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磊

小知识

在草书理论中,“奇”与“正”并非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正”是草书的基础。

魏晋时期,书法理论强调情理统一,崇尚刚柔相济、骨丰肉润的“谐和”之美。这种和谐状态正是“正”的体现。

姜夔在《续书谱》中论述草书源流时,指出草书用笔源出虫篆、八分、飞白、章草,其中“圆劲古淡则出於虫篆”即含有“正”的底蕴。

“奇”则是草书的生命力。

晋代卫恒在《四体书势》中用“奇姿谲诡,不可胜原”来描述草书的千变万化。然而这种“奇”并非毫无根据的怪异,而是建立在“正”的基础上的艺术创造。

宋代书法在“奇”的追求上形成了明确的理论意识,书家们有意识地确立以情为主、重主观、尚个性的书法美学。

“巧”与“拙”是草书理论中另一对重要的美学范畴。

“巧”是艺术技巧的成熟表现。宋代书法在追求“奇”的同时,也形成了对“巧”的反思。黄庭坚在《论书》中明确提出:“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 这表明“巧”虽重要,但不可过度追求。

“拙”是更高层次的艺术境界。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已有“巧拙”之论,而宋代书家则进一步将“拙”提升为重要的审美标准。这种“拙”并非真正的笨拙,而是艺术上返璞归真的状态。

姜夔论及用笔时,也强调“方圆、曲直,不可显露,直须涵泳一出于自然”,这种自然的表现即为“拙”的境界。

“奇”与“正”,“巧”与“拙”——第十三届国展草书宝藏作品集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欣赏,第十三届国展草书宝藏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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