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大家好!欢迎闯入《PE法律桥》!今天扒那些”你以为请了理财大神,实则养了个甩手掌柜”的离谱故事。先灵魂拷问:你当年投私募时,是不是被一句”年化15%,专业团队操盘”忽悠得热血沸腾,把半辈子积蓄一拍桌子交出去?觉得”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我躺着赚钱就行”?评论区扣 “中枪” 让我看看谁跟那姐们儿一样,最后追着管理人要账时才发现:人家所谓的 “专业团队”,可能就剩个Excel都用不利索的实习生!
你这话戳心窝子了!上周接待个大叔,揣着皱巴巴的基金合同来找我,手抖着说”投了120万,管理人说投的是新能源项目,结果我自己查,钱全进了他表哥的房地产公司”!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聊:私募管理人那些 “勤勉义务” 的坑,到底有多深?顺便揭秘:他们”摸鱼”一次,你可能要赔上几年退休金!
先唠最基础的 “尽职调查”,这词听着跟医院”全身CT”似的,多靠谱!但有些管理人的尽调,比跳广场舞大妈听的”健康讲座”还水。咱先上第一个”反面教材”:北京有个案子,管理人投项目前压根没自己跑腿,直接拿被投资方给的报告了事,连财务数据都没核过。
等会儿!就这么抄作业?被投资方给的报告能信?这不相当于让狐狸给鸡写”安全承诺书”吗?我要是投资人,得当场问他:”您这尽调是用脚做的?还是跟被投资方拜了把子?”
更绝的在后头!这管理人投完之后,连自己报告里写的 “销售回款账户监管”都没落实,就像你锁了门,却把钥匙扔给小偷,最后钱没了,还跟投资人说 “我也没想到他真偷啊”!法院直接判赔全部本金加资金占用损失,我只能说:干得漂亮!杨春宝律师团队最近代理的仲裁案中,知名券商系的管理人竟然也这么干,风控负责人还出庭辩解呢!
真是离谱到家了!还有更离谱的天津案子!基金合同写着 “受让A公司对B公司的应收账款”,结果那销售合同纯纯是编的,A和B压根没做过生意!等于投资人买了个”空气债权”,债主都是管理人臆想出来的。最气人的是,管理人连基础合同都没看一眼,这哪是尽职调查,这是 “闭眼抽盲盒” 啊!
关键这还不是个例!我们团队代理过的仲裁案,一模一样的套路:应收账款是虚构的,管理人直接被判赔全额本息。所以各位请记住:管理人说 “尽调做完了”不算数,还得问他”报告是自己做的吗?底层合同给我看看?”
哎,我记得北京有个”打折赔偿”的案子?管理人没查基础合同履行情况,没看 ATM机是不是真的在产生收益,连质押财产早被质押给别人了都不知道,最后只赔了 40%,这是为啥?
这就说到”补救措施”的重要性了!这管理人虽然前期瞎眼,但后期拼了老命起诉回购方,好歹追回来点钱。法院一看:”虽然你开头摆烂,但结尾还算努力”,就少判了点。但咱话说回来,早干嘛去了?前期多花三天查资料,至于后期跑断腿吗?
而且监管也不是吃干饭的!有个管理人没发现标的资产被质押,上海证监局去年直接给了警示函;深圳证监局更狠,一年发了好几个警示函,就罚那些”不亲自做尽调”的管理人。所以管理人别以为能蒙混过关,法院管着,监管盯着呢!
朋友们!你们遇到过最敷衍的”理财服务”是啥?是理财经理把”风险自担”念得跟绕口令似的,还是管理人拿不出尽调报告说”涉密”?评论区分享你的踩坑经历,让大伙避避坑!点赞最高的送免费咨询!
聊完尽调,再说说”风险控制”。这玩意儿本该是投资的”防盗门”,但有些管理人的防盗门,是用A4纸糊的,一戳就破!
北京有个管理人,募资计划写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三重保障!” 结果投资人钱一交,发现啥都没办,股权没登记,抵押没备案,等于跟你说”我给你装了三道锁”,结果全是摆设!
最气人的是,这管理人还瞒着投资人不披露!等标的公司跑路了,投资人才知道”安全锁”是假的。法院直接判全额赔偿,我都想给法官鼓掌:这波判得明明白白!
更缺德的是深圳那个案子管理人,不仅没做风控,还把基金的钱拿去”利益输送”!给自己关联公司用,收好处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明明白白写着 “不能用基金财产给别人谋利”,他倒好,把投资人的钱当”唐僧肉”!
法院在判决里都骂了,说这是 “最严重的违约行为”!最后判赔全部本金利息,这种管理人就该拉进行业黑名单,一辈子不许碰金融!
我再给你们讲个 “智商下线” 的操作:管理人投了个 “股权代持” 的复杂项目,钱要转三四层。结果案外人给了张伪造的转账截图,他居然不核实!那截图里的银行账号都少一位数,肉眼都能看出假,他愣是说 “我核对过了”。你这是看截图,还是看个寂寞?
最后钱被卷走了,管理人还委屈:”我看了截图啊!”合着你的风控就是”看一眼截图”?那小学生都能当管理人!
还有个 “期限错配” 的坑,专门坑老年人!管理人把基金投给一个4年到期的信托,但基金合同写的是3年到期。基金到期了,信托钱拿不回来,他还不催收,跟投资人说 “等着呗”。这不就像你跟邻居借1年的钱,转头拿去放3年高利贷,到期还不上说”你再等等”。这不是耍流氓吗?
关键这还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里面要求得 “控制投资风险”,期限错配就是最大的风险!最后法院判赔全额本息,真是大快人心!问大伙个实在的:如果销售跟你说 “绝对安全,有多重风控”,你会追问 “具体是啥风控?登记备案了吗?”评论区扣”会追问” 的是老江湖,扣”不会”的赶紧把”追问三要素”记下来:看备案、查登记、要凭证!
前面的坑顶多是”能力不行”,属于“蠢”!接下来聊的坑是故意挖的,纯纯是”人品不行”,是“坏”!基金投向跑偏!合同写着投A,结果管理人拿去投B,这跟你点了份牛肉面,店家给你上份麻辣烫,还说 “都是吃的,差不多”一样离谱!
广东有个连环案,十几位投资人合计投了几千万,合同写着投”医疗科技项目”,结果管理人直接把钱转到自己的关联公司,拿去买房买车!投资人找上门,他还嘴硬:”都是我的公司,投哪不一样?”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明明白白说了 “不能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这已经不是违约了,严格说已经是刑事犯罪!最后法院判赔全部本金加合理收益,管理人还被监管罚了款。真是 “偷鸡不成蚀把米”!
还有突破投资范围的”暗箱操作”!上海金融法院的一个案子里,合同写着投”高成长型未上市企业股权”,结果管理人绕了个弯,通过D公司买了E基金,E基金投的全是上市公司股票。这不就像你让代购买”小众设计师款”,结果他给你买了”淘宝爆款”!
更气人的是,这管理人还没给投资人说!等投资人发现时,钱已经亏了。法院一看:不仅投向跑偏,还违反信息披露义务、适当性义务,直接判赔全部本金。而且中基协还找上门,给了个”公开谴责”,等于在金融圈”社死”,以后谁还敢找他管钱?
说真的,这些管理人难道不知道有规定吗?《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要求 “按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还说要 “建立投资业务控制”。他们不是不懂法,是觉得 “投资人不懂法”!
所以说是“坏”!其实说白了,好的管理人是”创富”,差的管理人是”挖坑”。有些管理人以为”多层架构绕一下,没人查得出来”。结果呢?现在监管都用 “穿透式监管”,你绕十层也能给你扒出来!去年上海证监局就罚了好几个,都是因为 “突破投资范围”,警示函一贴,生意全黄了!
聊到这,估计有的朋友手心都冒汗了。给大伙总结个”避坑三板斧”,记好了:
1. 查尽调:问清楚 “报告谁做的?底层资产在哪?”,别信 “涉密不能看” 的鬼话;
2. 盯风控:对照合同要求看具体风控措施,别信口头承诺;
3. 追投向:每季度问一次 “钱投哪了?有凭证吗?”,发现跑偏赶紧维权!
补充一句!如果管理人已经犯了错,比如尽调漏了、风控没做,你得盯着他”补救”,让他起诉、催收、保全资产,这些都能减少你的损失。就像前面聊的那个赔40% 的案子,要是管理人摆烂不追款,说不定就得全额赔!
其实咱投资人也不是要 “零风险”,就是怕”被当傻子”。你管理人哪怕多花点心思,多跟投资人说句实话,也不至于闹到法院。那些”摸鱼式管钱”的,迟早得为自己的懒惰和贪心买单!
朋友们!今天讲的”尽调摆烂””风控造假””投向跑偏”这三大坑,你踩过哪个?或者你有啥独家避坑技巧?比如”怎么查底层资产真实性”,评论区赶紧分享!要是有具体问题,比如”我的基金投向不明咋维权”,请直接留言,也许我们可以教你怎么把钱要回来!
别忘了点赞关注!下期继续带你们看”投资人告赢管理人的真实案例”,看看人家是怎么把投资本金要回来的!可别等钱亏了才来补功课。关注我们,理财不踩坑!下课!
作者简介
杨春宝律师
一级律师
(正高级职称)
手机:
13901826830
电邮: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专业带头人,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成员。复旦大学法学学士(1992)、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200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1)。
杨律师执业30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涵盖大金融、大健康、房地产和基础设施、TMT、展览业、制造业等行业。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榜单,并多次受到Asia Law Profiles特别推荐或点评,2016年起连续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Leaders in Law – 2021 Global Awards“中国年度公司法专家”称号;连续荣登《中国知名企业法总推荐的优秀律师&律所》推荐名录。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私募总裁班讲师、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企业全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操作与案例评析》《完胜资本2:公司投融资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等16本专著。杨律师执业领域为:公司、投资并购和私募基金,资本市场,TMT,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以及上述领域的争议解决。
作者简介
孙瑱律师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邮:
孙律师在执业前先后在美国沃茨、英格索兰和阿尔卡特朗讯等全球500强企业担任全球、亚太区或中国区总裁或副总裁执行助理,积累了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并具备非常优秀的中英文双语沟通和协调能力。孙律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并发表数十篇并购、基金、电商领域的文章。孙律师擅长领域为: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电商和劳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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