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浪屿会审公堂旧址,是鼓浪屿重要的司法机构建筑遗存,该处两座建筑现在是笔山路1号与笔山路3号,至今保存完好。这处土地1915年曾由英国长老会租下,之后该处别墅用地经两次转手,现存的两座建筑曾经是厦门籍印尼华侨黄仲涵名下的产业。20世纪20年代末,鼓浪屿会审公堂曾经借用这两座与当时工部局办公楼临近的别墅办公。这处院落占地面积5600多平方米,院内共有两栋两层的洋楼,两座建筑基本对称,形式比较简洁,具有早期的现代建筑风格,建筑面积都是500多平方米。

鼓浪屿会审公堂旧址,是鼓浪屿重要的司法机构建筑遗存,该处两座建筑现在是笔山路1号与笔山路3号,至今保存完好。这处土地1915年曾由英国长老会租下,之后该处别墅用地经两次转手,现存的两座建筑曾经是厦门籍印尼华侨黄仲涵名下的产业。20世纪20年代末,鼓浪屿会审公堂曾经借用这两座与当时工部局办公楼临近的别墅办公。这处院落占地面积5600多平方米,院内共有两栋两层的洋楼,两座建筑基本对称,形式比较简洁,具有早期的现代建筑风格,建筑面积都是500多平方米。