不乏较贫寒家庭的子弟,如范仲淹、欧阳修(不过这种情况到明清时期就不多见了)。于是,中国社会阶层、思想文化历史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宋人特别具有“天下为公”的观念!既能忠于帝王、也会心系百姓。

    典型如出身贫寒的宋代名臣范仲淹,曾说出:“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表达了古代知识分子的心声和精神追求,并将这精神追求升华,为士人知识分子提供了新的思想信念,从此忠君、爱民的观念影响后世、传承千年。

    中国古代科举还有一个最初或许无意的制度设计,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好处,就是“终身考试资格制度。古代知识分子可以无限次参加科举(有很多70岁高龄考生)、国家还会给予恩赐安置!现代人无法不理解、普遍持批评态度、认为是迂腐的表现。但现在回顾,这一制度安排对社会基层治理(主要在社会道德秩序层面)带来显著好处,给了众多底层、愚弱知识分子终生希望,让他们能终生安心做学问、提高儒学道德修养。尽管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道德起点、人生经历不尽相同不同,但一辈子读“圣贤书”,道德水准总不至于太差吧!

    这些知识分子长期散居于乡村,或做教师、或做小吏,或只种地兼读书、“耕读”传家总都是社会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作用巨大。晚清时期,通常一县中在世的“秀才(生员)”不过几十人、地位很高,见官可不下跪、可代民诉讼请愿、还享有免纳田赋特权;而未出门做官的举人“老爷”就只寥寥数人、更是地位显赫。在乡间社会他们通常是地方各种纠纷的调停者,还常常担当乡村人家签订商业、土地契约的“保人”,更充当乡间社会政治首领代言人、出面维护乡间社会秩序、并会向官府反映基层民意

    这方面也有反例:就是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并伴随时代的进步,乡村中大批高素质知识分子涌入城市、进入现代学校学习或谋求新生计,短短几十年间中国农村就被大批文化底蕴不足、道德修养较差的土豪劣绅把持,基层治理出现倒退。

    再说科举的“弊端”

    近现代中国各界对科举制度抨击很多,把其弊端说得很清楚。不过,很多问题的产生其初衷很可能是好的、至少也是无心之举,这里就捡重点的说上几样。

        1、过低的录取率造成大部分读书人无法“阶层跃迁”。

    以科举制度“烂熟”的晚清时期为例:全国注册、有资格应试的读书人“童生”总有一二百万(每县数百人),最终考中“秀才”的仅10万人左右(每届录取万人、逐步累加);再能考中“举人”的仅万人左右(每届录取1000多人);再到三年一考的中央“会试”,约7000人参加、进入殿试100400人、考中进士的仅100多人,于是全国一二百万读书人童生每次能考中三甲进士的以“万分之一”计,如考虑累计因素,全国在世的进士不过千人,在全国童生中以“千分之一”计!

    这低到堪称残酷的录取率,让数以百万计的读书人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财力物力,最终很可能没有任何回报,不单是平民百姓,就是小地主、小商人也无法负担这样巨大的投入。很多普通读书人选择走这条路,会终身受困其中、家庭变得一贫如洗,如孔乙己。

    于是从科举中“走出来”的佼佼者,绝大多数仍是世家大族子弟,宋代如范仲淹那样的平民子弟官员,明清时期已绝无可能做官了。科举无法帮助普通人实现阶层跃迁,现代人批评它是“愚民政策”,虽有失偏颇、但确实如此。或许唯一选拔的就是“智商”和基本道德素质吧。

    当然,这其实也是皇帝和朝廷的无奈之举:首先,就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国家财政实力的限制,无法支撑庞大的官僚体系。于是历史上的中华帝国,基层社会都是自治状态、历来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所以朝廷并没有足够的官位提供给考中的读书人

    其次,也是因无法为多招的秀才、举人提供考试场地。晚清时社会经济有了新发展,于是大城市都纷纷扩建乡试、会试的考场“贡院”。如京城“顺天贡院”,考场中每名考生都需有一间独立的、仅够一人坐卧的小屋称“号舍”(一般宽三尺、深四尺、高八尺),明代有约5000间,清代多数时间是约7000间,清末步扩建到16000多间。清末还有南京、广州、开封等城市的贡院,也都扩建超过万间。考场扩大了,就能多录取下一级考生,算是对读书人的极大安抚,但朝廷的官位有限,官僚队伍膨胀也会带来新问题,并不能阻挡科举走向末路!

    总之,即便是那些有实力的世家大族,子弟在科举之路上也需大量消耗资材、比拼经济实力,更有上下打点和行贿的大笔花销,很多家庭也常因此负债累累。偏偏明清两朝官员薪俸又很低、尤以明代官俸是历史最低点,于是新进官员“捞本创收”、贪污索贿以填补窟窿就无法避免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利弊探讨

        2、考试内容逐步成熟和“标准化”,也又变得僵化。

    科举刚刚兴起的唐宋时期,考试内容主要两类是诗赋、儒家“经义”理解。考生们自然对相对灵活、更具艺术气息的诗赋更感兴趣!因此诗赋一直是考试主流内容,这也成就了中国古代伟大的唐宋诗词和古体散文。到明清时期,考试内容就只剩下儒家“经义”理解、仅从“四书五经”的内容中出题,答题文体也在明代初期固定为“八股文”。

    科举作为古代的官员、公务员考试,以现代人眼光看,考诗词歌赋、儒学八股文怎么能选拔出治国人才?考政治策论才是正确选择!但科举1300多年历史中偏不以策论为主要考试内容,究其原因:首先,策论写作“门槛低”、也难有标准答案,阅卷打分容易带主观色彩、应试者也易倾向哗众取宠;其次,皇帝们更多需要忠心、秉承儒家观念的官员,并不太看重长篇大论“有主见”之人;最后,或许是皇帝们体恤应试者,古代交通和信息闭塞,小地方来的读书人未必有高远见识、需做官后再慢慢培养。

    科举考试内容在明代初期就固定为“八股文”,主要就是为应对低录取率的问题,属于考试技术的成熟,有利于评判、阅卷、打分。况且考察儒学道德文章,也可以培养读书人良好的“思想品德”!不过这样一些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考试形式确实太过僵化了!世世代代有大批读书人只能长期大量学习“无用”知识才可能步入仕途,数以百万计的读书人终生困于书斋,这是对整个中华民族聪明才智的巨大浪费。同时,经长期学习儒家经书、做八股文章而步入官僚系统者,也多迂腐木讷、无真才实学之人,整体降低了中国古代文官队伍的素质。

        3、主客观原因造成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动机不纯”。

    中国古代读书人、知识分子虽也宣扬不营私、讲操守、安清廉,但更多人主观上接受“读书做官为发财”的观念。特别是宋代之后,大量“中产”家庭知识分子以科举脱颖而出,更会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升官发财的想法较之前的贵族世卿家庭出身更容易出现贪腐问题。宋真宗赵恒就曾做《励学勉励、利诱读书人:“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明代理学家刘宗周就曾说过:自科举制度兴盛后便“士习日坏”,正是说知识分子们读书目的不纯、进入官僚体系后道德日趋败坏。

    客观原因则是,读书人参加科举必须通过三级考试、时间资材投入巨大,明清时期很多中产家庭因此负债累累。皇帝们自然也清楚,于是为强化科举考试的“统治工具”作用、持续培养知识分子、壮大统治所需的绅士阶层,常常会对秀才(生员)等级以上的科举读书人豁免田赋徭役,同时也会容忍各级官员的通常贪腐行为,还会纵容地方读书人士绅勾结官府、兼并土地,于是导致整个社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引发很多社会矛盾。

        4、屡禁不止、无法根除的科举“舞弊”问题。

    对于科举考试中的“舞弊”问题,连皇帝都知道考场舞弊耽误他们为自己的江山选拔人才!便下大力量防范、打击,自宋代开始考场防范措越来越严密,明清时期更是一经发现舞弊不惜大量斩杀官员。但在录取做官的巨大利益面前,各种舞弊行为仍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在腐败盛行的王朝末期,会异常猖獗、成为无法根治的“毒瘤”。科举舞弊的根本做法自然是上下打点、走关系行贿,具体手法很多,像《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古代文学作品中多有描述,这里只简略分类介绍。

    一是夹带。是要将各种特殊制作的经书、文章、答案帽和文具中带入考场。这自然是最低级的舞弊做法,也常需有人暗中保护。

    二是替考。是针对学问特别差、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找亲友雇佣文人做“抢手”代考,这在没有照片的古代看似容易,其实也需要有人安排、接应。

    三是泄题。是买通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在考试前将试题泄露给特定群体或某个考生,便可提前找人代拟高分答卷,这样“买题”自然价格不菲。

    四是串通。是考生与考官或是考场工作人员串通一气,在考场采取诸如传递答案、作出提示、交换试卷等帮助方法,在《儒林外史》中就有考场中“挖墙洞”传递信息的描述。

    五是标记试卷。是贿赂考官给特定试卷打出高分,因有糊名、誊录等制度,标记方法一般是事先约定在试卷中用特定词汇,在明清时期尤其常见、颇为隐蔽。

    六是伪造身份获得不属于自己的考试资格或优势,最常见是类似今天“高考移民”的做法,钻全国教育水平不均衡的漏洞、注册到教育不发达地区参加考试。

    就说鲁迅祖父周介孚的故事,是在科举末期1893年,周介孚有意为鲁迅父亲周伯宜的科举考试疏通、舞弊,事情败露而受牢狱之灾、险些掉了脑袋。大致情况是:

    周介孚想采取当时最为常见、“通行”的舞弊办法即“标记试卷”,于是向熟识的主考官传递信件、两张纸条,一张上写“洋银一万元”,是承诺的行贿数额;一张上写“宸忠”、“茂育”,是与主考官约定的考卷“暗号”,考生会在答案的韵文诗中使用宸忠、茂育这四个字,主考官就能辨认出考生、加以照顾。怎奈送信者粗鄙,在主考官接待其他官员时递上信封,主考官为避嫌疑、当众打开、于是大家都看到条子,在座客人都是科场老手,自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事情便败露了。

    科举制度的弊端确实很多,但作为在中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大体还是能公平、公正地选拔出一批人才来的,是值得中国人骄傲的一项古代社会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