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的当地农民在抗旱打井时,在地下约 1 米深的地方意外挖到了一个坚硬的金属器物。最初以为是普通 “废铜”,后经仔细清理,发现是一件造型精美的青铜簋,同时还出土了其他几件青铜器。
这个发现可不得了,很快震惊了学界,因为此簋底部的铭文记载的正是周代商的大战——牧野之战。
专家对利簋底部铭文释读如下: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右)事(史)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原来在牧野之战后,武王伐商成功,在大宴群臣时赏赐了大臣一些金属,一个叫利的大臣得到了赏赐,他把得来的铜制成了簋,向自己的祖先祭祀,同时将武王伐纣的功绩记在了上面。
簋的用途
鼎和簋都是重要的礼器和食器,鼎有方有圆,没有“耳朵”,有三足或四足,用来装肉食;簋上圆下方,平底无脚,有两只耳朵,它的器型体现着古人“天圆地方”的观念。
鼎和簋是祭祀时必不可少的“双星子”,在周礼里鼎和簋的数量也体现着礼法制的等级。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卿大夫使用五鼎四簋,上士用三鼎二簋,下士用一鼎无簋,平民则无鼎无簋。
利得到赏赐时,周礼可能还没有推行完备,但是簋在已经是常见青铜器了,早商时期簋数量不多,晚商时期簋就很普遍了。
如何推断的时间
我们现在可知牧野之战发生在公元前 1046 年 1 月 20 日这一天的早晨,史书最早对时间的记载是公元前880年周厉王时期发生的国人暴动,之所以能得出牧野之战的具体时间,就是学者们通过对利簋铭文的释读与天象的推测而算出的。
利簋对牧野之战的时间定位是典型的地下资料对于地上资料的辅助与补充。
这铭文字数不多,但是却对武王伐纣一事概括得十分精要,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关键要素。
铭文中的“甲子日”是古人使用的干支纪日法,这给牧野之战的时间提供了一个参考锚点,即战役是发生于“甲子日”的,再结合《尚书・武成》和《国语・周语》中对天象的记载,综合来看符合这三者条件的只有公元前 1046 年 1 月 20 日符合条件,但是这一推论其实也是建立在一种“假设”的基础上,即这三处记载都是真实有效可靠的。
《尚书・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旁死魄” 指月亮大部分亏损的状态)
《国语・周语》: “武王伐纣,岁在鹑火。”(“鹑火” 是古代天文划分的 “十二星次” 之一,意为当时木星运行到了鹑火对应的天区。)
所以公元前 1046 年 1 月 20 日这一武王伐纣时间的结论是基于地下资料和地上资料的“多重证据法”结合得出的结论,它有一定道理,但绝非定论。
尚书·牧誓
《尚书・牧誓》的成书时间目前学界尚无完全统一结论,但主流观点认为,其核心内容源于西周早期,现存文本经过了后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整理与编订。
《牧誓》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牧野之战的战前动员,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武王对各方诸侯的训话,武王伐纣并不只是周人对商人的战斗,而是以周人为主召集各方势力的一次多方协同作战。

从《牧誓》记载来看前来一同伐纣的的有八个国家,被称作“牧誓八国”,有庸国、蜀国、羌国、髳国、微国、卢国、彭国、濮国八个国家。
其原文记载如下: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商战于牧野,作《牧誓》。
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máo)以麾(huī),曰:“逖(tì )矣,西土之人!”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昬(hūn )弃厥肆祀弗答,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dí),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bǐ)暴虐于百姓,以姦宄(jiān guǐ )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
今日之事,不愆(qiān)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xù )哉!不愆(qiān )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
牧誓的内容有三大重点:
一、明确伐纣合法性
直接列举纣王三大罪状:听信妇人(妲己)之言、荒废祭祀、残害忠臣、奴役百姓,宣称伐纣是 “代天行道”,消除将士顾虑,树立正义旗帜。
二、规定作战要求
下达具体战场指令:作战时要保持阵型,“称尔戈(举起戈)、比尔干(排好盾)、立尔矛(竖起矛)”;不许杀害投降的商军,“弗迓克奔,以役西土”(不追击逃跑的敌人,让他们为西周服役),避免滥杀,稳定战局。
三、胡萝卜与大棒
用 “勉哉夫子(努力吧,将士们)” 鼓劲,同时明确奖惩:奋勇作战者,会在周王室得到赏赐;若退缩不前,不仅自身受罚,还会连累家人,以强硬态度凝聚战斗力。
将利簋与牧誓结合起来看
我们客观地说,牧野之战的时间是仍然可以存在争议的。但是将地下证据“利簋”和地上证据“牧誓”结合起来看,牧野之战的真实性是无可置疑的。官员利很有可能也参加了这场战争,是“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的重要一员。
利的官职是右史,这是古代负责观测天象、察天时、掌祭祀、明吉凶的史官,会随军出行,为战争提供战备咨询,他很可能是因在牧野之战当天观测到岁鼎天象而被武王赏赐,也有可能参与了后续的战争,或许还文武双全。
利是檀公的后人,唐兰先生认为利有可能是《左传》中记载的 “檀伯达”,若此猜测成立,檀伯达即南宫伯达,檀是封国名,南宫是氏族名,利可能是姬姓曾国(随国)的始祖南宫伯达,著名的曾侯乙就是其后人。利簋虽然记载的是武王时期的事情,但有学者认为其制作年代可能在周成王时期,是利在成王在位时记述武王伐纣之事,并将这段国家大事和家族荣耀铸记在用来祭祀祖先的簋中。
利簋身部纹饰以兽面纹(饕餮纹) 为主,搭配云雷纹作为地纹,整体呈现出西周早期青铜器庄重威严的风格,相较于后母戊鼎上的兽面纹,利簋上的饕餮纹很大,几乎占满了整个器物。这件簋铸造得十分精美,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也是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十大镇馆之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