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来已久,常常萦绕在所有中医药人心头的问题

——如何让更多人受惠中医呢?

其实,这就是国家层的“振兴中医”主旨。

“振兴”是高愿景,存在是高愿景的基础。

决定中医存在的是疗效

决定疗效的,有中医和中药两大要素。

中医之有疗效,在于辨证。

辨证精准,方证对应的话,应该就会有确切的疗效。

如何才能辨证精准呢?一方面跟学术相关,另一方面跟医者的思辨能力相关。

中医学术,无非脏腑经络辨证体系、《伤寒论》体系和脏腑伤寒混杂体系这三种,孰优孰劣,但凭驾轻就熟者取,敝人不予置评。

中医思辨能力要靠培养,急则一年半载初成,慢则半生不得要领。

滴水能穿石,铁棒可磨针;

路虽远,行则将致。

中药之有正向疗效,一方面决定于中医之善用,另一方面决定于中药之为真品。

何谓中药之“真品”?

真品,是屡经前贤应用而荐存于世的物品。

该“药之真品”,有如下特性:

1. 应用历史久远,有长期的应用结果支撑;

2. 有一定的鉴定标准;

3、有一定之名。

既然是“浅谈中药的真品与正名”,就有必要对中药之真品展开详解。

关于应用历史和应用结果,有大量的典藉和前贤书著为证,不必详言。

关于“真品”的“鉴定标准”,它不能与“质量”的“鉴定标准”混淆。

传统意义上的鉴定标准,是建立在“真品”基础上的,分别由产地、外观(形状、色泽、图象)、口尝、鼻嗅、手触等感观结果构成。比如黄芪,产自甘肃的“绵芪”、山西的“正北芪”等,外观其根条,圆柱形,顺直,表面浅棕黄色,有纵皱纹;外观其断面,菊花心明显(放射状纹理),粉性足,坚实而有韧性;闻一闻,气微,具有浓郁的豆腥味;嚼一嚼,味微甜;用手掰一掰,坚实而不硬脆,易折但不易碎。

浅谈中药的真品与正名

现代的鉴定标准,经过了近百年的探索,也已总结出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比如,黄芪甲苷是黄芪的标志性成分、黄芪家族成员的身份证;含量越高,是嫡亲、近亲,肯定是真品、优品,含量越低,是分支、远亲,至多是次品、劣品;如果不含,它就是“假品”、“膺品”。

先有“真品”,然后才能“按质论价”;若非“真品”,极有可能变成杀人利器,它不归财道,“按质论价”毫无意义。

只有有了真品的“鉴定标准”,才有了药名的“正名”,即“一定之名”。

“一定之名”,不是指方言、别名;真品都有一定之由来已久的“正名”。

中医师处方中固然可以附载中药产地、炮制法,以明药材质量与功用,更可以截其部位以明其功用,但其核心“正名”是一定的;极少数药名,用“别名”隐“正名”,如“将军”隐去人们对“大黄”的顾忌,但仍不出“历史久远”范围,是为“习称”。

 “一定之名”,与真品之间,存在一定性;舍此,就算是精通语言文字的立法者,也不知法条该如何制订。

我曾网刷短视屏,描述现在市面上,经常出现以伪品(半仿品、全仿品、甚或根本不是同类品)装在真品的包装袋里,冒真品之名售卖的情况。

下面是该视频评论区的部分内容截图:




师曰:学医不学药,就跟练武不站桩一样
我说,这个红色圈点的评论是真言。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上当的,又何止你一人?
所以,当你了解和掌握了中药材真品鉴定与质量鉴别知识,你还会轻易上当吗?
自强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也是我鼓动大家自学中医药知识的初衷。
这个红色圈内的评论,就能说明,敝人写作“浅论中药的真品与正名”这篇文章的非常必要性。
这是个反驳性评论,目的是为了论证亳州中药材市场、特别是康美网(或商家)无假药,自证清白吧,这也无可厚非。
但我为何截此图为证呢?
因为他为了自证清白,所举的这个例子,很有典型意义。
为什么说“很有典型意义”呢?
因为这是中药市场虽屡经整顿后仍然存在的普遍现象——不仅仅是亳州市场。
我们说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随着时代发展至今,无外两种形式:网上交易,实体店交易。
甲在A市买了桔梗,在B市当西洋参转手售卖给乙,表面看,这一行为有一定复杂性,并且与A市无关。
如果整理一下这一行为中参与的相关概念及其中的关系,实际上,并不复杂,A市究竟有没有责任,答案也不言自明。
相关概念有:
①商品——中药、桔梗、西洋参,乃至其它中药。
②主体或当事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A市、B市、A市消费者甲(即B市经营者甲)、B市消费者乙,乃至更多层级市场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

在这两组概念中,中药品种可以无限扩大,市场层次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也可以无限变化,但国家药监部门的功能和药名的正名“桔梗”、“西洋参”……永远不会变。也就是说,你如果拿“桔梗”当“黄金”售卖或赠予他人,注意,售卖可以是高价,也可以是低价,同时不排除赠送——虽然事实上只存在高价套现,这就是冒名、盗名;这样,出于发展中医药的需要,国家药监部门(含有授权的各级市场)就有追责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细致工作中,国家药监部门公开征集线索,一有线索,马上出击。
查一查,是哪家市场流出的?市场内部又是如何监管的?网店(含直播带货等其它形式)是否合法注册?又是如何监管的?
 ——顺藤摸瓜,无一遗漏;一经证实,从严论处。
人们传言“亳州无真品”,或许是谣言,但“亳州“可以从维护声誉和利益出发,依法启动自我保护或追责机制。比如,包装袋和标签是谁提供的?——一经查出,按同伙论处;如果是自费制造的,制造商又是谁?——赫然印刷着的“亳州”字样与商标,在既无专业版权(文号),又没有正规商业授权的情况下,属不法制造,亦按同伙论处。

诚如是,谁还敢“冒名”?

天下事,就怕“认真”二字,一认真了,没有办不到的。

就算毫州市场未经国家授权,没有管理权,但他人公开冒用“亳州”之“名”和商标,根据相关法律,“亳州”作为受害者,有提起侵权赔偿和追责的诉讼权利。
“亳州”市场做了吗?
毫州默认了这一切,怎么能怪个体传言,以讹传讹呢?

说到底,还是姑息与放纵!

或许,姑息与放纵才是顶级的“管理艺术”。

总记得《天下无贼》这个电影片名,内容已记不起来了,但至今的印象是

——天下都没有盗贼了,还要老爷和捕快们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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